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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遵守交规,谁来负责? [打印本页]

作者: 砂之船    时间: 2008-10-13 10:36:08     标题: 不遵守交规,谁来负责?

早上坐车上班,在一条非主干道但比较宽敞的街上接连遭遇几个“电瓶车级马路杀手”,他们想过马路,但想省去下车再上车和等汽车的麻烦,直接骑在车上,边骑边过,没车的时候就过去一点,有车的时候就并着双黄线骑,当过完一个车道在另一个车道碰到车时,就夹在车流中,却又不甘心的他们,时不时想抢个道,于是害得后面的车不停急刹。
以前跟人聊过类似的事情,据说当时的法律是,不管行人在什么地方碰上车祸,司机都要负上责任。我又问,在交规明令禁止行人穿行的地方,例如翻越双黄线上的栏杆被正常行驶的车辆撞到,司机是不是也要负责,回答是肯定的。我就纳闷吗,都说要保护行人,那谁来保护司机?还有在夜晚的大马路上,撞死违规行人的事常有发生,这也全赖司机?当然,肇事司机逃跑肯定就脱不了干系了。不过也许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当行人在不该他出现的地方遇到车祸,责任在谁?
作者: portishead    时间: 2008-10-13 10:47:07

最怕就是行人,助动车,摩托车违法交通规则,现在啊开车的都是弱势群体。

有的时候杀人的心都有了,气死。[w020]
作者: 砂之船    时间: 2008-10-13 10:58:10

每次坐公交急刹,司机都被人骂,殊不知是外面的行人可恶。
作者: 大城小爱    时间: 2008-10-13 11:09:58

都有责任,除非是在高速公路上,那就只能是行人的了
作者: 流水落花    时间: 2008-10-13 11:11:52

我 是来打酱油的,这年头人倒霉喝凉水都肾结石[ecms6]
作者: a184696072    时间: 2008-10-13 11:23:17

那要看什么情况了`...
作者: ▄︻┻┳═    时间: 2008-10-13 11:23:38

遇到车人的问题,,责任肯定是车的,没办法....
作者: sjz风之子    时间: 2008-10-13 11:36:36

不懂啊
法律问题当然有制法者来解释了
作者: 砂之船    时间: 2008-10-13 11:49:33

原帖由 ▄︻┻┳═ 于 2008-10-13 11:23 发表
遇到车人的问题,,责任肯定是车的,没办法....

开车的就不是人了啊?
作者: 蓝黑我的生命    时间: 2008-10-13 12:05:26

[ecms5] 现在我最怕 电瓶车
作者: guaiguaixxx    时间: 2008-10-13 12:10:20

没办法啦~~~很是。。。。的问题~刚拿到驾照也不敢乱来~
作者: ▄︻┻┳═    时间: 2008-10-13 12:14:37

原帖由 砂之船 于 2008-10-13 11:49 发表

开车的就不是人了啊?

错就错在这个人前还有个"开车"..
交通法规定的,必竞人和车遇上了伤的总是人,不是车..
所以无论是谁的错,车都有责任..
作者: 砂之船    时间: 2008-10-13 13:21:18

明明十米左右就有个地下通道,有些人非要翻马路中间的栏杆,害得那个地方老是堵车,也没个规范来约束他们,汽车还有交规管。
作者: vickixiong    时间: 2008-10-13 13:31:59

LZ的这个问题肯定是因为对新版的交通法规还没有熟透[ecms6]
作者: 朵々    时间: 2008-10-13 13:41:25

谁错谁负责,车子就是行人没错。。
作者: 朵々    时间: 2008-10-13 13:47:05

交通法你肯定没看过,我看过的说。。
所以我过马路一点都害怕[w016]
作者: xx300    时间: 2008-10-13 13:47:34

什么弱势群体  在这些问题上只有弱视和弱智群体  不过现行的法规这样规定 又有什么办法
作者: 砂之船    时间: 2008-10-13 14:56:11

新交规里有关的法律条条是啥?
PS:朵朵是想说一点都不害怕吧?
作者: fengfeng1    时间: 2008-10-14 10:12:54

[w001] [w001] 弱势群体?没办法了
只能开车小心点了
作者: 如是闲    时间: 2008-10-14 14:35:18     标题: 显然是行人全责

我早就说过,在不该出现的地方出现的行人、非机动车,撞死活该。
作者: swat8850    时间: 2008-10-14 14:50:35

拿驾照几年了 开车一直很注意
不过。。。。。。。。
作者: scholl1401    时间: 2008-10-14 20:18:05

各打一板比较好啊[ecms8]
作者: 不变的信仰    时间: 2008-10-15 09:50:59

制度不完善..记得之前武汉争创文明城市的时候,,江汉路那边只要谁不走斑马线按红绿灯过马路..罚款....效果就很好.... ..指望人们素质一下变好实在不敢想象要多久..
作者: 砂之船    时间: 2008-10-15 10:35:06

原帖由 如是闲 于 2008-10-14 14:35 发表
我早就说过,在不该出现的地方出现的行人、非机动车,撞死活该。

还应该赔偿被撞车辆的损失。
作者: 流水落花    时间: 2008-10-16 22:51:47

原帖由 砂之船 于 2008-10-15 10:35 发表

还应该赔偿被撞车辆的损失。


死了怎么赔啊,是不是死了还看看什么器官值钱的可以卖点啊[ecms5]
作者: 如是闲    时间: 2008-10-22 08:39:56

原帖由 砂之船 于 2008-10-15 10:35 发表
还应该赔偿被撞车辆的损失。

嘿嘿,我想的是,株连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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