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园小区 发表于 2008-5-18 00:40:28

地震应该属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貌似可以终止合同。
如果不可以终止合同的话,那就只好还款喽!还不上就把那座破房子给银行好了!

lcxcloud 发表于 2008-5-18 10:04:12

原帖由 竹园小区 于 2008-5-18 00:40 发表 http://bbs.inter.net.cn/images/common/back.gif
地震应该属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貌似可以终止合同。
如果不可以终止合同的话,那就只好还款喽!还不上就把那座破房子给银行好了!

按照银行的说法,房子没了,抵押关系没了,但是借贷关系还在,要还的。

在商言商这个词最近听的烦,事情本来可以解决的,一点都不去做一点努力,一口一个在商言商。

夜里睡不着 发表于 2008-5-18 11:01:47

日啊,该死的银行,没人性

小冰雨 发表于 2008-5-19 10:02:03

要是我不还,你银行就收楼是吧?欢迎你去灾区把那堆废墟砖头给收回去吧

佳楠 发表于 2008-5-19 14:20:28

理智,大家需要理智
钱是开发商拿走了,并不是银行,我只是把钱介你给,你去买别的东西,最后钱你花了,东西你买了,但又丢了,难道你不用还钱吗?难道我的钱就是白来的吗?为什么叫商业银行?最终的受益人是开发商,而不是银行!

sjz风之子 发表于 2008-5-24 10:49:29

好像现在在寻找办法吧

toldointer 发表于 2008-5-24 23:41:52

首先从情理上讲这很正常
几家银行的捐款数目其实不小了,这点钱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而且保险公司应该有相应赔偿的
我想这样的表态更多是做出一种姿态,免得有人找空子钻
最后那些钱应该是不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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