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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天堂,下苏杭】大眼佳作:人肉有价! [打印本页]
作者: 一洗尘心 时间: 2009-8-6 13:14:08 标题: 【上天堂,下苏杭】大眼佳作:人肉有价!
本帖最后由 一洗尘心 于 2009-8-6 13:18 编辑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e7ba410100egvf.html
如果未经新闻证实,我会以为这是假新闻,是为了强调安全驾驶特意在浙江卫视门口斑马线上进行的一次现场拍摄。
只有编剧才可以调动这些戏剧元素:一辆酒后驾驶的顶级保时捷卡宴,轰鸣声连电视台里面的人都听见,车上有两名衣着入时的美女,还有一名帅哥,散发着酒味冲过专门在胡斌案后设制的爱心斑马线,然后一名十七岁的打工女被撞飞三十多米,她的一只拖鞋也被撞飞到马路边,上面还有一只红色蝴蝶结。富人VS打工女,保时捷VS行人,卫视VS斑马线,酒后驾驶VS无法指认驾驶员。
很专业的编剧,很敬业的演员们,保时捷,包死劫。
杭州,又是杭州,天堂建在地狱之上,杭州即地狱。当然,是不可以仇富的,中国的有趣现象是,“不准仇富”已经成为富人的避弹衣,或者可不可以说我们有仇穷的倾向,酒后驾驶的保时捷在爱心斑马线上撞飞十七岁打工女是可以发生的,自行车在豪华会所门口撞死带了四个保镖的富人是不会发生的,这是事实。中国是不可以有阶级划分的,那我们说阶层吧,大家不恨财富,恨的是不公,你爸就是比我爸胆子更大所以发了,我爸就是因为相信好人总会有好报,所以才下岗了。这样的群体暗示很危险,很危险,任志强还在说他只为富人修房子,TV还在说金融危机对老百姓生活影响不大,广州还在讨论通过征收拥挤费解决交通问题。
富人们是不会因为收不收交通拥挤费而超速、酒后、撞飞、逃逸……的。这样的征收除了增长GDP以外,对整治交通有个屁用。
我等着杭州法院这次怎么判罚,是交通肇事,还是危害公共安全。所以大家不要奇怪“真假胡斌”说法的甚嚣尘上,草民们是觉得113W+3年太科幻,所以也科幻一下,科幻是没有罪的。
例子是:
2005年5月,一个叫胡华的青年因偷盗下井盖,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半。
2009年7月,一个叫胡斌的青年因闹市飙车撞死一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2009年7月,一个叫孙伟铭的表年因酒后无证驾驶撞死四人逃逸,被判死刑。
某年某月某日,两个民工从提款机里非法提取90万,被判无期。
某年某月某日,许霆非法从ATM机提取十七万多,先被判无期后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某年某月某日,官员甲因贪污数百万被举报,开除公职;某年某月某日,官员乙因挪用公款数千万元,被判有期徒刑三年;某年某月某日,官员丙…… …… 多年以后,我们发现甲乙丙丁都在另一地做官,有关部门说,这不是官,其实只是顾问。
就是这样了,我说的不是胡斌判轻了,也不是孙伟铭判重了,而是我们以什么样的标准来判刑,中国地大物博,物种繁多,但法律尺码不能繁多。尺码多了那就不叫法律,叫女式内衣。
每当喊冤时当律就命令我们要相信法律,其实我们是相信法律的,只是不相信法官,相信法律不也能能过命令,通过跨省追捕,而是要用法律执行令我们感动,法律不能让草民们感动,草民们就只有敢动法律,所以小杨同学拎把刀进去警察局,做了一回非常6+1。
最近在做算术题,孙伟铭:杀四人、无证、酒后、逃逸;胡斌:杀一人、有证、无酒精、主动打电话报警。这么看来孙伟铭罪行情节和后果比胡斌严重得多,可法官是怎么量刑的,是不是杀一人判三年,杀四人判3X4=12年。又由于胡斌是给了113万的,假若一个人可以活得八十岁,减去孙伟铭现在的岁数后,得出一个中国人一年性命折合成人民币约2万左右(税后)。如果再除以一个成年人正常体重70公斤,一公斤肉实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左右(不含营业税)。
谁说人肉无价?
我等着、瞪着杭州法院怎么判决。
作者: NerazzurriGu 时间: 2009-8-6 13:15:15
如果你爱他,就带他去杭州,因为那里是天堂;
如果你恨他,也带他去杭州,并且带到杭州的马路上,因为从那里可以上天堂
作者: xx300 时间: 2009-8-6 13:19:02
顶大眼 太犀利了 现在这个社会啊。。
作者: 流水落花 时间: 2009-8-6 13:39:21
所谓男女有别,正是如此啊
作者: 纯洁的小六 时间: 2009-8-6 13:48:31
我在马路边
撞飞一青年
把钱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
叔叔笑着说
重判我三年
我笑着对他说,叔叔再见!
PS:欢迎来到杭州,这里就是天堂。。。。。
作者: pennystef 时间: 2009-8-6 15:08:15
已经没救了 [w015]
作者: huihui 时间: 2009-8-6 15:39:56
处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胡斌的判刑确实让人羡慕
在无法脱罪的情况下 三年是最好的结果
然后到时在监狱 花点钱 减几下刑 也就一年半载的事情
作者: via 时间: 2009-8-6 16:07:11
法律这么定的,有什么办法
不然死都死了,还能怎么样
作者: liu2000chun 时间: 2009-8-6 17:08:31
无语,已经麻木了
作者: hclhcl 时间: 2009-8-6 17:39:45
我早已看透中国这个社会[ecms12]
作者: 李瑞源 时间: 2009-8-6 17:47:59
最近负面新闻看的有点哀伤,我已经决定在适当时候全家移民了。。。
作者: yysea 时间: 2009-8-6 19:15:33
这帖还是和谐了吧。。。。。
60周年了 小心点吧
没其他的意思
作者: 朵々 时间: 2009-8-6 19:18:57
撞死了人不可怕
可怕的是没撞死
作者: 湘渝 时间: 2009-8-6 19:37:26
什么都不想说……大家以后过马路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啊!
作者: 朵々 时间: 2009-8-6 19:39:03
我宁可被撞死
至少我买了保险
半死不活的还不如去死
作者: 朵々 时间: 2009-8-6 19:39:49
当然
如果我没死成
我会牢记车牌
查出车主
然后用70码的双倍撞飞他
作者: pelefein 时间: 2009-8-6 21:43:55
什么都不想说……大家以后过马路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啊!
湘渝 发表于 2009-8-6 19:37
好几次都是在斑马经上撞飞出去啊
作者: 我是水妖 时间: 2009-8-6 22:02:23
所以斑马线是不可靠滴,红绿灯是没有用滴……
太多跑车犯事儿是因为眼睛都长到头顶上去鸟……
开车不看路撞了人也不稀奇了
作者: _Ti_amo 时间: 2009-8-6 23:04:07
杭州很危险,大家有空来玩,我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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