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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网上很多个版本,包括自称亲历者、官方新闻、目击者的贴,大致确定如下事实:
1、前一天晚上使用电器,到关电时间了忘记关闭;
2、早上来电时电器过热起火;
3、两名室友发现起火,起身开门到走道另一端的厕所打水灭火;
4、打水回来发现火势很大无法开门;
5、留在室内的4名室友此时被困在屋内,因火势蔓延而退到阳台;
6、最终因火势太大,4个女孩跃下阳台……
非常痛心。4条年轻而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但俺对这场火灾,实在是有太多的不解:
一、当两名室友发现起火出门打水时,是否通知了熟睡中的其余四人?为何只是两人去打水?其余四人此时在做什么?为何不立刻起身参加灭火?难道仍在熟睡?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就算是个极度自私的人,不参加灭火也就罢了,为何仍滞留屋内?
二、当两名室友打水归来,发现门已打不开,为何不求助周围寝室的同学,合力将门揣开? 居然就这样走掉?完全不顾屋内同伴?
(最初看新闻,俺以为是和俺大学寝室一样的那种金属门,受热变形卡住。还在感慨,防贼的玩意却把主人困住。直到今天看到图片。
列位,请看好这门这锁:门是木门,锁是最老式的暗锁。这种门,俺一脚就可以揣开。 女生再柔弱,合众人之力,从外面朝内撞也好、揣也好、砸也好,这种门绝对是非常好打开的。反而是从里面不好撞开。而且,屋内起火,门外侧不至于立刻间就有很大的明火导致无法接近。火大无法接近的说法说不通,这两人极可能是返回看到门开不开了,就走掉了;也许,根本没返回。)
俺总结下来,有几点是很遗憾的:首先是四位女生自己错过了最初的逃生机会-----就在两名室友出门的时间上,六个人都可以逃生。不知由于什么原因,她们竟然选择留在了起火的屋内?
其次,出门的两个女生实在不应该抛弃同伴自己逃生。只有你们俩了解屋内的情况,此刻你俩就是屋内四人唯一的希望。如果这两个女孩子能向同楼的同学求助,那么,这场悲剧绝对是可以避免的。最坏的情况,也许是四人不同程度的烧伤罢了。
再次,这寝室六人的关系也许不融洽。我怎么也不能想象,在并非十万火急危急自己性命的情况下,抛弃室友逃生。放在我读书那会,我假如是两人中的一个,我绝对不可能抛弃我的兄弟; 假如我在室内,我相信我同寝室的兄弟一定会想办法把门踹开进来------而且很可能是外面的两人振臂一呼,带着同层楼本班本专业本系的弟兄就冲进来了,列位看过大学里两个系打群架吧?对了,就是那么一个景象。
可这两人到好,就这么不声不响随大伙下楼了……
另外,这事还是暂时别扯到太宽的层面吧,什么某某课挤占逃生课之类的,我想,生命首先是自己的,除了自己,没有谁有义务比你自己更关心你的生命。对吧?在火势完全封锁住门口之前,她们其实是有得选择的,遗憾的是她们一步步选择了错误;直到退到阳台,这时,怎么选择已经不太重要了,只能奢望奇迹出现。
灾难,往往就在几分钟之间铸成……
新疆200住户遭房产商威胁:不搬走就杀你全家(图)
http://img.qihoo.com/qhimg/bbs_img/0_0/1/451/949/12d099.jpg房产无法备案。小区的房屋经常被房产商撬门强占,住户提心吊胆,轻易不敢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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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无法备案。小区的房屋经常被房产商撬门强占,住户提心吊胆,轻易不敢出门。
一周来,乌鲁木齐市株洲路新鑫花园小区的住户们人心惶惶,老人们整日待在家里,上班族专门找来清闲的亲戚朋友,日夜坚守在房子里,有陌生人按门铃,所有住户一律不给开门。
该小区物业办工作人员说,十天前,小区里突然出现了十几张通知,落款未写单位,但内容很恐怖:如果三、四号楼的住户不搬家,就杀他全家。“整个小区的人都人心惶惶的,特别是三、四号楼的200多个住户,日夜守在家里,生怕没人的时候房子被人强占。”该工作人员说。
据小区住户反映,新鑫花园小区是2001年由新疆新平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公司”)和新疆星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公司”)两家联合开发的,但后来两家公司出现了纠纷,小区目前的遭遇很可能与他们之间的纠葛有关。
小区内贴出这份恐怖通知后,物业办工作人员立刻报案,派出所民警来到小区后,要求物业在告示栏贴出通知,请小区居民提高警惕,半夜有人敲门不要随便开门,如果遇到随便撬锁的人,立刻向他们报案。 那个MM怎么穿得象个护士 这个门帘,high了! http://img.qihoo.com/qhimg/bbs_img/0_0/1/451/948/30c29b.jpg
眉宇之间,很象蜡笔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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