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hitc9 发表于 2006-10-10 01:24:04

[心情]想谈恋爱?那你不该来深圳!

被拒了....心里真的很难受,很难受.

"我有男朋友,即使没有,你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呵呵,多么干脆!

中秋十月,深圳的夜风中依然充满了夏日暖洋洋的气息,但我的心里就象放在了冰柜里一样,一个男人的自尊遭受到从未有过的打击.

朋友劝我说:"不就一个女人嘛!至于吗?","你认识她才多久,就敢说喜欢人家?"他们就象一个个心理学家,巴不得把我的心肝掏出来解剖分析个明白,结论就是:我是个花痴.

平时总是在想深圳到底是个什么地方?似乎我现在有点明白了,深圳是个充满着物质欲的机械怪兽,在这里只能谈钱,不能谈感情.

而我这个傻瓜来到深圳找寻找另一半,还不是花痴么?

刚才逛了个叫sleepycat的Blog,发现一句挺有意思的话"我告诉你,我最喜欢打击自不量力的人,见SB不抽死是犯罪!!"看看,现在的姑娘们多嚣张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10 1:28:50编辑过]

interhitc9 发表于 2006-10-10 01:27:53

发错地方了,请转移到茶馆吧,谢谢!

竹园小区 发表于 2006-10-10 08:17:57

楼主节哀,不过最后那一段可能会给你的人身安全带来危险!

清晨 发表于 2006-10-10 08:20:12

[心情]想谈恋爱?那你不该来深圳!

移到茶馆去

pighead 发表于 2006-10-10 08:52:44

[心情]想谈恋爱?那你不该来深圳!

<P>缘来天定,份乃人为。</P><P>楼主节哀吧</P>

汉寿亭侯 发表于 2006-10-10 09:20:31

<P>才失败一次就放弃了,没有领会我们Inter的精神么</P><P>当然,如果已经有男朋友了,最好算了;除非你没她不行……</P>

chencheng9 发表于 2006-10-10 09:21:47

<P>同病相怜~~~~~~~~~</P><P>我告诉你,我最喜欢打击自不量力的人,见SB不抽死是犯罪!!  这句话...........</P>

竹园小区 发表于 2006-10-10 09:47:21

晕,一个早上转了3次地方!

holiday 发表于 2006-10-10 10:19:19

<P>注定你的另一半还在远处等待着你</P><P>楼主慢慢寻找吧</P>

流水落花 发表于 2006-10-10 10:25:21

<P>哦?有意思,这算不算怨天尤人呢</P><P>请记住,千万不要原谅自己,那只是卑劣懦夫的行径</P><P>最后,那句话``````如果是本人的意思,偶就有话说了,现在还8能确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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