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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恋法》ZT [打印本页]

作者: pighead    时间: 2006-1-19 16:12:27     标题: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恋法》ZT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恋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网恋行为,
促进性爱时代下网恋活动广泛、健康、持续地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网恋是平等主体的未婚、离异或丧偶的异性自然人之间,通过互联网建立、变更、终止其情爱、性爱关系的行为。   
  同性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双性人之间发生的网恋行为,不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网恋自由、网交自主的权利,任何网络运营商、网络警察、网吧老板、家庭成员、单位领导等都不得非法干预。但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进行的网恋,单位领导有干预权。   

  第二章 网恋的发生   

  第四条 当事人发生网恋关系,应当具有相应的性向往能力或性行为能力。  
  第五条 网恋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商定,一般包括以下事项:   
  (一)恋爱形式。分为爱欲型、情欲型和有限肉欲型。纯肉欲型的网恋属于滥交或嫖娼关系的范围,不受本法调整。   
  (二)恋爱期限。分为日抛、月抛、年抛等抛弃型以及两情相悦、终成眷属、白头偕老等固定型。  
  (三)恋爱期间的费用承担。包括见面前的上网费、电话费以及见面后的交通费、食宿费、计生用品费等。   

  (四)恋爱期间发生争吵、谩骂、打斗时的解决方法。   
  第六条 当事人发生网恋关系,应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   
  要约是求爱人在网上发出的希望和他(她)人发生网恋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真实表明自己的性别、年龄、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二)明确表明对对方怀有喜爱、崇敬、依恋或者虎视眈眈、垂涎欲滴、欲火中烧等交往意图。  
  在chatroom、BBS、MSN、QQ、EMALI中发送的征聊词、求欢书、合伙过夜邀请函等为要约的基本形式。但求爱人不得在上述系统中以性器官名称来代替男女性别的称谓。   
  第七条 求爱人的要约可以撤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撤销:  
  (一)求爱人明知或应知对方为恐龙或者青蛙,仍对其产生性趣的,不得在见面后以对方的长相存在严重瑕疵为由撤销要约;  
  (二)对方有理由认为网聊已弄假成真,并且已经为见面作好准备的,求爱人不得以逗你玩为由撤销要约。   
  第八条 承诺是受爱人同意求爱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网聊时以语言、文字或心型、唇型等符号作出。也可以在见面时以拉手、拥抱、接吻、半推半就、将计就计、反客为主等相关肢体行为作出。  
  第九条 承诺可以撤回。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诺不得撤回:   
  (一)受爱人明知或应知求爱人为恐龙或者青蛙,仍然答应其求爱的,不得在见面后以对方长相存在严重瑕疵为由撤回承诺;   
  (二)承诺以见面时的男欢女爱、翻云覆雨等肢体行为作出,该行为的关键动作即将或者已经完成而无法撤销的。    
  第三章 网恋的效力   

  第十条 依法发生的网恋,自双方脸红心跳时成立。一方或双方脸不红心不跳的,以感到幸福时成立。感觉不到幸福的,不以网恋论。   
  当事人在发生网恋关系后又想进一步建立婚姻关系的,应当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网恋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以男充女、以女充男、以同性恋冒充异性恋而发生的。   
  (二)一方或双方为不具有性向往能力或性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而发生的。   
  (三)一方或双方为有配偶的人而发生的。   
  (四)一方或双方同时进行多个网恋而发生的。   
  (五)因对对方的性取向、性能力等基本事实产生重大误解而发生的。   
  (六)以网管、版主、黑客等身份窃取对方信息系统中的个人资料,冒充对方的知己、取得对方信任而发生的。   
  第十二条 网恋关系无效后,因网恋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网恋获得的情感,应当折价补偿;因网恋享受到的肉体愉悦,禁止返还并限令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予以遗忘。    


第四章 网恋的履行   

  第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依法行使自己的网恋权利、履行自己的网恋义务。  
  当事人应当根据网恋的性质、目的、内容来进行上网、上心、上街、上床等相应的情爱、性爱活动。   

  第十四条 当事人就网恋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相爱程度不明确的,按照新婚夫妇的标准履行。但一方为不具有性经历的处女或处男时,另一方不得强迫履行。   
  (二)网恋期间的费用承担不明确的,女性负担上心和上街费用,男性负担上网和上床费用。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的,谈情说爱的,以在网上履行为主;偷情做爱的,以在床上履行为主。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以日抛型为准。但一夜情的网恋必须延续至午夜12时后方可分手。   
  第十五条 应当履行网恋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相貌状况恶化成恐龙或青蛙或者被发现整容前属于恐龙或青蛙的。
  (二)朝三暮四、移情别恋的。   
  (三)对同性产生兴趣因而丧失对异性兴趣的。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当事人在发生网恋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发生网恋关系,骗财骗色或者恶意捉弄对方取乐的。   
  (二)故意隐瞒自己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等重要事实或者对自己的相貌、体格、性能力、生殖器官的尺寸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网恋过程中获取的对方的玉照、裸照、视频图像等个人资料,不得泄露给其他网友,更不得在色情网站上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该个人资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未履行谈情说爱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   
  第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偷情做爱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因身体条件或者健康状况不再适于履行的;
(二)因心理因素发生变更,完全丧失对异性的兴趣的;   
  (三)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继续履行已没有必要的。   
  第二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上网费、电话费、交通费、食宿费以及购买鲜花和计生用品的费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网恋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性息产业部依据本法制定。   
  第二十二条 本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恋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0 10:46:22编辑过]



作者: 一把菜刀    时间: 2006-1-19 16:14:30

灌吧,,恋吧。。俺都支持。。
作者: kyo20003698    时间: 2006-1-19 16:22:36

我还以为是真的呢  支持国家出台这样的法律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1-19 16:44:35

<P>年轻,没有什么不可以;</P><P>网恋,随你所愿,任你发挥!</P>
作者: Sleepycat    时间: 2006-1-19 16:51:19

<P>好长啊、、、、、、、</P>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1-19 16:55:46

为什么不呢?????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作者: dukhilu    时间: 2006-1-19 17:05:12

<P>没看完,先留名,再继续看</P>
作者: 我是水妖    时间: 2006-1-19 17:44:44

很有法律文本的意思,本来要学法律的,想不到没学成,在这里倒是学了一课,呵呵。
作者: 小刚    时间: 2006-1-19 18:50:17

正在网恋中,幸福啊!
作者: 倩之米兰    时间: 2006-1-19 19:04:46

<P>正在和楼上的网恋中啊</P><P>呵呵</P><P>很幸福</P>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1-19 19:44:21

鉴定:楼上2个人被幸福冲昏了头脑!失态啊失态
作者: Sleepycat    时间: 2006-1-19 19:47:08

<P>9樓跟10樓滴8厚道</P><P>用事實打擊偶棉單身滴倫</P>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1-19 19:48:08

楼上的!要不要我把小2白叫来!
作者: Sleepycat    时间: 2006-1-19 19:50:04

<P>妳叫的來算妳狠。。。。。。</P>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1-19 19:51:20

<P>哼!他放假没?还在重庆不?</P>
作者: Sleepycat    时间: 2006-1-19 19:52:48

<B>以下是引用<I>骆驼刺</I>在2006-1-19 19:51:20的发言:</B>

<P>哼!他放假没?还在重庆不?</P>



8在鳥。。。早8曉得閃哪兒去鳥
作者: yelimizyx    时间: 2006-1-19 20:07:44

<P>上面的好像都没看完帖....</P>
作者: 封魔一族    时间: 2006-1-19 20:19:53

<P>看了都觉得头晕!</P>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1-19 20:24:24

<B>以下是引用<I>Sleepycat</I>在2006-1-19 19:52:48的发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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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鳥。。。早8曉得閃哪兒去鳥


哦! 我写信去足球俱乐部要他联系方式
作者: Sleepycat    时间: 2006-1-19 20:28:03

<B>以下是引用<I>骆驼刺</I>在2006-1-19 20:24:24的发言:</B>


哦! 我写信去足球俱乐部要他联系方式



足俱滴編輯素偶熟人。。。8會給妳滴
哈哈哈哈
作者: yelimizyx    时间: 2006-1-19 20:36:46

看来前面加了灌水,,大家就不自觉的不看帖,,,,哈哈.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1-19 21:24:58

<B>以下是引用<I>Sleepycat</I>在2006-1-19 20:28:03的发言:</B>



足俱滴編輯素偶熟人。。。8會給妳滴
哈哈哈哈


实在不行我八卦刺通过手上的秘密威逼cn某些名人告诉我!
作者: Sleepycat    时间: 2006-1-19 21:40:04

<B>以下是引用<I>骆驼刺</I>在2006-1-19 21:24:58的发言:</B>


实在不行我八卦刺通过手上的秘密威逼cn某些名人告诉我!



囬去告訴某人
刺對他有興趣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1-19 21:45:19

那就让他看看你12楼的话!看看究竟怎么回事!
作者: Sleepycat    时间: 2006-1-19 21:49:31

<B>以下是引用<I>骆驼刺</I>在2006-1-19 21:45:19的发言:</B>
那就让他看看你12楼的话!看看究竟怎么回事!



不能給他看見,不然又要教育我暸
作者: superAD    时间: 2006-1-19 21:51:56

<P>有水灌啊!!!!!!特地赶来!!!!!!!!!!!</P>
作者: holiday    时间: 2006-1-19 23:34:00

<P>汗</P><P>楼上的灌水也太直接了吧~~</P><P>虽然我们都一样的~~</P>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1-19 23:47:37

<B>以下是引用<I>Sleepycat</I>在2006-1-19 21:49:31的发言:</B>
!


不能給他看見,不然又要教育我暸


你也有怕的时候???刺很欣慰!
作者: Sleepycat    时间: 2006-1-19 23:48:25

<B>以下是引用<I>骆驼刺</I>在2006-1-19 23:47:37的发言:</B>


你也有怕的时候???刺很欣慰!



现在不怕鸟。
他睡了。。。。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1-19 23:55:16

<B>以下是引用<I>Sleepycat</I>在2006-1-19 23:48:25的发言:</B>
!


现在不怕鸟。
他睡了。。。。


难道他是美丽的公主!一睡100年!
作者: 幽忧国米    时间: 2006-1-19 23:56:30

<P>管他啥法则呢</P><P>反正现在我是不支持咯,,采取漠视态度</P><P>买菜路过........</P>
作者: Sleepycat    时间: 2006-1-20 00:05:18

<B>以下是引用<I>骆驼刺</I>在2006-1-19 23:55:16的发言:</B>


难道他是美丽的公主!一睡100年!



偶赶紧刷过去。。。他明天看8到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1-20 00:06:55

<B>以下是引用<I>Sleepycat</I>在2006-1-20 0:05:18的发言:</B>
!


偶赶紧刷过去。。。他明天看8到


放心!偶会短信提醒他的!发现cn短信还真有用!
作者: Sleepycat    时间: 2006-1-20 00:08:11

<B>以下是引用<I>骆驼刺</I>在2006-1-20 0:06:55的发言:</B>


放心!偶会短信提醒他的!发现cn短信还真有用!



哇,木想到你这么恶毒啊
等会偶登陆一下他的ID,把短信删了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1-20 00:12:21

<B>以下是引用<I>Sleepycat</I>在2006-1-20 0:08:11的发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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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木想到你这么恶毒啊
等会偶登陆一下他的ID,把短信删了


我会一天3次!保持到有结果!
作者: Sleepycat    时间: 2006-1-20 00:16:20

<B>以下是引用<I>骆驼刺</I>在2006-1-20 0:12:21的发言:</B>


我会一天3次!保持到有结果!



去把偶老公绑架去旅游算了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1-20 00:18:50

恩~从刺灌水的态度你可以!知道~刺还是比较有耐心滴~
作者: Sleepycat    时间: 2006-1-20 00:20:39

<P>把他密码改了。。销号。。</P>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1-20 00:21:40

刺留守cn,只要他来~刺就能告诉他~不管他用啥号~
作者: Sleepycat    时间: 2006-1-20 00:23:17

<P>赶紧绑回家结婚。。。8来cn鸟</P>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1-20 00:29:46

好象某男还米到法定年龄~
作者: Sleepycat    时间: 2006-1-20 00:30:58

<P>到鸟。。。嘿嘿。。。</P>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1-20 00:34:38

<P>那就是我推算失误~记得某人米到撒~</P>
作者: Sleepycat    时间: 2006-1-20 00:37:02

<P>wait!!!你先说多少岁素法定年龄啊</P>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1-20 00:38:08

男的23~女的20 ~hehe  周岁~
作者: Sleepycat    时间: 2006-1-20 00:40:33

为啥素23。。。。。还差点儿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1-20 00:43:34

哈哈我记得我没算错撒~
作者: Sleepycat    时间: 2006-1-20 00:44:20

<P>偶坚持早婚。。。罚款就罚款把</P><P>偶认了</P>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1-20 00:46:47

不是罚款~是婚姻无效~
作者: 荣辱与共    时间: 2006-1-20 02:07:34

坚决支持,严格遵守
作者: 饭饭    时间: 2006-1-20 02:32:12

<P>有有网恋的啊?</P><P>好不好玩的啊?</P><P>没试过闹!</P>
作者: meazza的梦    时间: 2006-1-20 09:22:11

我不相信网恋,虚幻的爱情并不存在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1-20 10:00:47

<B>以下是引用<I>饭饭</I>在2006-1-20 2:32:12的发言:</B>

<P>有有网恋的啊?</P>
<P>好不好玩的啊?</P>
<P>没试过闹!</P>


就目前情况看~你好象米机会撩
作者: pighead    时间: 2006-1-20 10:46:05

<B>以下是引用<I>yelimizyx</I>在2006-1-19 20:36:46的发言:</B>
看来前面加了灌水,,大家就不自觉的不看帖,,,,哈哈.


马上改了,转为学习了,hoho
作者: pighead    时间: 2006-1-23 14:47:14

这么个好贴怎么就没有人来学习呢?
作者: 一把菜刀    时间: 2006-1-23 15:34:54

<P>网络少真爱</P><P>性开放倒是很多</P>
作者: 小刚    时间: 2006-1-23 15:53:15

<B>以下是引用<I>一把菜刀</I>在2006-1-23 15:34:54的发言:</B>

<P>网络少真爱</P>
<P>性开放倒是很多</P>


菜刀错鸟,偶和我老婆就是网恋啊!
作者: 一把菜刀    时间: 2006-1-23 15:58:31

小刚是例外啊,,,越发要珍惜小倩哦。。。俺以后做小倩的娘家人,时时监督你。。。[em02]
作者: 小刚    时间: 2006-1-23 16:00:15

<P>菜刀兄放心啊!我会永远只爱小倩一个人的!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P><P>PS;欢迎监督!</P>
作者: pighead    时间: 2006-1-23 16:02:23

<B>以下是引用<I>一把菜刀</I>在2006-1-23 15:34:54的发言:</B>

<P>网络少真爱</P>
<P>性开放倒是很多</P>




我和老婆也是网恋的,哼哼
作者: 一把菜刀    时间: 2006-1-23 16:03:14

<B>以下是引用<I>pighead</I>在2006-1-23 16:02:23的发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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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也是网恋的,哼哼


完了,,,这下得罪滴银多列。。。闪
作者: pighead    时间: 2006-1-23 16:07:17

不要跑!!! 赶紧学习去找个啊
作者: 一把菜刀    时间: 2006-1-23 16:10:00

<B>以下是引用<I>pighead</I>在2006-1-23 16:07:17的发言:</B>
不要跑!!! 赶紧学习去找个啊


都办过喜酒N年了,你让不让老菜安生过活啊。。。
作者: pighead    时间: 2006-1-23 16:15:34

<B>以下是引用<I>一把菜刀</I>在2006-1-23 16:10:00的发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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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办过喜酒N年了,你让不让老菜安生过活啊。。。




哎呀不好意思,那你还上网就是不对了哦,回家检讨去吧。做人要厚道啊,小心范冰冰同学找你
作者: 小刚    时间: 2006-1-23 16:18:37

<B>以下是引用<I>一把菜刀</I>在2006-1-23 16:10:00的发言:</B>
]

都办过喜酒N年了,你让不让老菜安生过活啊。。。


向菜刀叔叔学习,新时代好男人![em08][em08]
作者: 一把菜刀    时间: 2006-1-23 16:19:10

咋地咋地,,就上网了,,在家上网,娘子默认滴。。。
作者: pighead    时间: 2006-1-23 16:23:15

<B>以下是引用<I>一把菜刀</I>在2006-1-23 16:19:10的发言:</B>
咋地咋地,,就上网了,,在家上网,娘子默认滴。。。





我知道,刀兄上网是有限制的,严格的安全限制啊,同情你,你就尽情在cn灌吧,哈哈
作者: 一把菜刀    时间: 2006-1-23 16:32:34

<B>以下是引用<I>pighead</I>在2006-1-23 16:23:15的发言:</B>
]




我知道,刀兄上网是有限制的,严格的安全限制啊,同情你,你就尽情在cn灌吧,哈哈


理解万岁啊。。。。记得不要外传啊。。。
作者: pighead    时间: 2006-1-23 16:43:57

<B>以下是引用<I>一把菜刀</I>在2006-1-23 16:32:34的发言:</B>


理解万岁啊。。。。记得不要外传啊。。。




一定不会告诉其他人的了,你要是想看图片就给我留言啊,我给发。哈哈
作者: 一把菜刀    时间: 2006-1-23 16:47:53

<P>不用了不用了哈。。。谢谢啊。。。老菜想,女人大抵都是一样滴,,这就免了罢。。。</P>
作者: pighead    时间: 2006-1-23 16:54:28

<B>以下是引用<I>一把菜刀</I>在2006-1-23 16:47:53的发言:</B>

<P>不用了不用了哈。。。谢谢啊。。。老菜想,女人大抵都是一样滴,,这就免了罢。。。</P>




经验丰富的说,悟出真谛了,PFPF
作者: 不离不弃    时间: 2006-1-23 17:01:41

<P>网恋的都是些20左右的吧</P><P>再过个几年想法就不一样了</P>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1-23 17:08:10

<B>以下是引用<I>pighead</I>在2006-1-23 16:43:57的发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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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不会告诉其他人的了,你要是想看图片就给我留言啊,我给发。哈哈


刺要看!贼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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