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stinterlq
发表于 2006-11-27 22:07:03
意大利的税率也高得吓人 百分之百 天啊 简直是敲诈
蓝与黑的悲哀
发表于 2006-11-27 22:36:52
楼主所谓的今后趋势如何如何,那倒是以后才有的么?博斯曼法案后 ,全球早就是这样了,你刚发觉么?不用说欧洲了,一坛死水的中国足球不是也一样么?早年徐明干过什么你不会不知道吧
dreamlooker
发表于 2006-11-27 22:42:36
好文,好文,值得回味,慢慢研读
我爱蓝黑
发表于 2006-11-28 00:53:20
<P>不愧是精品帖!!</P>
蓝黑永不褪色
发表于 2006-11-28 07:16:59
<P>楼主所谓的今后趋势如何如何,那倒是以后才有的么?博斯曼法案后 ,全球早就是这样了,你刚发觉么?不用说欧洲了,一坛死水的中国足球不是也一样么?早年徐明干过什么你不会不知道吧</P><P>---------------------------------------------------------------------------------------</P><P>您的这篇回复,让我确实是认真思考了好几分钟.</P><P>不过最后自己评估的结论是:我所分析的结论和您说所叙说的事态并没有明显冲突的地方.</P><P>如果我的观点有错误的地方,欢迎您指正;如果我的观点有不完善的地方也欢迎您加以完善.</P><P>期待中.</P>
蓝黑永不褪色
发表于 2006-11-28 07:27:37
另外再补充一点:博斯曼法案并不适用于豪门俱乐部的球员(不是法律层面,而是经济层面),或者绝对点说,博斯曼法案在豪门俱乐部的球员转会问题上基本不存在可操作性.因为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豪门俱乐部的球员在转会市场上是属于"稀缺资源".如果您仔细回忆一下的话,我相信您可能并不能举证出有豪门球员在当打之年通过博斯曼法案自由转会的先例.不过有一种情况要首先排除,那就是因为年龄增长而造成竞技水平下滑,最终合同到期,自由转会.这种案例今年红黑军团就曾经有过.他们的鲁伊科斯塔和斯塔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自由转会.不过严格来区分的话,这些迟暮之年的足球运动员因为竞技水平下滑,所以,在转会市场上完全可以找到"替代品",所以不能继续定义为"稀缺资源".但是相对中小俱乐部来说却还是如此.这也就不难经常见到豪门俱乐部的高龄球员去竞技水平要求不那么高的中小俱乐部以及联赛去"安度晚年"了.不过博斯曼法案的适用范围好象不只仅仅体现在自由转会上,对青年球员的合同保护是不是同样适用,还得找资料或者在网络上查阅才行.另外博斯曼本人的足球职业生涯可能您也无法详细描述(其实我本人对他的职业生涯也完全不了解),因为他只是一个中小俱乐部里的球员,而我这篇帖子在开头就已经很清楚的先交代了:这是对豪门俱乐部球员转会的分析.
关于中国的足球环境和转会,我只想反问一句:"您觉得中国足球,或者中国的足球转会市场是成熟的吗?"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28 7:43:57编辑过]
蓝黑永不褪色
发表于 2006-11-28 08:28:10
<P>最后的最后还是要再多补充一点,可能也是32楼XD最开始就想反驳的重点:</P><P>偶,使用着4000年多年前滴文字,武装着2000多年前滴思想,套用着200多年前开创滴体系,总结着上个世纪就基本完善滴理论,</P><P>发表了前天才自己写好滴帖子.相比其它,这个帖子的时效性应该还不算太差吧?哈哈,开玩笑的.</P>
蓝黑十三郎
发表于 2006-11-28 08:37:38
<P>分析的很专业啊~佩服佩服!</P>
wd1236
发表于 2006-11-29 16:51:07
后面的东西明显和题目不符,还是需要加一个副标题或引题!
蓝与黑的悲哀
发表于 2006-11-29 17:50:2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蓝黑永不褪色</I>在2006-11-28 7:27:37的发言:</B>
另外再补充一点:博斯曼法案并不适用于豪门俱乐部的球员(不是法律层面,而是经济层面),或者绝对点说,博斯曼法案在豪门俱乐部的球员转会问题上基本不存在可操作性.因为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豪门俱乐部的球员在转会市场上是属于"稀缺资源".如果您仔细回忆一下的话,我相信您可能并不能举证出有豪门球员在当打之年通过博斯曼法案自由转会的先例.不过有一种情况要首先排除,那就是因为年龄增长而造成竞技水平下滑,最终合同到期,自由转会.这种案例今年红黑军团就曾经有过.他们的鲁伊科斯塔和斯塔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自由转会.不过严格来区分的话,这些迟暮之年的足球运动员因为竞技水平下滑,所以,在转会市场上完全可以找到"替代品",所以不能继续定义为"稀缺资源".但是相对中小俱乐部来说却还是如此.这也就不难经常见到豪门俱乐部的高龄球员去竞技水平要求不那么高的中小俱乐部以及联赛去"安度晚年"了.不过博斯曼法案的适用范围好象不只仅仅体现在自由转会上,对青年球员的合同保护是不是同样适用,还得找资料或者在网络上查阅才行.另外博斯曼本人的足球职业生涯可能您也无法详细描述(其实我本人对他的职业生涯也完全不了解),因为他只是一个中小俱乐部里的球员,而我这篇帖子在开头就已经很清楚的先交代了:这是对豪门俱乐部球员转会的分析.
关于中国的足球环境和转会,我只想反问一句:"您觉得中国足球,或者中国的足球转会市场是成熟的吗?"呵呵
</DIV>
本来不想回你这个帖子,可是今天没事做,解解闷
1"我相信您可能并不能举证出有豪门球员在当打之年通过博斯曼法案自由转会的先例"
坎比亚索,马克斯维尔怎么来的国米?扎内蒂怎么走的,巴拉克怎么走的(你别和我说今年30的巴拉克不是当打之年啊),其他的我就不想说了,你要是还想知道,多看看报纸,有好处.
2不过博斯曼法案的适用范围好象不只仅仅体现在自由转会上,对青年球员的合同保护是不是同样适用,还得找资料或者在网络上查阅才行.另外博斯曼本人的足球职业生涯可能您也无法详细描述(其实我本人对他的职业生涯也完全不了解),因为他只是一个中小俱乐部里的球员,而我这篇帖子在开头就已经很清楚的先交代了:这是对豪门俱乐部球员转会的分析
我想要是没有博斯曼法案的话,那你那些今后这样那样的话题不论是豪门还是中小俱乐部都不可能实现,自然你这篇文章也不可能写出来了.所以你说,有没有讨论的必要?至于法案的内容和青年球员问题.主要就是这几个方面:1,28以下球员从签合同那天算合同三年受到保护,合同最多5年,3年期满后2年随时可以加盟新球队.28以上的包括28,比28以下的保护期少1年.新球队要副赔偿金.
2,所有合同的最后半年,任何俱乐部只要能够满足该球员工资要求,可以在合同结束之后自由转会去新的俱乐部,不用支付费用给原俱乐部.
还有关于十六岁以下青训合同
合同1年1签,可以自由转会,但新俱乐部要给原俱乐部赔偿金
所以你自己考虑一下是不是中小俱乐部都要向你说的那样无法生存?
中国足球?我可没说他成熟.我拿出中国足球也是为了说明你说的卫星俱乐部,大吃小的问题
实德系你不知道么?多余的不说了,懒得提中国足球
还是那句话.不知道就多看看报纸,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