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眼中的情书
1、我的甜心——对象不明。发出邀约或承诺须针对特定的主体。2、爱你一万年——显然无法履行的义务,无效条款。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为了你,我宁愿背判我的父母和家庭;今生今世我只爱你一个人-—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无效条款。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4、我对你的海誓山盟,有天地为证——见证或公证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律师或公证机关。
5、我会给你最大的幸福——约定不明。不同的主体对“幸福”的具体内涵理解不同。
6、如果你和我生活在一起,我会为你当牛作马,包揽一切家务__显失公平,可撤消条款.家庭中夫妻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如果我背叛了你,我愿接受任何惩罚,五雷轰顶,千刀万剐——这两种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违反法律的规定。
8、信尾署名:爱你的小辣椒,于无眠的雨夜__没有标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上的姓名和明确的时间,不符合书证的形式要件. 楼主是律师???相当律师???喜欢的MM是律师??? 晕~~~~~那纯粹是找抽拉~ <P>那如果和律师谈恋爱不是很惨!?</P> 呵呵,没有无聊发上来的,对了忘记说明此贴是转的,但是保存在电脑里时间太旧,忘记出自那里了,我还不是律师,只是一个法律系的学生,希望以后能够成为律师吧,呵呵 <P>分析的很好,很尊重事实。</P><P>可惜事实不一定会尊重他。</P> <P>律师MM可以考虑哦!</P> <B>以下是引用<I>竹园小区</I>在2005-11-30 17:03:35的发言:</B>
<P>律师MM可以考虑哦!</P>
那当然啦,不过学法学的太枯燥了 很官方的语言~~靠,写情书写成这样也算对得起律师了 那样会像周星星的{审死官}那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