枫丹蓝露 发表于 2008-1-7 16:43:15

删了,请版主锁贴或删除

不希望佳佳成为大家开玩笑的谈资,我想要是把完整的贴出来,玩笑可能更多吧。
我喜欢写一点搞笑的东西,不过,这个似乎不是。所以,对勿住大家了~~~~~~~~~

[ 本帖最后由 枫丹蓝露 于 2008-1-12 10:59 编辑 ]

流水落花 发表于 2008-1-7 16:48:06

在报纸上也经常看到这样的情感故事,人生百态啊,有时候感觉有文化和没文化的差距怎么就那么大

scholl1401 发表于 2008-1-7 20:43:28

写的真好,期待继续的精彩!

蓝黑我的生命 发表于 2008-1-7 20:56:54

我发现错别字了
佳佳最热中给她们的孩子买礼物

哈哈,顶下,我喜欢佳佳

InterShine 发表于 2008-1-7 21:15:08

其实人家也是靠劳动挣钱,值得尊重的,至少比小偷强盗、贪官污吏好!

▄︻┻┳═ 发表于 2008-1-7 21:44:02

会写小说的,,都是值得尊敬的..

不变的信仰 发表于 2008-1-7 22:10:31

继续期待..

蓝羽 发表于 2008-1-8 08:57:20

我也喜欢佳佳。

[ 本帖最后由 蓝羽 于 2008-1-8 08:58 编辑 ]

枫桥夜泊 发表于 2008-1-8 17:30:10

看了,这篇小说好像不算长?

小子很冷 发表于 2008-1-11 14:06:19

佳佳我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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