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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飘氏思辩(二) [打印本页]
作者: 冷雪飘 时间: 2005-7-1 14:12:15 标题: 飘氏思辩(二)
点这里访问《飘氏思辩(一)——我脑子没进水》
飘氏思辩(二)——他是强奸犯
这些天“越走越荒凉”(以下简称“荒凉”)找到我,和我讨论他是不是强奸犯的问题。
他要讨论的问题是这样的:虽然那很都人都说他是一个强奸犯,但他以为自己不是的。因为他虽然好色,却从没有强奸过哪个女人,虽然他见到女人偶尔会冲动,但他从来没有付之于行动,现在没有,从前更是没有。所以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说他是强奸犯。
当然,荒凉还说,他丝毫也不藐视强奸犯。在他看来,强奸犯敢想敢做,至少比那些只会忽悠神吹却胸无点墨的AC米兰球迷要好;强奸犯敢作敢当,至少比那些无法辩驳审判却不会退回赃物的尤文图斯球员要强——因此他对强奸犯还有一点敬佩。
但荒凉认为,问题不在于强奸犯好不好,问题在于他根本不是一个强奸犯。所以大家不该喊他强奸犯,就如同大家不该喊一只猫叫狗子一样。假如一只猫上街,却被人当成狗子,那它也会感觉到很不自在。更何况他被人喊成强奸犯了。现在大家都喊他强奸犯,搞的他整天魂不守舍,几乎忘记了自己是谁。
荒凉找到我就是让我证明他不是强奸犯,他满带希望地看着我,就好象找到了一个大救星。我想我能理解他,有一个人承认他不是强奸犯,这和没人承认大不一样。
如果我要安慰他,那并不困难。因为假如 荒凉是强奸犯,那么必有一个女人被他强奸。但现在我们找不到这样一个女人,所以他应该不是强奸犯。这是很浅显的分析。
但我不喜欢浅显的分析,我喜欢分析的深入一点。
可当我进行了更深入的分析之后,得出的结论却是,他确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强奸犯,而且这一点不容置疑!
事实上我是这么推理的:如果能从逻辑上证明荒凉不是强奸犯,那他就不是;但如果不能从逻辑上证明这一点,那他就是强奸犯。
伟大的哲学家迪卡尔告诉我们:个性孕于共性之中。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我们只要能够找到一个办法,专门来证明一个人是不是强奸犯,然后用这种思维方式来应用到荒凉身上,就能知道他到底是不是强奸犯了。这道理并不难理解。
命题一:蒋介石没有强奸杨贵妃。
这命题显然成立,因为杨贵妃生于唐朝,而蒋介石生于民国,两者错了一千多年。所以蒋介石如果要强奸杨贵妃,除非杨贵妃活了一千多岁。但是根据常识,一个女人过了40岁就无法引发别人的欲望了,漫说一千多岁——由此可以看出,这个命题成立。
说到这里,我们就找到了一个共性:只要能证明一个女人一千多岁,那么就能证明那个男人不会强奸他。
那么我们套用到荒凉身上,命题变成:荒凉没有强奸某个女人。
只要我们能证明,“某个女人”已经一千多岁,就能证明荒凉没有强奸她——但问题就在这里,中国目前的女性很多,就没一个一千多岁的——当然如果哪个读者认识一千多岁的可以介绍给我,我就认错——这就证明,“某个女人”不是一千多岁。
所以可见,“荒凉没有强奸某个女人”这个命题不成立。
命题二:司马迁没有强奸汉武帝的女儿
这个命题显然成立,因为司马迁被朝廷加了残酷的宫刑。换句话说,他已经不能人道。所以他不可能强奸汉武帝的女儿——即使他真的很想,也不可能如他所愿。由此可见,这个命题成立。
说到这里,我们又找到了一个共性:只要能证明一个男人被加了宫刑,那么就能证明那个男人不会强奸谁。
那么我们套用到荒凉身上,命题变成:荒凉没有强奸某个女人。
只要能证明,荒凉被加了宫刑,就能证明他没有强奸过。但显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里有10年、20年监禁或者无期徒刑甚至枪决,但没有宫刑这一条——当然如果哪个读者被宫刑过可以告诉我,我就认错——这就说明,荒凉没有被加上宫刑。
所以可见,“荒凉没有强奸某个女人”这个命题不成立。
命题三:雨哥哥没有强奸高树玛利亚。
这个命题显然成立,因为我们都知道高树玛利亚是一个日本女明星,她从来没有来到过中国。而雨哥哥生于中国江苏,跟日本八杆子打不着边,从来没有去过日本。虽然我们都承认雨哥哥的武功高强,但他人在江苏却能强奸到日本的高树,这一点显然是荒诞的。
说到这里,我们又找到一个共性:只要能证明雨哥哥生在江苏,就能证明他他不会强奸。
那么我们套用到荒凉身上,命题变成:荒凉没有强奸某个女人。
只要能证明,荒凉生于江苏,就能证明他没有强奸。但问题是我们都知道,荒凉人在西安上学,老家是湖南人,跟江苏一点关系也没有——当然如果哪个读者能证明湖南就是江苏,我就认错——这就证明,荒凉不是生于江苏。
所以可见,“荒凉没有强奸某个女人”这个命题不成立。
再换一种办法来推理。
假设:1:荒凉没有荷尔蒙分泌系统。2:世界上没有女人。3:世界上所有女人都是处女。4:这年头社会上根本没有强奸案。
以上四点我们只要能证明任何一条,就能证明荒凉不是强奸犯。但显然,以上四点我们都没办法证明——当然如果哪个读者能够证明,我就认错。
所以论证到了这里,我们可以发现,我们根本无法从逻辑上证明荒凉不是强奸犯。我前文说过了,不能从逻辑上证明他不是强奸犯,这就证明了他就是一个强奸犯。因为根据逻辑,我们可以证明蒋介石、司马迁、雨哥哥为代表的每个不是强奸犯的人不是强奸犯。但我们无法从逻辑上证明荒凉不是强奸犯,这只能说明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强奸犯。
Ok,推理完毕,盖棺定论,荒凉是强奸犯!
说到这里,荒凉一定觉得很委屈,我们可以想象他插着腰跟我们说:你们说我是强奸犯,那你们说说我强奸了谁?
但我觉得这个问题问的很荒诞,因为我们需要证明的问题是荒凉是强奸犯,却没有必要找到他强奸了谁——那是刑警队和派出所该干的事情,我又不是警察,我管那么多做什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1 14:30:19编辑过]
作者: 宁远 时间: 2005-7-1 14:15:09
先顶了再看 回来编辑了~~
思辩之二确实够强——“我笨善良”的荒凉也被论证为强奸犯了。。
我想我不得不重新审视某些人了,包括飘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1 15:01:08编辑过]
作者: 星之海洋 时间: 2005-7-1 14:18:33
……飘飘 你给我写篇命题为筷子的反嘲议论文吧 我太想看了
作者: 国米国王 时间: 2005-7-1 14:20:07
先占个沙发。我都是个强奸犯,因为我常用眼睛或意志强奸人,所以我认为荒凉也是强奸犯
作者: 越走越荒凉 时间: 2005-7-1 14:21:11
<P>我一世英名</P><P>估计是你们这些SL看我有几个妹子心里不平衡</P><P>我………</P>
作者: 冷雪飘 时间: 2005-7-1 14:25:27
<B>以下是引用<I>越走越荒凉</I>在2005-7-1 14:21:11的发言:</B>
<P>我一世英名</P>
<P>估计是你们这些SL看我有几个妹子心里不平衡</P>
<P>我………</P>
哈哈,我现在越来越喜欢思辩啦~~~~
[em02]
作者: chenling22 时间: 2005-7-1 14:45:01
<P>看来还真是没有冤枉荒凉啊!!!</P>
作者: vktnt 时间: 2005-7-1 15:05:18
飘飘的思辩能力真是无敌的.
作者: 星之海洋 时间: 2005-7-1 21:04:55
飘飘 你这次做人真不厚道……
作者: 伊蓝 时间: 2005-7-2 05:02:42
<P>荒凉是强奸犯!
</P><P>哈哈~~~其实我还是希望老雨是</P>
作者: 执着小天 时间: 2005-7-2 06:16:26
果然强淫,
作者: zylover 时间: 2005-7-2 08:17:04
飘飘 你这次做人真不厚道……
作者: hcj198147 时间: 2005-7-2 09:42:31
看来我不得不考虑:我是不是强奸犯了??
作者: 一生国际 时间: 2005-7-2 09:49:27
满纸荒唐言 一手好文采
作者: 蓝黑仙人掌 时间: 2005-7-2 09:54:08
老婆你好可怜……
我坚信老婆不是普通的强奸犯,肯定是高级的
作者: 蓝黑洪七 时间: 2005-7-2 10:10:07
我不得不相信“荒凉真的是强奸犯”!!!
作者: 我为伊狂 时间: 2005-7-2 10:19:03
<P>太强了,冷雪飘还是那么喜欢高树啊!等有空帮你找找她MV,</P><P>可怜的荒凉跟老雨啊!</P>
作者: 萨萨的老婆 时间: 2005-7-2 10:25:56
我来了~要求欢迎!
作者: 我为伊狂 时间: 2005-7-2 10:29:15
<P>欢迎楼上MM的说,开心啊!</P>
作者: 萨萨的老婆 时间: 2005-7-2 10:30:08
哼哼~不准揭穿我!
作者: hcj198147 时间: 2005-7-2 10:47:41
楼上的有点猖狂呀!!!!
作者: 萨萨的老婆 时间: 2005-7-2 10:50:07
哪有啊`偶很乖的~
作者: 星之海洋 时间: 2005-7-3 00:39:57
麻烦掌解释下什么叫高级的强奸犯 偶想知道
作者: 流水落花 时间: 2005-7-3 00:44:09
看得我困死了,去睡觉了,明天早起还要实习
作者: 一把菜刀 时间: 2005-7-3 01:39:32
<B>以下是引用<I>萨萨的老婆</I>在2005-7-2 10:25:56的发言:</B>
我来了~要求欢迎!
很难得见到这么强的回复,,,,效颦一下,,,也强烈的要求欢迎下。。。。。[em06][em06][em06]
作者: cho 时间: 2005-7-3 02:35:16
<B>以下是引用<I>一把菜刀</I>在2005-7-3 1:39:32的发言:</B>
!
很难得见到这么强的回复,,,,效颦一下,,,也强烈的要求欢迎下。。。。。[em06][em06][em06]
MM滴待遇菜刀怎么享受得到仂........
欢迎下PAULA的情敌.恩,顿时觉得自己的地位也有所上升......
作者: 纪念日 时间: 2005-7-3 02:39:35
<P>哈哈哈哈</P><P>飘飘就是飘飘~~~~~</P><P>不过俺觉得(一)比(二)更精彩一点点。。。。。</P><P>虾米时候有(三)吖~~~~~~~~~~~~~~~~~~~~~~~~~~~~</P>
作者: 小风 时间: 2005-7-3 02:47:47
飘飘应该去当律师,谁被他碰上谁倒霉,闪先!
作者: 梅阿查的小草 时间: 2005-7-3 02:54:12
<P>HOHO~``</P><P>8知道说虾米`还是决定~顶</P>
作者: 亚尔斯兰 时间: 2005-7-3 09:54:26
<P>大前提正确,小前提正确,可惜结论错误^^^%^&$&^*#%%诡辩手段高明</P><P>佩服之至</P>
作者: 宁远 时间: 2005-7-3 11:54:33
<P>我可不希望出现序篇了。。。他的那些YY的怪招快颠覆我的逻辑了。。。</P>
作者: Royster 时间: 2005-7-5 21:41:05
掰成这个样子,不简单!
作者: hcj198147 时间: 2005-7-5 21:43:01
<B>以下是引用<I>宁远</I>在2005-7-3 11:54:33的发言:</B>
<P>我可不希望出现序篇了。。。他的那些YY的怪招快颠覆我的逻辑了。。。</P>
我感觉我的逻辑思维加强了!!!!!
作者: 伊蓝 时间: 2005-7-5 21:45:20
有时间我也玩下瞎掰胡侃
作者: hcj198147 时间: 2005-7-5 21:46:50
<B>以下是引用<I>伊☆蓝</I>在2005-7-5 21:45:20的发言:</B>
有时间我也玩下瞎掰胡侃
下次建议飘飘辨证一下:蓝蓝肯定是太监!!!
作者: gameover88 时间: 2005-7-5 21:53:19
<P>下一个人是果冻了吧!</P>
作者: 伊蓝 时间: 2005-7-5 21:55:19
<B>以下是引用<I>hcj198147</I>在2005-7-5 21:46:50的发言:</B>
侃
下次建议飘飘辨证一下:蓝蓝肯定是太监!!!
你先看清楚自己是不是太监 赶紧去厕所 1 2 3 雄起不了就是
作者: 天籁之音 时间: 2005-7-6 00:11:19
<P>公道自在人心。</P><P>说人强奸犯者本是强奸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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