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zhang36 发表于 2007-2-14 01:48:50

再谈引进杰拉德的可能

  1995年12月15日通过的博斯曼法案给欧洲足坛转会带来地震,但现在,国际足联规则的“第17条款”有可能带来类似的影响,球员转会离队将多出一条通道:买断合同。国际足联的“第17条款”,该条款在2001年被补充写入。举例来说,一名25岁的球员,在2004年夏天加入A俱乐部,转会费是600万英镑,签下4年合同,周薪是5万英镑,那么到了2007年(履行完合同的头三年、年满28岁后),他可以支付剩余合同年限的工资(两年260万)、加上当初转会费的按年限划分(600万4年合同、一年150万),也就是说,买家只要替他支付410万(260+150)的“买断合同费”,就能要求A俱乐部放人,而A俱乐部也无权干涉他与其他俱乐部谈转会,这个价格可能远低于该球员的市场价。
   按照“第17条款”,得到利物浦的杰拉德理论上代价小。2005年杰拉德签下了4年的新合同,这样到2008年夏天,只要有球队支付他剩余一年合同的工资(500万英镑左右),就能和他谈转会。杰拉德的市场价远不止这些。
   前些日子布兰卡承认对杰拉德有兴趣,现在有了国际足联规则的“第17条款”我们只要拉拢杰拉德,他自己想走并提出申请,然后启动“第17条款”给利物浦500万就可以得到世界上最好的球员之一。还可以给我们的百年庆典添道光彩、增加球队知名度。
   杰拉德的能力相信大家都知道我们就不用谈论了,Vieira32岁 Dacourt也34岁队里也没有个能力和知名度相当的人可以接班,希望莫大能够认真考虑下。
   随便提一下亨利、2008年夏可支付其两年工资金额买入

simonhsq 发表于 2007-2-14 02:37:55

有德扬就够了.最要紧的是稳定.

vieri32c 发表于 2007-2-14 04:03:41

就目前的4312阵容来说,杰拉德是最适合我们的巨星了,比废物兰帕德强了不知道多少!

青水黎风 发表于 2007-2-14 07:22:1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vieri32c</I>在2007-2-14 4:03:41的发言:</B>
就目前的4312阵容来说,杰拉德是最适合我们的巨星了,比废物兰帕德强了不知道多少!</DIV>


我也很喜欢杰拉德
但是
就目前来看,杰拉德来国米很难
真希望他能来,但是不用花太大的代价

刘亦菲 发表于 2007-2-14 08:25:43

现在利物浦有了大老板投资,杰拉德怎么会走呢?

南塘街人 发表于 2007-2-14 08:28:44

杰拉德是不错啊!能买的到老莫可以好好考虑!!!

ren0609 发表于 2007-2-14 08:29:04

我有很喜欢杰拉德,感觉他要比斯坦强很多,又是巨星级别的人物,不过很难搞来啊!
兰帕德是一个严重高估的球星!

Ammon 发表于 2007-2-14 08:48:17

杰拉德可能性还是太小了,当初可是利物浦的球迷把他留下的。现在利物浦又有了新的投资人,以后只会更好,他是不太会来的啊。

呆呆的憨憨 发表于 2007-2-14 09:22:34

<P>算了 我觉的没有必要挖了,</P><P>难得有几个忠诚的球员.</P>

wlyjwdss 发表于 2007-2-14 09:28:15

<P>引进杰拉德对球队提升实力有好处,但是斯坦对国米的感情大家都看到的,引进杰拉德毫无疑问会很打击斯坦士气</P>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再谈引进杰拉德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