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有懂得专用收据管理的XDJM帮一下!
写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的时候不小心写错了,当时不懂就给撕掉了,今天拿去财政所的时候才知道不行! 这样怎么办?有什么办法补救么?如果被处罚会是怎么样?那收据才写的100块!才参加工作没多久,就犯错了!今天拿去的时候还是我主动说我撕掉了一张,后来财政所的人说要赔,是按照收据的最大面额来赔,晕……最大面额是9千多万啊!把我全家卖掉也陪不出来啊!急啊,马上过年了!麻烦大家帮帮我!看看到底会是什么样的处罚! 应该可以作废的吧,发票是可以的,这个收据就不知道了。 是可以作废的,但问题是一开始我不知道!所以给撕掉了!被我撕掉的那一张我现在找不到了,所以财政所的人说这种情况是要被处罚的!
但是具体怎么罚我就不知道了!所以想问问! 这个写错只能作废,不能撕掉的 别怕哦,不可能按照可以写的最大面额来罚的 就是有点担心到底会怎么罚!
大过年的……
本命年还真是一桩接一桩的啊!还好本命年马上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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