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以下是引用<I>pelefein</I>在2005-11-18 22:31:39的发言:</B>
<P>对动漫这类东西没有多少了解和兴趣</P>
<P>(只知道比较喜欢灌蓝高手)</P>
<P>但看看青青MM能来茶馆</P>
<P>真是篷壁生辉</P>
<P>欢迎</P>
<P>小掌拍的通红</P>
<B>以下是引用<I>pelefein</I>在2005-11-18 22:44:31的发言:</B>
<P>以前我玩过MU</P>
<P>后来也是种种原因就伤心到顶</P>
<P>一句</P>
<P>
</P>
<B>以下是引用<I>子衿</I>在2005-11-18 22:26:11的发言:</B>
<P>因为上课的原因,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去过贪婪。</P>
<P>我今天才知道,非常难过。</P>
<P>SL那堆垃圾。</P>
<P>我很有兴趣看那群白痴怎么维持下去。</P>[em04][em04][em04][em04][em04]
<B>以下是引用<I>子衿</I>在2005-11-19 22:13:25的发言:</B>
<P>这两天为了贪婪的事情,很难过,也很累。</P>
<P>在贪婪两年,没为它做过什么,但是很开心。</P>
<P>很喜欢在那里看大家忙忙碌碌。</P>
<P>也知道由当初的一个小网站到全球最大的中文动漫网站,</P>
<P>站长鬼眼和各位斑竹做出了多少辛劳,多少努力。</P>
<P>一切的辛苦,一切的劳累,都是无偿的。</P>
<P>但是大家都很开心。为了一个遥远的童年的梦想。</P>
<P>让热爱动漫的人可以免费看到最齐全的动画和漫画。</P>
<P>但是三年的心血,一夜之间,全部化为乌有。</P>
<P>无论我们有多么愤怒,无论我们怎样诅咒那些良心被狗吃了的无良商人。</P>
<P>贪婪都已经回不去。</P>
<P>知道这里的人都不会对动漫太感兴趣。</P>
<P>但是我还是想告诉你们关于贪婪的故事,</P>
<P>曾经为它全心付出过的那些人们。以及它现在的悲惨遭遇。</P>
<B>以下是引用<I>子衿</I>在2005-11-19 22:19:27的发言:</B>
<P>http://post.baidu.com/f?kz=66238848</P>
<P>一个贪婪网友的全记录</P>
<P>http://post.baidu.com/f?kz=66174578</P>
<P>三十几个元老斑竹的辞职信。</P>
<P>http://www.cnic.org/wiki/%E8%B4%AA%E5%A9%AA%E5%A4%A7%E9%99%86</P>
<P>这是最详尽客观的报道。</P>
<P>关于一个网站的故事,有兴趣就看看吧。</P>
<B>以下是引用<I>雨哥哥</I>在2005-11-19 22:24:28的发言:</B>
<P>子矜不要太伤感了,世上的事情就是如此,就象一对热恋数十年,从小青梅竹马的恋人也会分手一样,只不过那里有你的一些美好回忆,选择慢慢遗忘,或者找个地方从新寄托你的情感吧。</P>
<B>以下是引用<I>雨哥哥</I>在2005-11-19 22:24:28的发言:</B>
<P>子矜不要太伤感了,世上的事情就是如此,就象一对热恋数十年,从小青梅竹马的恋人也会分手一样,只不过那里有你的一些美好回忆,选择慢慢遗忘,或者找个地方从新寄托你的情感吧。</P>
<B>以下是引用<I>子衿</I>在2005-11-19 22:54:07的发言:</B>
>
雨,你不会明白。贪婪这个网站,我是看着它成长的。我知道其中的很多艰辛,巨量的翻译和版务,外人是很难想象的。负责BT发布的暗,每天工作到天亮,超级管理员鬼姬,每天在线十八小时,还有站长以及各位斑竹,都非常辛苦。但是没有人放弃过,最简陋,最艰难的都走过来了,好不容易看到贪婪的运行已经上了轨道。大家都开心的时候,突然之间风云变色,莫名其妙的管理员取代了贪婪之父——站长鬼眼。粗暴地删了很多帖子和主题,无视斑竹的心血,逼得诸位元老斑竹全部辞职。刑场和监狱惨不忍睹,无数ID冤枉惨死在那里,那些白痴的解释居然是“不小心手滑。”凡是对他们提出质疑或者提到鬼眼以及以前的斑竹的,都会成为他们的暗杀对象,一时间,贪婪已经不是我们的贪婪。白色恐怖也不过如此。
我是昨天晚上才知道这些事情,欲哭无泪。你知道吗,那些垃圾,他们居然关闭了我们的编辑功能,我们自己的心血原创,他们居然说版权归他们。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要关闭一辈子,但是只要这个功能一恢复,我的心血原创就是一个字都不会留给那些人渣。
之前的站长鬼眼以及各位斑竹为贪婪鞠躬尽瘁,在网友中威望极高。他们的离开带来了大量会员的离开。而那些垃圾们,为了诋毁鬼眼他们,居然盗了他们的号,在网站上发布病毒和H贴,被揭穿之后一直回避网友的质问,反而说是鬼眼他们煽动网友闹事,更可笑的是居然威胁说要报公安。
对于贪婪的现状,我很痛心,最让我痛心的是鬼眼和各位斑竹各位会员三年的心血被如此糟蹋,感觉整个家园被毁。我很愤怒,但是我很无奈,我从来没有想过我要用这种方式离开贪婪。我没有为贪婪做过什么,我现在能为它做的,就是让更多的人知道真相。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19 23:24:17编辑过]
<B>以下是引用<I>雨哥哥</I>在2005-11-19 23:22:58的发言:</B>
。
我明白你的情感,就象我看着CN发展一样,如果有一天CN遇到什么样的变动,我也会有你和一样的感受,毕竟这里有过我几年的青春和投入的感情以及相识的朋友,但是生活就是这样,有的时候是无法如你所愿的,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就算没有这一次的变动,贪婪今后遇到其他什么样的状况或许会更让你伤心,感情投入的越深,也会把自己伤害的越重,看开些吧,就算自己的亲人也终有离我们而去的日子。我不怎么愿意看到你希望让更多的人知道那事情的真相而做出些什么,倒不是我觉得没有必要,而是这样要让你有相当一段些的时间陷入伤感中。
<B>以下是引用<I>子衿</I>在2005-11-20 11:44:47的发言:</B>
什么事合法不合理?什么事合理不合法?什么事既合法又合理?什么事既不合理又不合法?
Let’s go……
NO.1 <B>什么事合法不合理?</B>
贪婪大陆网站突然被森蓝公司以超低价收购。合法。
嵌上了一个个法律部门的公章,按上了鬼眼湿热的手印,白纸黑字,板上钉钉,那签订好的合同就是贪婪大陆易主的如山铁证。合法。法不容情。
贪婪大陆单单一个发布区就值200W以上,但是如果整个贪婪大陆如传闻中所说28W被森蓝收购,不合理。
在鬼眼神志清醒的状态下,打死他都不会卖贪婪。更何况是以如此匪夷所思的价格。23岁的鬼眼,被森蓝这一商场老手怎么了?完全合法的各种缺德手段太多了。商场如战场。鬼眼,就算你能扛起运作一个虚拟国家的重任,但你不过是个孩子。
世玉,你还太嫩了。
如果鬼眼马上再建一站,森蓝将得到一个空城。如果鬼眼上来说一句,我在XX网站呢,森蓝将得到大半个空城。如果鬼眼在网上任何一个地方说,“森蓝把我……”,森蓝将遭数万网民唾弃。如果鬼眼在网上任何一个地方说,“森蓝是怎么……我的”,森蓝将遭多少同行侧目。
鬼眼的个性,绝不会像现在死了似的没动静。他不仅被看得见的文书捆住了脚和手,似乎更被看不见的大手堵住了口。
冲儿,苦了你了。
还有,森蓝管理层到现在为止面向广大网友的各种行动,没有几个合理。
小蓝德的抽风大行动,就不提了。
贪婪大陆的确禁止广告。但是,如果有人在自己的签名里记下自己常去的网站,或自己的小站,网页,只要不是违法黄色,鬼眼不会动一下。森蓝管理层见不得除已属于他们的贪婪大陆以外的任何域名。不过,谁去在签名里写上森蓝BBS的地址,结果可能有趣。
鬼眼一直尽可能地尊重用户的意见。自杀功能为的就是来去自由,想走就走,不想要的号,杀掉,方便。鬼眼只是给论坛用户提供了一个策马奔驰随心舞蹈的舞台。森蓝管理层不仅收购了这个舞台,还自以为有权利劫持舞台上所有的演员。ID不许自杀!版权全是我的!打、打、打、打劫!
罗永浩说的好:到处都是拿着法律做武器的流氓。
而我们的法律,是有TMD漏洞的。当森蓝公司收购贪婪大陆,压制鬼眼,往我们的东西上嵌LOGO,在我们的身上烙商标的时候,他们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他们明明买的是鬼眼写下的系统,自由之身的ID们也被卖了?我们有法可依吗?看看,屏幕后面有人露出蒙娜丽沙式的狰狞微笑了。
道路以目,全民皆奴。合法,不合理!
<B>Is that true?No,no,no. </B>
NO.2<B>什么事合理不合法?</B>
要求森蓝公司把用打了马赛克的手段合法买得的贪婪大陆还给鬼眼。合理,不合法。
大公司欺负小孩子是否可谓下流?森蓝的老总们,拍拍胸口自问一下,对得起仅存的那一丁点良心吗?见不得光的绳索,是不应该勒在一个23岁的年轻人脖子上的。
这桩买卖已被我国法律保护。没人有权利悔棋,没人有能力翻案。鲁智深有魄力大喝一声:“你如何XX了张翠莲!”三拳打死镇关西……我们没本事做梁山好汉。要回贪婪大陆,不仅不合法,而且不可能。
<B>Is that true?No,no,no. </B>
NO.3 <B>什么事既合法又合理?</B>
嫦娥奔月,不犯法吧。不登陆用户,不当游客,你管得着吗?会员编号多,用户列表不会作假。就算忠诚的员工都来撑门面,就让贪婪大陆成为他们的内部网好了。合法又合理。
为友情为回忆留下的朋友,将把2005年10月以来的一切的一切牢记在心。森蓝管理层的所作所为,森蓝的云山雾罩,将作为一个不太美丽的传说,由老友们讲给新朋友听。即使再怎么掩盖真相,也会露出马迹蛛丝。头上三尺有神灵,网络上能作蒙娜丽沙式微笑的高手太多太多。合法又合理。
逼死鬼眼,撵走所有老友,以真诚的笑容迎接新来的纯真孩子,贪婪大陆的未来光芒万丈。仅仅是个华丽的假设。合法又合理。
<B>Is that true?No,no,no. </B>
NO.4 <B>什么事既不合理又不合法?</B>
粗口,广告,政治,H,病毒。不知道森蓝管理层有没有玩同人的,所以XL暂时也加在此项。
请不要做出以上举动,因为我们可怜的鬼鬼,可能会成为森蓝的出气筒。
<B>Is that true?No,no,no. </B>
再往深了说,恐怕就会有人抡着斑竹之剑往在下身上乱劈了;再再往深了说,恐怕就会有人抡着法律之剑往在下身上乱劈了。
在贪婪大陆,在下早被盯上了,没看见又有帖子无故失踪?至于交易的内幕,既然鬼眼不能说,帖子里不能推测,更不能惹法律问题上身,只好自己YY了。所以,有脑子的朋友自己慢慢想,给鬼眼的行为打一个分数,再给森蓝的行为打一个分数,两个分数相减,基本上就是诸位朋友RP数值了。如果出现负数,千万别回帖。
Is that true?
No,no,no.
作为一个ID,在下只能做到如此地步了。此时不妨COS一下气数已尽的黑麒麟——
鬼眼大人,您看,多美的夕阳呢。
对不起,看来在下能为您做的……到此为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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