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米兰

标题: 大家一起来分析案例一个,想象无限!YY无罪!【72楼答案及猜对名单】 [打印本页]

作者: 幽忧左    时间: 2007-12-7 14:32:03     标题: 大家一起来分析案例一个,想象无限!YY无罪!【72楼答案及猜对名单】

某月某日,一中年妇女下班回家,在离家不远的楼道处被害。妇女背后遇袭,咽喉和心脏处被刺数刀,
衣着朴素整齐,钱物俱在。尸体身下压着纸条,上书“罪有应得”。此中年妇女是名下岗职工,
下岗后谋得清洁工的工作,为人随和,经排查与他人并无感情或金钱纠纷,没有仇人。

   同一栋楼房中,有一女私营企业主,年龄、体态、身形均与该遇害中年妇女相似,
故侦查人员倾向于认为是误杀,也就是说凶手找错了目标。

   该女商人精明干练,注重打扮,曾有两次婚姻,并已有第三任未婚夫。

   第一任丈夫是中学教师,四十岁左右,婚姻存续期间两人育有一女,离婚后随父亲生活,现在刚上初中。
   第一任丈夫患晚期肝癌,长期卧病在床,生活困难。女儿能定期得到母亲寄来的生活费,也保持联络,偶尔与母亲见面。

   第二任丈夫是私营企业主,五十多岁,与该女在工作中认识,后成为该女第一次婚姻的第三者。
   该女离婚后随即与此人结婚。婚后,此私营企业主事业开始走下坡路,不复从前辉煌。
   两人离婚时,该女带走了他一批客户资源,两人结怨,从此此人经常诋毁前妻,说她“扫把星”,“骗人”,
   诅咒她出门被车撞死,路上被人打死,哪怕死了都是“罪有应得”。

   第三任未婚夫于某,年轻强壮,但不学无术,没有谋生技能。该女与他感情正火热,
   准备结婚,然后通过于某在国外的亲属关系,一起移民到外国去。

   上述出现的所有人都是嫌疑人。

   问:凶手是谁?为什么? 请结合自己的分析充分想象,且要有理有据。

[ 本帖最后由 幽忧左 于 2007-12-8 19:19 编辑 ]
作者: 幽忧左    时间: 2007-12-7 14:32:43

对于上述的那些嫌疑人员
我想不是女儿,才初中,应该没得那样的狠心
排除第一个男人  教师在我印象里一直还不算毒,且他身患重病
第三个我也排除   他没有动机
我选第二个   因为嚣张的一般都死得惨[ecms9]
作者: 蓝黑我的生命    时间: 2007-12-7 14:33:56

[ecms5]  讨厌 推理篇,有时会乱想想到恐怖事件
作者: 姬兰    时间: 2007-12-7 14:36:59

第一个~~~~~~~~~~~~~~~~~~~~~~~~~~~~~~~~~~~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7-12-7 14:39:32

看起来第2任丈夫嫌疑最大

但我觉得倒有可能是处于叛逆期的女儿

呵呵
作者: 姬兰    时间: 2007-12-7 14:40:26

木头好聪明 ~~~~~~~~~~~~~~~~~~~~~~
作者: 蓝黑我的生命    时间: 2007-12-7 14:43:33

照一般来说,都会说第二个,可惜不是
作者: 砂之船    时间: 2007-12-7 14:45:24

[ecms3] 最近看的都是关于尸检的,SO,对于推理暂时不感兴趣。
作者: 蓝黑我的生命    时间: 2007-12-7 14:48:22

原帖由 砂之船 于 2007-12-7 14:45 发表
[ecms3] 最近看的都是关于尸检的,SO,对于推理暂时不感兴趣。

[ecms9] 偶家JJ好恐怖
作者: swat8850    时间: 2007-12-7 14:48:51

最不可能的最可能  
第一个
作者: pelefein    时间: 2007-12-7 14:49:20

这不叫推理
这是YY
因为推理是需要提供可推理的线索和根据的

不过我是YY狂人就来意淫一下
是于某杀人了
他所谓的国外关系就是他老婆
杀了现在这个老婆就可以拿到钱逍遥快活了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7-12-7 14:49:27

呵呵!好久8见这样的帖子了!我去短信天才柯南。。。[ecms3]
作者: 蓝黑我的生命    时间: 2007-12-7 15:00:11

[ecms2]  阿姨一语,SM茅塞顿开啊…………SM太笨了,汗

YY……
我说是 女商人………
第二个丈夫经常“罪有应得”说她,她就将计就计,找好跟她比较相似的 中年妇女
跟第三个丈夫联合杀了那中年妇女,然后贴上字条
作者: 纯洁的小六    时间: 2007-12-7 15:05:58

是那个女商人自己杀的

1,女商人平时爱打扮,和做清洁的妇女无论在穿着和气质上都相差及大,从这点看,如果杀手都能认错人的话,那我建议那个凶手可以去做白内障检查或者回家种地了`~~

2,绝对不是第二任丈夫,作为一个生意人,他不会这么笨到把自己曾经的诅咒写成纸条放在尸体的下面,这不是自投罗网吗?除非就是有人想栽赃!

3,也不应该是第三任
第三任要杀她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贪图钱,但要知道的是他们的关系还没完全确立,就算那个女商人死了,她的财产也不能落到他的手上,法定的继承人应该是她的女儿...............

4,女儿有这个做案动机,但没这个做案能力,除非买凶杀人

[ 本帖最后由 纯洁的小六 于 2007-12-7 16:44 编辑 ]
作者: 蓝黑我的生命    时间: 2007-12-7 15:07:03

[ecms2]  六跟我一样聪明
作者: pelefein    时间: 2007-12-7 15:09:53

聪明的六和生命
怎么没想到呢
杀手可能是也未婚夫
作者: 蓝黑我的生命    时间: 2007-12-7 15:17:04

[ecms2]  反正YY无极限
作者: chencheng9    时间: 2007-12-7 15:22:54

妇女背后遇袭,咽喉和心脏处被刺数刀  

背后遇袭,这两个地方被刺数刀。。这手法很专业嘛。。
作者: 蓝非虹    时间: 2007-12-7 15:26:14

先说结论,第3任。

第1任,身体弱,拿刀杀人这种力气活做不来。除非是买凶杀人,这样成本高风险也大。

女儿,刚上初中也就是13、4岁的年龄,就算痛恨母亲抛夫弃女,也没有动手能力。除非是郑海霞那样的身板。

第2任,看上去最可能。非常可疑,但敢说不代表敢做。

第3任,问题就出在他没有谋生能力。出国不是那么简单的,没有基本技能,就想去国外享清福?老外不是傻子,不会收留废物的。据我所知,出国探亲还好,若要永久居住,又没有创造力,那个手续将非常困难。虽然出国有点门路,但极有可能在出国的门槛上出了问题,精明强干的女私营企业主前面的表现来看,对男人的要求比较高。于某能力这样差连个出国也搞不定,对他极大的鄙视,不想再与之交往。于是,年轻力壮的于某起了报复念头。如果,侦察员再把两人相识的时间调查一下就更加能确认了。两个跟她结婚再离婚的男人相处的时间应该都比较长,文中没有交代最后一个于某认识她多久了。以至于在楼道竟然会认错人,从而错杀。[ecms3]
作者: 蓝黑我的生命    时间: 2007-12-7 15:28:27

[ecms5] 阿非的YY………………
作者: 蓝与黑0502    时间: 2007-12-7 16:08:28

我观点也是女商人自己设下的陷阱,有几个原因
第一:“罪有应得”,第二任丈夫是个有头脑的人,不可能这么傻杀了人还贴上这纸条。
第二:大家想想,在背后认错还情有可原,但在胸口连续刺了几刀,肯定看清楚脸了,这样不合理吧,毕竟都是亲人,相貌不可能分不清
作者: 雨哥哥    时间: 2007-12-7 16:19:16

一般看上去最不可能的人就是凶手,我觉得是第一任丈夫,我打电话问放柯南和波罗了~~没联系到副饵摸死~
作者: 蓝与黑0502    时间: 2007-12-7 16:19:57

这个栏目好[ecms1] ,版主以后多弄些啦,呵呵,让大家多动动脑子
作者: 流水落花    时间: 2007-12-7 16:23:19

不知道,生死有命,何必强求
作者: raul2285    时间: 2007-12-7 16:43:13

楼上的纯属灌水吧..

极有可能是她女 买凶杀人....第一可以解释,为何错杀..
         第二, 可以继承遗产
作者: 蓝黑我的生命    时间: 2007-12-7 16:44:46

[ecms9] 楼上的,竟然想到她女儿
作者: raul2285    时间: 2007-12-7 16:55:31

完全有理由的,,    单亲孩子的教育,况且她爸就染病卧床,,,  谁知道她受了什么影响...
作者: 蓝与黑的悲哀    时间: 2007-12-7 17:06:35

我觉得是女儿


理由嘛,直觉[ecms3]

如果非要一个理由的话,这个女人的第三任男人是她女儿的前男友
作者: 蓝黑我的生命    时间: 2007-12-7 17:10:43

[ecms9]  老贝说的,难道那 第三个 是母女通吃
作者: 纯洁的小六    时间: 2007-12-7 17:14:05

小贝的想象力很牛啊~~~~~~~~

按照小贝的想法,那事情就比较清楚了

首先确立关系

1,第三任男人是女商人女儿的前男友

2,第二任丈夫其实喜欢的是女商人的女儿

3,第一任丈夫的前妻就是那个无辜的清洁员

4,第一任丈夫爱的其实还是那个无辜的清洁员

通过以上的关系可以发现,女儿觉的自己家庭的破裂其实最关键的人是那个清洁员(也就是她父亲的前妻),于是她以自己的肉体为代价,让第二任丈夫买凶杀死了那个清洁员!

妈的,我太畜生了,唉~~~
作者: pan303    时间: 2007-12-7 17:14:06

既然此女有很多男人..那估计还有第四.个..凶手另有他人[ecms2]
作者: 蓝与黑的悲哀    时间: 2007-12-7 17:15:01

原帖由 蓝黑我的生命 于 2007-12-7 17:10 发表
[ecms9]  老贝说的,难道那 第三个 是母女通吃

impossible is nothing

               ----------ADIDAS
作者: 蓝与黑的悲哀    时间: 2007-12-7 17:16:29

原帖由 纯洁的小六 于 2007-12-7 17:14 发表
小贝的想象力很牛啊~~~~~~~~

按照小贝的想法,那事情就比较清楚了

首先确立关系

1,第三任男人是女商人女儿的前男友

2,第二任丈夫其实喜欢的是女商人的女儿

3,第一任丈夫的前妻就是那个无辜的清洁员 ...
对于小六,有时只需要一个小小的引导[ecms5]
作者: 蓝非虹    时间: 2007-12-7 17:23:23

原帖由 蓝与黑的悲哀 于 2007-12-7 17:06 发表
我觉得是女儿


理由嘛,直觉[ecms3]

如果非要一个理由的话,这个女人的第三任男人是她女儿的前男友


前男友,OMG!她女儿才13岁啊,CV这样的年龄就谈恋爱?貌似没开始发育吧。
如果,把这事牵扯到买凶杀人的话,那么大家都有动手的可能了,毕竟把身体的难以做到缺陷给弥补了。那个凶手的手法比较专业,眼神就不怎么好使了。再一个,买凶杀人的成本高风险大。杀人是大事情,多让一个人知道明显不妥当。但是这个假设是完全存在的,不能排除掉。只是可能性小一点。

这个案件的漏洞比较多。多条线路铺开分析都觉得有点道理,上面有人提到女商人自己策划的圈套也很有道理,是我没有想到的。

哈哈……这样分析下来,第2任嫌疑太大了,有动机有能力,而且大家都认为最有可能的最不可能,首先排除第2任。

我有点混乱了[ecms5]
作者: 蓝黑我的生命    时间: 2007-12-7 17:23:39

[ecms9]  小六越来越BT了,快点来宁波吧,NB FB不能少了你这样的人物
作者: 蓝黑我的生命    时间: 2007-12-7 17:24:39

[ecms3]  老贝和小六是典型的 没看人家女儿年龄的人
作者: 雨哥哥    时间: 2007-12-7 17:38:21

以后可以考虑下,回答正确滴应该有奖励的说,这个方式确实不错,亮子继续~
作者: 幽忧左    时间: 2007-12-7 17:51:12

原帖由 蓝黑我的生命 于 2007-12-7 16:44 发表
[ecms9] 楼上的,竟然想到她女儿

不排除他女儿的男朋友哦.
作者: 幽忧左    时间: 2007-12-7 17:54:10

原帖由 蓝黑我的生命 于 2007-12-7 14:43 发表
照一般来说,都会说第二个,可惜不是

为什么不是   你要给出理由啊··· 生命啊 我发了帖子因为有事出去了 你看你SHUI了多少?[ecms9]
作者: raul2285    时间: 2007-12-7 17:56:03

估计这个东西没有什么正确的答案,,         [ecms6]
作者: 幽忧左    时间: 2007-12-7 18:03:38

原帖由 chencheng9 于 2007-12-7 15:22 发表
妇女背后遇袭,咽喉和心脏处被刺数刀  

背后遇袭,这两个地方被刺数刀。。这手法很专业嘛。。

可能是个专业杀手~~[ecms3]
作者: 幽忧左    时间: 2007-12-7 18:06:47

原帖由 raul2285 于 2007-12-7 17:56 发表
估计这个东西没有什么正确的答案,,         [ecms6]

嘿嘿。。答案到时候自然揭晓。[ecms3]
作者: 蓝与黑的悲哀    时间: 2007-12-7 18:16:01

原帖由 蓝非虹 于 2007-12-7 17:23 发表


前男友,OMG!她女儿才13岁啊,CV这样的年龄就谈恋爱?貌似没开始发育吧。
如果,把这事牵扯到买凶杀人的话,那么大家都有动手的可能了,毕竟把身体的难以做到缺陷给弥补了。那个凶手的手法比较专业,眼神就不怎 ...

就是因为13岁,年纪小,做事极端,不计后果,我才会这么想.你看过<<一支梨花压海棠>>没有?

主楼只说了第三任年轻力强,可没说到底多年轻.要是她妈妈老牛吃嫩草呢?
作者: 蓝与黑的悲哀    时间: 2007-12-7 18:21:43

如果答案是第二任丈夫的话.

那我大胆预测其实他是开算命公司的.2个人结婚以后,这女人偷师学艺,自立门户,结果抢了男人饭碗.

男人为了证明自己才是大师,于是开始诋毁女人,同时买凶杀人以验证自己的预言准确.结果清洁工大姐不幸成了替死鬼[ecms2]
作者: 蓝与黑0502    时间: 2007-12-7 18:23:16

最不可能的就是第二个人,没必要露出马脚给别人怀疑
大家想想,胸口好几刀,喉咙再被割,连这样都没发现自己认错了人,还留下纸条。
然后这么说吧,女商人自己的可能性是最大的,因为只有第二任丈夫是她的眼中钉,也只有她本人最清楚第二任丈夫诅咒过她,也知道可以利用这一点。
至于女儿,汗,13、4岁差太多,不太可能,第一任丈夫买凶有可能,但钱哪来,买凶很花本钱,而比较明显的是他没钱,不然也不需要女商人定期寄钱过去。
至于她现在的男友,有可能,但可能性会小些,想想,男友肯定非常了解女商人的行踪,认错人的情况至少比前面那几个人小
所以很可能是女商人干的,或是顾人,或是直接叫他现在的男友干
作者: chencheng9    时间: 2007-12-7 18:34:01

只靠这几段话能推出什么来。。充其量就是大家伙没事侃侃。[ecms2] [ecms2]

不过倒是能看出几点(个人观点):

1  应该是专业杀手所为,挑的都是致命的地儿下手,一般人杀人估计就是乱捅一气。。

2  应该不是第二任丈夫,哪个SB会傻到留张纸条。。。不过从这张纸条上调查开去 应该是个不错的线索,这是警察的事。。。



我认为是雇凶杀人,这样误杀的可能性也就会大点,
既然是雇凶杀人的话,第三任的嫌疑基本排除拉,他要是想杀这个女人  在床上动手岂不是更方便。。

纯属YY。。[ecms2]
作者: 四月苇    时间: 2007-12-7 18:39:43

原帖由 pelefein 于 2007-12-7 14:49 发表
这不叫推理
这是YY
因为推理是需要提供可推理的线索和根据的

不过我是YY狂人就来意淫一下
是于某杀人了
他所谓的国外关系就是他老婆
杀了现在这个老婆就可以拿到钱逍遥快活了


强烈同意阿姨第一段意见。。。

完全没有线索呀。。。
作者: 四月苇    时间: 2007-12-7 18:41:40

原帖由 蓝与黑的悲哀 于 2007-12-7 17:06 发表
我觉得是女儿


理由嘛,直觉[ecms3]

如果非要一个理由的话,这个女人的第三任男人是她女儿的前男友


这个很小说路数呀。。。
作者: 四月苇    时间: 2007-12-7 18:42:35

原帖由 纯洁的小六 于 2007-12-7 17:14 发表
小贝的想象力很牛啊~~~~~~~~

按照小贝的想法,那事情就比较清楚了

首先确立关系

1,第三任男人是女商人女儿的前男友

2,第二任丈夫其实喜欢的是女商人的女儿

3,第一任丈夫的前妻就是那个无辜的清洁员 ...


想了几分钟才想明白这个逻辑。。

[ecms1]
作者: 幽忧左    时间: 2007-12-7 19:09:10

原帖由 chencheng9 于 2007-12-7 18:34 发表
只靠这几段话能推出什么来。。充其量就是大家伙没事侃侃。
2  应该不是第二任丈夫,哪个SB会傻到留张纸条。。。
...

或许这张纸条是在故意迷惑警方呢[ecms6]
作者: 幽忧左    时间: 2007-12-7 19:12:45

原帖由 蓝与黑0502 于 2007-12-7 18:23 发表
第一任丈夫买凶有可能,但钱哪来,买凶很花本钱

没钱可以借啊,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比方叫他的亲朋好友,学生等)[ecms5]
作者: chencheng9    时间: 2007-12-7 21:45:18

这有没有答案哦???稍微缜密的推理也行。。。[ecms6]
作者: 龙追日    时间: 2007-12-7 21:49:26

怎么 不可能是第3个呢 …………我看着是
作者: 左手小妖    时间: 2007-12-7 22:14:07

肯定素第三个银~~
答案明摆着呢嘛~~
吼吼~~[ecms2]
作者: 雨哥哥    时间: 2007-12-7 23:10:27

莫非是自杀。。。。。
作者: fenshuiyu    时间: 2007-12-7 23:55:22

被害人衣着朴素。。。估计和私营女老板的穿衣风格不会一样
所以肯定不是第一第二第三个男人亲手所为
包括女儿
所以一定是买凶杀人
而她死了之后,谁得利呢?
就是女儿?
是不是女儿就是凶手呢?难,因为母亲并没有对不起女儿,一直负担女儿的生活费,物质上有保障的时候一般很难起凶残之心。
所以,谁希望女儿得利呢?爸爸,爸爸已经快死了,眼看前妻又要和新欢出国,女儿的未来难有保障,没办法,心一横,索性就直接把钱财过户到女儿名下,这样,泉下也心安了
作者: 蓝与黑0502    时间: 2007-12-8 02:12:22

原帖由 幽忧左 于 2007-12-7 19:12 发表

没钱可以借啊,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比方叫他的亲朋好友,学生等)[ecms5]



版主啥时候给答案呐,偶都被你掉足了胃口了
作者: LM    时间: 2007-12-8 09:16:57

是那个有钱的女的干的.........................
作者: 幽忧左    时间: 2007-12-8 09:20:55

原帖由 蓝与黑0502 于 2007-12-8 02:12 发表



版主啥时候给答案呐,偶都被你掉足了胃口了

不急不急。。。答对了的可是有奖的呢。。[ecms9]
作者: 末班车    时间: 2007-12-8 11:30:13

第一任丈夫
原因如下:
1 动机   前妻要和新欢移民海外,自己身患重病不久于人世,即使前妻从海外定时汇钱回来,女儿也将无人依靠。不如让女儿继承遗产。
2 留下字条  明显是发泻内心的不满或者要将警方视线转移致前妻的第二任丈夫(其到处宣扬 罪有应得,即使长期卧病在床也有可能从女儿或亲友口中得知前妻的所作所为),即使警方通过纸条找到自己也是一种解脱,毕竟在不久于人世的时候能够为自己的女儿作些事情,这在内心上是满足的。
3 错杀他人  被害人是背后遇袭 此人长期卧病在床,很久没有见过前妻, 再熟悉的人几年十几年不见也是有可能认错的(案发环境是昏暗的楼道,时间是下班后即傍晚),而被害者的打扮极有可能于二人离婚是其前妻的装束类似
4 不太可能是买凶 此人不久于人世,不惧怕任何刑法 ;以此报复前妻;无复杂社会关系,很难雇佣凶徒
作者: 雨哥哥    时间: 2007-12-8 11:58:31

[ecms9] 偶严重怀疑这到了最后是心理测试。。。。。。
作者: 幽忧左    时间: 2007-12-8 11:59:18

60楼的 末班车~~~
    这是你第一个帖子!! 你当刑警的么?[ecms9]
作者: chencheng9    时间: 2007-12-8 12:00:06

我要答案。。。。。。。。。。[ecms2]
作者: 独孤糊涂    时间: 2007-12-8 12:16:49

妇女背后遇袭,咽喉和心脏处被刺数刀

背后怎么刺咽喉的?奇怪

女私营企业主

[ 本帖最后由 独孤糊涂 于 2007-12-8 12:36 编辑 ]
作者: 蓝与黑的悲哀    时间: 2007-12-8 12:24:47

18点公布?到时回来看看

要是答案不能自圆其说,把楼主托出去叫金刚JJ[ecms8]
作者: 四月苇    时间: 2007-12-8 12:55:32

原帖由 末班车 于 2007-12-8 11:30 发表
第一任丈夫
原因如下:
1 动机   前妻要和新欢移民海外,自己身患重病不久于人世,即使前妻从海外定时汇钱回来,女儿也将无人依靠。不如让女儿继承遗产。
2 留下字条  明显是发泻内心的不满或者要将警方视线转移致 ...



崇拜撒。。。。。[ecms1]
作者: 国米风暴    时间: 2007-12-8 13:42:19

呼唤神探柯南的出现!~~~~~~~~~~~~~~~~~~~~~~~
作者: 伤心小箭    时间: 2007-12-8 14:01:33

我同意木头的看法,呵呵。
作者: 蓝与黑0502    时间: 2007-12-8 15:49:16

原帖由 幽忧左 于 2007-12-8 09:20 发表

不急不急。。。答对了的可是有奖的呢。。[ecms9]

呵呵,有啥奖呢? 不会是一袋雕牌洗衣粉或是一块立白肥皂吧。。。[ecms6]
作者: noway0806    时间: 2007-12-8 18:04:39

18点了……
也许那个受害者住在治安最差的广州某地,运气不好碰到一个抢劫的,于是乎……
作者: 蓝与黑的悲哀    时间: 2007-12-8 18:49:10

[ecms8] [ecms8] 过了48分钟了,还没看到答案
作者: 幽忧左    时间: 2007-12-8 18:51:06

真凶是第一任丈夫~

动机是:已有高人分析出来了,下面公布名单。

行凶经过:第一任丈夫找到了自己的亲侄儿,让身强力壮的侄儿看过富婆的照片,再替自己去杀人。因为他提供给侄儿的照片是富婆发迹之前照的,很是艰苦朴素,所以侄儿才会在行凶时杀错人。留下纸条也是为了转移视线,嫁祸给第二任丈夫。

侦破经过:刑警找了第二任丈夫,排除嫌疑。未婚夫,没有明显作案动机,杀人之后他损失最大。排查第一任丈夫的社会交往情况时,发现案发前他与侄子的电话记录频繁,案发后几乎没有。于是刑警对他的电话进行了监控,终于在他跟侄子以为风头过去,安心通话时,听到他们说漏了嘴。

   恭喜fenshuiyu,难怪猫鱼别的头衔都是惊天动地空前绝后超级无敌聪明人。PS:画音阁找茬你也是能手。
        末班车 ,潜水数年,共发帖9贴,这是改版后的第一贴,果然出手不凡。

[ 本帖最后由 幽忧左 于 2007-12-8 19:10 编辑 ]
作者: 蓝与黑的悲哀    时间: 2007-12-8 18:55:12

[ecms6] 果然是这种太监答案.
给出一个完全不着关系的重要线索     这样的答案,不论问题多么难,只要有个合适的条件在,都可以成立.而这个合适的答案就是编故事的人怎么说怎么算
作者: 纯洁的小六    时间: 2007-12-8 20:00:31

这答案真太监。。。。。。。
作者: 蓝与黑的悲哀    时间: 2007-12-8 20:22:47

不好意思小小拍上一砖

1:男人的侄子居然连自己的婶婶都不认得吗?

2:2个人的女儿不过初中,14,5岁的样子,即便他们的上一代人年纪相差很多,可是女儿和侄子的岁数应该相差没有那么悬殊吧,那么一个17,8岁的孩子有这么大 勇气杀一个曾经是自己婶婶的人吗?  要知道这个女人不是跟他无半点瓜葛的陌生人.再说也没有任何恩怨.

3:按年龄推算,第一任丈夫和这个女人在一起时应该是80------90年代,那时候最流行的衣服拿到现今,恐怕也不如现在相对朴素的衣服,这一点他侄子看不出来吗?

4:一般清洁工即便下班,也会穿工作时衣服回家,清洁工和福婆的衣服,还是很好区别的吧?

5:谋杀不是说杀就杀的,不然也不用谋了,所以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侄子作案前应该是勘察过地形,蹲点守侯掌握一个富婆大致活动规律的,但是既然是她是经商的,日常活动规律应该不会非常固定,那么在观察中难道侄子也没发现,如果发现了,又怎么会对一个只是体态上相似的人下手?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7-12-8 20:27:13

鉴定:左左在扯淡         [ecms3]
作者: chencheng9    时间: 2007-12-8 20:33:52

这叫什么答案。。警察的侦查过程就这么简单。。。。[ecms5]
作者: whj1072001    时间: 2007-12-8 20:39:43

还是富婆陷害第二任丈夫最说得过去。
杀人是何等大事,哪有误杀误的这么离谱的。
作者: 龙追日    时间: 2007-12-8 21:30:04

我感觉是 情人…………………………
作者: 左手小妖    时间: 2007-12-8 21:38:24

这个逻辑8是很强啊~~
貌似破洞很多捏~~
让小妖7仔细看看~~
作者: 幽忧左    时间: 2007-12-8 21:51:06

各位不好意思。
我拿人家的案例和分析。。。
  以及答案都是完全照搬过来的。。。
   事实如此。。。
[ecms9]
作者: 蓝与黑的悲哀    时间: 2007-12-8 21:55:28

原帖由 幽忧左 于 2007-12-8 21:51 发表
各位不好意思。
我拿人家的案例和分析。。。
  以及答案都是完全照搬过来的。。。
   事实如此。。。
[ecms9]

[ecms2] 所以我们只说答案太监,没说楼主
作者: onebag    时间: 2007-12-8 22:08:06

杀人第一考虑要作案动机,从动机上分析,第三个最没可能性,因为女企业家的死他损失最大。那么第一和第二是有可能的,那么企业家的死谁最受益?当然是她女儿,而她的死对第二任丈夫则没有太大益处,所以作案第一个动机相对 较大,第二任恐怕不会蠢到买凶杀人后还留下线索的。
作者: 雨哥哥    时间: 2007-12-8 23:44:54

[ecms4] 偶也猜对了哇~~
作者: 四月苇    时间: 2007-12-9 10:15:46

原帖由 蓝与黑的悲哀 于 2007-12-8 20:22 发表
不好意思小小拍上一砖

1:男人的侄子居然连自己的婶婶都不认得吗?

2:2个人的女儿不过初中,14,5岁的样子,即便他们的上一代人年纪相差很多,可是女儿和侄子的岁数应该相差没有那么悬殊吧,那么一个17,8岁的孩子有这 ...



支持支持。。。[ecms3]
作者: 雨哥哥    时间: 2007-12-9 11:41:39

[ecms3] 再次验证了,偶的观点~~

最不可能行凶的最有可能是凶手~
作者: 姬兰    时间: 2007-12-9 16:59:22

人家也有猜对啊~~~~~~~~~~~~~~~~~~~~~~~~~~~~~~~~~[ecms7]
作者: 蓝非虹    时间: 2007-12-9 20:34:02

第一任丈夫的亲侄儿,是个智障儿?让他杀人都敢?
很多板油排除第一任的原因是因为他体弱多病,自己没体力完成这么高难度的力气活。而花钱雇杀手的费用是相当高的,他也没那些钱。
突然冒出一个亲侄儿。晕,这也算。不如说有一个仇视社会的BT男,为了报复社会胡乱杀人,然后就喜欢留个小条子。也说的通。
左左这个答案很欠扁。[ecms8]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7-12-9 22:34:55

答案确实很欠扁[ecms2]
作者: scholl1401    时间: 2007-12-9 22:48:55

同楼上的!!!!!!!!!!!!!
作者: cyj840623    时间: 2007-12-11 14:12:58

实在太监,楼主想说谁杀就可以说是谁杀的啊,这种答案应该要能从字间找出破口才叫答案啊
自己想说谁就是谁那叫大家猜有什么意思,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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