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熬浆糊 发表于 2008-12-7 09:35:38

打官司

一位绅士与一位女士共享鱼水之欢,事前说好绅士要付50美元。
  第二天早上,绅士递给女士25美元便准备离开。女人叫住他,让他付清剩余部
分,并威胁说:“如果你不把钱给我,我就上法庭上告你。”他大笑:“我倒要看
看你怎么告我。”第三天,男人真的收到了法庭的传单,他惊讶不已,急急忙忙找
自己的律师商议。他的律师说:“这种事她不可能赢,但去听听她怎么样陈述这件
事一定会很有意思。”

  在法庭上例行程序完后,那位女士的律师以这样的理由向法庭陈述:“法官大
人,我的委托人就是站在这儿的这位女士,是一片土地的所有者,那是一片四周灌
木丛生的花园。这位女士同意将这块地方在一定的期限内租给被告使用,租金为50
美元。被告拿到了土地后,按出租这地土地的目的尽情使用了它,但撤离时却只付
了 25 美元,是原定租金的一半。我们的租金并不高,所以我请求法官大人裁决,
让被告付清余款。”

  被告律师被原告律师的呈辞逗乐了,所以临时决定改变原来准备好的呈辞风格。
他说:“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承认这位女士的那块地确实不错,但也确实使用了
一会,从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乐趣。但我的委托人在这片土地上发现了一口井,他
把他的石头垒在井沿将抽水管放入井内不断地上下抽水。一切劳动全是他一个人完
成的。所以我们认为他的劳动使这块土地得到了更好的滋养,足以弥补他少付的25
美元。而且井口过于宽大,使我的当事人付出了加倍的体力。所以我希望法官大人
判决我的当事人无罪。”

  女士的律师这样回击道:“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也承认被告确实在她的土地
上发现了一口井,也确实像被告律师描绘的那样付出了很大的努力,那是因为被告
自己的抽水管过细引起的。但如果被告不知道这口井的存在的话,他绝不会租用这
块土地。而且在撤离时,被告搬走了他的石头、抽水管及水泵,让井变的更大了,
而且很容易招至小孩子来添麻烦。因此,我恳请法官大人判被告有罪。”

  女士获胜

loyu 发表于 2008-12-7 11:23:26


zanetti_04 发表于 2008-12-7 13:20:29

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

我爱★米兰 发表于 2008-12-7 13:26:18

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

sjz风之子 发表于 2008-12-7 13:49:29

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

pennystef 发表于 2008-12-7 13:56:23

囧囧囧囧囧囧囧。。。。。。。。。。。。。。。。。。。。

夜里睡不着 发表于 2008-12-7 16:01:12

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

chenchf 发表于 2008-12-7 19:44:36

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

砂之船 发表于 2008-12-7 21:25:52

这个主题的跟帖只能是按以上形式吗?

流水落花 发表于 2008-12-7 23:54:02

我是来打乱队形的~~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