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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告】关于茶馆对版规补充调整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8 22:49:57 标题: 【公告】关于茶馆对版规补充调整的通知
经过论坛管理层的内部讨论,也通过与部分会员的沟通交流,梅阿扎茶馆将对版规做出调整,以下内容作为对先前梅阿扎茶馆版规的补充:
<B>一、关于转帖</B>
1.茶馆将严格限制转帖数量,保持版面清洁,维持茶馆会员交流气氛;
2.对于转帖的,需要在标题里添加[转帖]字样;
3.限定每日每人转帖数不得多于1,多发将予以删除;
4.每日茶馆总转帖数不得多余3,从第4个转帖开始予以删除,特殊情况需要的,请与茶馆在线版主联系,酌情予以考虑。
<B>二、关于原创</B>
1.茶馆将严格审查原创帖,对于将转帖冒充原创的,一经查实,版主将予以记录,一次警告,二次封ID一周,三次将锁ID;
2.欢迎举报冒充原创帖的行为,查实后版主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3.茶馆加大对原创好帖的奖励力度,特别是能增进会员交流的好帖,版主将视情况给予奖励;
4.严格区分与文学版块作品的区别。
<B>三、关于茶馆主题及活动</B>
1.茶馆将加大会员交流力度,严厉限制纯净水帖和无意义话题;
2.定期推出茶馆讨论帖,视回帖质量给予通告奖励;
3.鼓励YY,鼓励水坑;
4.定期开设水塔,让会员尽情灌水;
5.将逐步举办各种茶馆活动,逐步树立茶馆品牌。
<B>四、关于对茶馆版主版务工作的监督</B>
1.版主在茶馆的版务工作,应该受到会员的监督;
2.对于版主工作中出现的失误,欢迎会员指出,对于严重失职和错误,欢迎会员提出批评和投诉,论坛管理层将在查实后视情况予以会员奖励;
3.版主在茶馆开展的各项工作,会员应给予支持,并努力投入其中;
4.对于茶馆建设方面,会员可以大胆提出自己的建议和看法,被采纳后将给予奖励。
************************************************************
对于上述补充内容的说明:
1.茶馆总转帖数不得超过3帖,不是按照发帖的时间先后顺序来判断,不是说前三个转帖过后的所有转帖一律进行删除,而是版主对所转帖子进行判断,整体上分析:火星帖、无讨论意义的转帖、内容空洞的转帖,一律进行处理。
2.会员们在茶馆活动时,尽量多参与到那些与会员生活息息相关的帖子中去,多与其他会员交流,注意多方交流。平时自己多发一些原创帖子(但注意与文学版和其他版帖子的区分)。对于好的帖子,不要以版聊破坏了楼主的一片苦心。
作者: 汉寿亭侯 时间: 2006-5-8 22:50:37
闲聊瞎掰,八卦YY,茶馆绝对欢迎
不过希望大家明白论坛灌水和QQ唠家常的区别,灌有质量的水,灌出水平和风格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8 23:14:46编辑过]
作者: linteriuxin 时间: 2006-5-8 22:51:43
茶馆:会员交流,雅俗共赏。
该说的也就在木头发的帖子里了。
这个帖子可以说是大家意见的精华。
支持。
希望大家在茶馆玩的开心。
没有绝对的自由,但是在这有限的自由内,我们要想唱就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8 23:04:05编辑过]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8 22:52:18
<P>我也占一楼,</P><P>有什么疑问的,会更新在这一楼。</P><P>对版规的调整,是为了适应现在人流量大的情况,以及针对这段时间内茶馆出现的大量转帖情况的。</P>
作者: 裸亨 时间: 2006-5-8 22:52:19
<P> 多多原创,多多交流。</P><P>和会员生活有关的帖子会很受欢迎的```````````</P>
作者: DJP 时间: 2006-5-8 22:54:43
<P>3.鼓励YY,鼓励水坑;
4.定期开设水塔,让会员尽情灌水;
</P><P>这个不错!!!!</P>
作者: 国米永在我心 时间: 2006-5-8 22:55:27
<P>补充一下</P><P>转贴的时候最好有对这个转贴的说明 比如说是转这个帖子的原因 自己对这个帖子的看法等等</P>
作者: interrrrrr 时间: 2006-5-8 22:58:21
<P>3.鼓励YY,鼓励水坑;
4.定期开设水塔,让会员尽情灌水;
[em06]</P><P>呵呵,水民最关心的是这个</P>
作者: kyo20003698 时间: 2006-5-8 23:03:42
还是可以转贴的呀 呵呵 我以为以后全是水坑了。。。
作者: 一把菜刀 时间: 2006-5-8 23:03:49
学习最新文件精神,领会茶馆政策动向,,,在此,作为一个老水水,一定发挥优质灌水的带头兵作用。。。。此致,敬礼。
作者: DJP 时间: 2006-5-8 23:11:15
<B>以下是引用<I>一把菜刀</I>在2006-5-8 23:03:49的发言:</B>
学习最新文件精神,领会茶馆政策动向,,,在此,作为一个老水水,一定发挥优质灌水的带头兵作用。。。。此致,敬礼。
文件学多了!
作者: scholl1401 时间: 2006-5-8 23:13:59
木头也整个8荣8耻好了!
作者: zhb1982 时间: 2006-5-8 23:22:30
<P>同意12楼的兄弟。</P>
作者: 裸亨 时间: 2006-5-8 23:26:28
<B>以下是引用<I>一把菜刀</I>在2006-5-8 23:03:49的发言:</B>
学习最新文件精神,领会茶馆政策动向,,,在此,作为一个老水水,一定发挥优质灌水的带头兵作用。。。。此致,敬礼。
菜刀是广大水民的榜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8 23:26:53编辑过]
作者: ilint1908 时间: 2006-5-9 08:59:21
没办法 还是要支持一下!!!
作者: 天帝 时间: 2006-5-9 09:00:25
路过,看过,与我们有关的事关心过。支持。
作者: bobogogogo 时间: 2006-5-9 09:32:33
多鼓励红包贴啊
作者: 丫头 时间: 2006-5-9 10:41:20
有空我会常回家看看的~~~~~~准备好饭菜就行~~~~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9 10:53:30
<P>娃~~~居然可以给自己的帖子献上小红花哎!!!</P>[em37][em37]
作者: 我是水妖 时间: 2006-5-9 11:51:45
<P>支持下,不过我觉得我经常会犯错误的说,鄙人自控能力差了点啦。</P><P>认真揣摩茶馆中央对广大水民的号召,认真遵守,积极宣传…………</P>
作者: 国米永在我心 时间: 2006-5-9 12:26:23
<B>以下是引用<I>木头桩子</I>在2006-5-9 10:53:30的发言:</B>
<P>娃~~~居然可以给自己的帖子献上小红花哎!!!</P>[em37][em37]
晕 还真献上了???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5-9 12:30:54
恩!努力!达到要求!呵呵!这样的话!希望茶馆的固定节目搞得更好!
作者: 永远的射手 时间: 2006-5-9 12:33:57
<B>以下是引用<I>scholl1401</I>在2006-5-8 23:13:59的发言:</B>
木头也整个8荣8耻好了!
支持兄弟的说法~~~~~~~
作者: king_xyz 时间: 2006-5-9 12:56:55
对于站沙发的怎么不处理…………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9 13:01:16
<B>以下是引用<I>king_xyz</I>在2006-5-9 12:56:55的发言:</B>
对于站沙发的怎么不处理…………
光“沙发”这些字的,是肯定要处理
这个,在之前版规里有类似说明,现在这个,只是一个补充。
作者: king_xyz 时间: 2006-5-9 13:05:44
<P>倒,那如果多几个字呢</P><P>例如,我来强沙发,又或是沙发是我的咯</P><P>又或是下面来句,沙发不是我的啊,</P><P>等等,还不都一样啊,想2个字就发,还要动脑子呢…………</P>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9 13:13:47
<B>以下是引用<I>king_xyz</I>在2006-5-9 13:05:44的发言:</B>
<P>倒,那如果多几个字呢</P>
<P>例如,我来强沙发,又或是沙发是我的咯</P>
<P>又或是下面来句,沙发不是我的啊,</P>
<P>等等,还不都一样啊,想2个字就发,还要动脑子呢…………</P>
这个要看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反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作者: kyo20003698 时间: 2006-5-9 13:21:18
献小红花怎么了 这叫自我肯定 ^_^
作者: 国米王子32 时间: 2006-5-9 13:42:33
呵呵。。。茶馆比较杂,所以出现的问题也会比较多。。。大家一起努力把茶馆建设好。。。营造一种全新的环境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9 13:52:10
气人,至今为止,仍只有我一个人给楼主献上小红花
作者: kyo20003698 时间: 2006-5-9 13:55:29
<P>我献上了第2支 ^_^ 得意了吧</P>
作者: Cahill 时间: 2006-5-9 14:39:47
楼主是guy 啊 楼主是guy~~~
作者: 小冰雨 时间: 2006-5-9 14:47:53
丫的,规定严不少,叫我们这些骗帖子数的怎么活??
作者: Cahill 时间: 2006-5-9 14:52:15
治的就是你丫这种人。。。。。。。。。。
作者: kyo20003698 时间: 2006-5-9 14:54:14
^_^ 就员创啊 不是鼓励yy的嘛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9 14:55:29
<P>员创,这词说的好~</P><P>人员创作,有创意的词!意为水坑~~!</P><P>自己捉摸吧,嘿</P>
作者: kyo20003698 时间: 2006-5-9 14:57:19
<B>以下是引用<I>木头桩子</I>在2006-5-9 14:55:29的发言:</B>
<P>员创,这词说的好~</P>
<P>人员创作,有创意的词!意为水坑~~!</P>
<P>自己捉摸吧,嘿</P>
应该是原创 我打错别字了
作者: via 时间: 2006-5-9 15:08:24
为什么 我发的帖子就被转了呢?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9 15:11:00
<P></P><P>回楼上的,你发的那个帖子,更适合放在文学版。</P><P>论坛有很多版块,不只是有茶馆,该归类的要归类</P>
作者: 小冰雨 时间: 2006-5-9 15:30:59
<B>以下是引用<I>Napoleon</I>在2006-5-9 14:52:15的发言:</B>
治的就是你丫这种人。。。。。。。。。。
丫马甲贼喊捉贼、!
作者: Sleepycat 时间: 2006-5-9 15:33:48
<P>建议茶馆开个婚介所,把那些有暧昧关系的都给撮合了</P><P>偶們也能趁机在人家的婚礼帖子里水水</P>
作者: via 时间: 2006-5-9 16:35:56
<B>以下是引用<I>木头桩子</I>在2006-5-9 13:52:10的发言:</B>
气人,至今为止,仍只有我一个人给楼主献上小红花
从来没人给偶小红花....[em03]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5-9 16:38:03
<B>以下是引用<I>木头桩子</I>在2006-5-9 13:52:10的发言:</B>
气人,至今为止,仍只有我一个人给楼主献上小红花
你一个人给了2朵花?
作者: north 时间: 2006-5-9 16:42:59
<P>CN 现在是越来越严格了,</P><P>我个人认为别人转贴冒原创也没有必要封ID二次封ID一周,三次将锁ID,,,太狠了</P><P>茶馆总转帖数不得多余3,从第4个转帖开始予以删除, 我比较否对这条,转就转干吗第4就要封,也许3贴不够大家讨论等.</P><P>虽说规矩是人定的,但要以人为本,干吗把他搞的那么严格,紧张,</P><P>个人废话,如有得罪,请多包涵.</P>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9 16:47:05
<P>我个人认为别人转贴冒原创也没有必要封ID二次封ID一周,三次将锁ID,,,太狠了</P><P>
</P><P>转帖冒原创这种,一次是错,两次是大错,三次就是人品有缺陷了~一般人都不会做出这种事的。</P><P>茶馆总转帖数不得多余3,从第4个转帖开始予以删除, 我比较否对这条,转就转干吗第4就要封,也许3贴不够大家讨论等
</P><P>现在CN人流量很大,如果每个来客都来转帖的话,茶馆就成了汪洋转区了。没有转帖,不表示没有讨论的地方。这一点,希望兄弟你能逐渐适应。</P><P>我们追求原汁原味,我们以人为本,这正是做出上述规定补充的原因所在!</P>
作者: via 时间: 2006-5-9 16:48:21
伤心的走了
作者: DJP 时间: 2006-5-9 16:54:20
<B>以下是引用<I>Sleepycat</I>在2006-5-9 15:33:48的发言:</B>
<P>建议茶馆开个婚介所,把那些有暧昧关系的都给撮合了</P>
<P>偶們也能趁机在人家的婚礼帖子里水水</P>
好主意啊!!!!!!
作者: chencheng9 时间: 2006-5-9 18:07:53
莫非现在又可以正大光明的灌水啦
作者: kyo20003698 时间: 2006-5-9 18:41:17
<B>以下是引用<I>Sleepycat</I>在2006-5-9 15:33:48的发言:</B>
<P>建议茶馆开个婚介所,把那些有暧昧关系的都给撮合了</P>
<P>偶們也能趁机在人家的婚礼帖子里水水</P>
绝对同意这样的说法。。
作者: 国米地韩国饭 时间: 2006-5-9 18:49:48
学习中................
作者: fengfeng1 时间: 2006-5-9 19:16:29
<P>hehe 支持的说</P><P>难道这就是水坑????</P>
作者: king_xyz 时间: 2006-5-9 19:50:13
<B>以下是引用<I>木头桩子</I>在2006-5-9 13:13:47的发言:</B>
>
这个要看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反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这是不行滴
3人成虎滴故事…………
作者: hcj198147 时间: 2006-5-9 20:43:40
<P>丫的一群人想不到怎么去FB了,就又来搞这些官面的东西,怕怕的说.</P><P>我是老实人!!!</P>
作者: pelefein 时间: 2006-5-9 20:53:26
<P>菜刀</P><P>你有意见没</P><P>刺</P><P>你有要发表的吗</P>
作者: 国米永在我心 时间: 2006-5-9 20:55:05
<P>一把菜刀:学习最新文件精神,领会茶馆政策动向,,,在此,作为一个老水水,一定发挥优质灌水的带头兵作用。。。。此致,敬礼。
</P><P>骆驼刺:恩!努力!达到要求!呵呵!这样的话!希望茶馆的固定节目搞得更好!
</P>
作者: kyo20003698 时间: 2006-5-9 21:03:19
<P>这样的贴都掘成水坑了。。。。。</P>
作者: scholl1401 时间: 2006-5-9 23:52:50
<P>什么叫水坑?!</P>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10 14:09:44
<P>擦亮你的小眼,</P><P>点击你的鼠标。</P><P>你会发现水坑的~我保证!</P>
作者: kyo20003698 时间: 2006-5-10 14:17:28
<B>以下是引用<I>scholl1401</I>在2006-5-9 23:52:50的发言:</B>
<P>什么叫水坑?!</P>
可以随便回帖 脱离主题的就叫水坑了。我是这样理解的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10 14:35:35
<B>以下是引用<I>kyo20003698</I>在2006-5-10 14:17:28的发言:</B>
]
可以随便回帖 脱离主题的就叫水坑了。我是这样理解的
嘘...嘘...严肃点! 。。。我们这打劫呢!
自己体会水坑的意思吧,反正字典上是查不到的~
作者: 竹园小区 时间: 2006-5-10 15:11:47
连灌个水都那么罗嗦!
作者: 蓝星魂 时间: 2006-5-10 16:10:06
<P>首先斑竹们必须带头遵守,</P>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10 16:15:59
<B>以下是引用<I>蓝星魂</I>在2006-5-10 16:10:06的发言:</B>
<P>首先斑竹们必须带头遵守,</P>
只要对某斑竹的行为有疑问的,
小失误,可以论坛短信提醒一下;
斑竹失职的,可以发帖质疑。
补充规定的第四条就说到了这点,会员对斑竹的监督工作。
欢迎大家监督
作者: 卡纳瓦罗117 时间: 2006-5-10 21:35:52
<B>以下是引用<I>scholl1401</I>在2006-5-8 23:13:59的发言:</B>
木头也整个8荣8耻好了!
最近都被这玩意儿整得恶心了
[em04]
作者: tsy1984 时间: 2006-5-12 22:09:33
<P>读了这么久不灌一下实在不像话!</P><P>支持一个!希望茶馆越办越好!</P>
作者: 流水落花 时间: 2006-5-13 10:40:42
<P>LZ的意见,非常有建设性``````</P>
作者: 蓝黑飞龙~黄 时间: 2006-5-13 10:44:22
<P>OK,遵守就是了~</P>
作者: Lacrein 时间: 2006-5-13 19:26:54
<P>挖,在这里回帖的人个个身份不一般!!不是版主就是VIP!</P><P>我也来凑凑热闹!</P>
作者: zrsccc 时间: 2006-5-17 12:58:16
<P>学习一下</P><P>不要被革了啊</P>
作者: 笨笨虫 时间: 2006-5-17 14:21:32
附件: [【公告】关于茶馆对版规补充调整的通知] BcZCI0OL.jpg (2006-5-17 14:21:00, 87.39 KB) / 下载次数 0
http://bbs.inter.net.cn/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MwOXw0N2NhNGI1NnwxNzMyNTgwODcyfDB8MA%3D%3D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5-17 17:48:51
楼上的还没当上斑竹就这么嚣张!
作者: DJP 时间: 2006-5-17 17:51:34
<B>以下是引用<I>笨笨虫</I>在2006-5-17 14:21:32的发言:</B>
<img src="attachments/dvbbs/2006-5/2006517142123599.jpg" border="0" onclick="zoom(this)" onload="if(this.width>document.body.clientWidth*0.5) {this.resized=true;this.width=document.body.clientWidth*0.5;this.style.cursor='pointer';} else {this.onclick=null}" alt="" />
霸权主义啊!!!!!!
作者: 飞翔的足球 时间: 2006-5-18 01:33:34
现在不敢转了啊 呵呵 不过绝对遵守啊
作者: 蓝黑飞龙~黄 时间: 2006-5-23 13:18:35
<P>再顶一下,坚决遵守。</P><P>好多人海没看到呢~帖子不能沉了</P>
作者: iker2240 时间: 2006-5-24 23:16:51
<P>支持中</P><P>不过这样这的帖子不是会少很多吗</P>
作者: 520inter 时间: 2006-5-24 23:35:59
只能是做个水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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