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以下是引用<I>run-mac</I>在2005-2-25 14:19:03的发言:</B>
看了楼主的文章的确很迷惘,不和自己最爱的结婚,很少有人能做到这么洒脱
<B>以下是引用<I>玛西莫</I>在2005-2-25 15:47:39的发言:</B>
]
看来你还不够成熟啊~~~
相爱应该是和自己最爱的人在一起~~~
而婚姻则适合最适合的人在一起,或者说是最适合结婚的人在一起~~
相爱不是婚姻,而相爱的结果也并不局限于婚姻一种~`
哈哈,把你说糊涂了吧~~
但这真的是事实~~~~~~~
一直在看CCTV1的《完美》</P><P>对爱情我现在真的很难看懂咯
<B>以下是引用<I>cheetah90</I>在2005-2-26 14:29:41的发言:</B>
<P>呵呵</P>
<P>刚开学,爱情观有点改变</P>
<P>说实话,爱一个人,要想长久,还是单恋把</P>
<P>浪漫毕竟不是可以被粗糙的生活所摩擦的~~~~~</P>
<B>以下是引用<I>cheetah90</I>在2005-2-26 15:25:08的发言:</B>
<P>我决定好好学习了</P>
<P>(其实是Lotus决定的)</P>
<P>他说如果考不上我们这所高中的话就!·##¥%%&…* 了</P>
<P>我们高中分数线挺高的</P>
<P>呵呵她给我了几张她的照片,数码相机拍的,还有一段摄象</P>
<P>聊以自慰罢了~~~</P>
<B>以下是引用<I>婷婷雨立</I>在2005-7-4 12:40:46的发言:</B>
我觉得爱情就是可以一起受罪,也许深了点.但总有一天会有人明白的.连婚姻都不敢给的那不叫爱情叫私情自私的私.
<B>以下是引用<I>伊☆蓝</I>在2005-7-4 16:12:22的发言:</B>
<P>流水去自焚吧</P>
<P>我给你写篇悼文</P>
<B>以下是引用<I>蓝黑之恋520</I>在2005-4-1 16:12:14的发言:</B>
找个爱你的人做你老公,找个你爱的人做情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4 18:19: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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