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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时性强奸”,祝贺又一新名词诞生 [打印本页]

作者: 车前子    时间: 2009-10-31 11:31:22     标题: “临时性强奸”,祝贺又一新名词诞生

本帖最后由 车前子 于 2009-10-31 11:32 编辑

文章提交者:辽河口 加帖在 猫眼看人

浙江南浔2协警在宾馆趁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时实施强奸,南浔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无商谋,且事后主动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给予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各入狱三年。(中国新闻网)

这些年,“临时”一词很是流行,这个“临时”、那个“临时”的,在各个部门“开花结果”,其效果特别的如领导之意,让一些单位屡用屡爽,甜头如美酒一般,成了推却责任的挡箭牌。 南浔法院根据犯罪事实,给两个强奸犯定的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令辽河鱼迷糊了,这是个啥概念?搜遍了网络,也没找到“临时性的即意犯罪”的来源和条款依据。

“临时”既是非正式的和短时间的行为,难道强奸犯罪还有“非正式”和时间的长短之分?这个“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应是个新名词,可以为我国的司法界又填补了一项创造性的空白,可喜可贺。 搞不明白,犯罪还有临时、固定、长期之分?在被害人不清醒的情况下,两人轮番实施强奸,为什么不是轮奸?难道就是因为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这个谅解是怎么得到的?相信“金钱封嘴”的肯定的。如果这个判决能成为一个新的榜样,那以后再出现这样的“临时性的即意犯罪”,是否也要得到“从轻处罚”呢?要是在这样,可以再全国推而广之,以便广大犯罪分子都去进行“临时性的即意犯罪”。

将女灌醉,然后带她去开房,强奸了她,明显就是有预谋的犯罪,什么是“即时性”?就是即时就发生性关系。临时性的犯罪就可以“从轻判决”?那哪个犯罪不是“临时性”的?是否都要可以轻判? 其犯罪算是“临时性的即意犯罪”,那判了3年,笔者想也应该是“临时性的即意判决”。 协警,就是协助警察执法,可以叫做“临时性”协助执法,但犯了罪咋还能变成“临时性”犯法呢。 “事前并无商谋,且事后主动自首”。真是一个好榜样的强奸犯,不愧是协警出身,被害人不报案不追究,自已就去主动投案自首,这样的强奸犯真的天上难找、地下难寻。

辽河鱼看对他们根本都不用判刑,理应树为投案自首的楷模进行宣传,还要发点奖金为好,以资鼓励。要是判刑,也应该是判三缓二,这样才显出我们的人性化判决。 联想到那个因爬树偷看女人而被判强奸的男人,要是在“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创造的法院,怎能会被判为有罪之人?可怜你生错了地方,这不怨你。

看看女人都能判罪,这个两人同时强奸一个女人的案件,却判了一个“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实在是高。不服法官的创造性是不行的。 绝地相信这“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很快就能与“躲猫猫”、“俯卧撑”“70码”等等吧,成为网络流行词语。 按此“临时性”,以后也可以出现“临时性打死人”、“临时性踢死人”、“临时性被自杀”、“临时性行贿受贿”、“临时性醉驾”、“临时性抢劫”、“临时性盗窃”,一切犯罪行为都用“临时性”为借口来减轻刑罚,可以想象,我们一个“临时性”的时代就要到来了。
作者: vickixiong    时间: 2009-10-31 11:42:24

真是五味子,对这些事索然无味,因为在我们国家这是太多太多了,什么躲猫猫、范跑跑、俯卧撑、打酱油之类的
作者: inter-1908    时间: 2009-10-31 12:26:31

楼主的头像太霸道了!!!
作者: 蓝黑我的生命    时间: 2009-10-31 12:43:09

我是来瞻望楼主头像的[ecms1]
作者: aicbgyihai    时间: 2009-10-31 13:06:02

LZ头像NB[ecms1]
作者: 纯洁的小六    时间: 2009-10-31 13:07:09

楼主的头像要是我的多好。。。。。
作者: hujia8769    时间: 2009-10-31 13:24:34

楼主的头像要是我的多好。。。。。
纯洁的小六 发表于 2009-10-31 13:07


哈哈,
要是你的那你永远都M不了L了。。。。。
作者: xpwzu    时间: 2009-10-31 14:17:18

我擦[ecms9]
作者: xx300    时间: 2009-10-31 15:21:29

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无商谋   
。。。这条NB
作者: 车前子    时间: 2009-10-31 21:20:08

LZ头像NB
aicbgyihai 发表于 2009-10-31 13:06


羞死了 被美眉注意到了
作者: SheaJohn    时间: 2009-10-31 22:41:30

这个头像我服了...  呵呵
作者: sjz风之子    时间: 2009-10-31 23:51:22

楼主真是牛[ecms8]
作者: 流水落花    时间: 2009-11-1 12:40:52

老子,临时性来水一帖
作者: liu2000chun    时间: 2009-11-1 14:22:23

不服不行,头像NB
作者: 撒沙囧人    时间: 2009-11-1 23:26:48

我的头像比兰州的如何?
作者: BBFACE    时间: 2009-11-2 06:55:32

LS的更真实,更牛逼
作者: 苦の咖啡    时间: 2009-11-2 20:53:57

15L的头像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2_155:}
作者: 车前子    时间: 2009-11-3 13:12:37

我的头像比兰州的如何?
撒沙囧人 发表于 2009-11-1 23:26
[ecms5] 我服了
作者: scholl1401    时间: 2009-11-3 19:55:14

请大家关注帖子,勿东张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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