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米兰
标题: 灵魂独立乃是灵感之源——书与撒沙 [打印本页]
作者: 丝绸之路 时间: 2006-5-23 12:51:08 标题: 灵魂独立乃是灵感之源——书与撒沙
几日前,因为对撒沙文风的不认同,与撒沙小有摩擦。不想撒沙抄袭帖子的事突然冒出来,我性格最为刻薄尖酸,落井下石乃是我一贯的拿手绝活,但是今天我却不想要报吵架之仇,只有些话要说给撒沙听。
我与撒沙有过寥寥数次交往,处于讨厌多,了解少的状况,更遑论他的生活状态了。撒沙栽了跟头,我却因此知道他果然是文青,而且选择的是卖文谋生的路子。
我以前在一本金融投资著作中看到美国一名人曰:“能干自己喜欢的事,就是最大的成功。”似乎撒沙的生活符合这个标准,但是经验却在旁边对我说:“兄弟,那不一样!”
是的,那不一样,从事自己喜欢的事并以此谋生,确实不错,但是发此感慨的美国佬富可敌国,旧上海格子楼里的书生却只能靠写些花边文字而不至于饿死,这能叫干自己喜欢干的事么?
我从小写作文就不合格,从来不曾被人看作有文才,我自以为文字能力并不与人有什么差别,只是我天然抓不住命题作文的脉络。文章为抒发胸臆阐述道理所作才是正道,解说如果是被强加的,如何能够有文章的灵魂呢?所以每当作文题目发下来,我就茫然无措,之后彷佛如便秘初愈,文思泉涌不绝。若干年后,我在论坛上使用了这样一个签名——灵魂独立乃是灵感之源。
正因为如此,我曾有机会为报纸或网站撰稿,也曾偶为他人作文案宣传,但是我总是不能安然从之。且不论一个普通文人最高千字二百的低廉报酬,就说出卖文字之中出卖多少灵魂,笔下有多少违心之论,已经不易承受。鲁迅曾经承认为了谋生,曾经说过很多违心的话,作过很多应景的文章。文人的命运,都是相近的,只有最坚强者才能战胜自我。没有做好饿饭的准备,成不了莱辛。
有准备的文人明白自己什么时候是文字匠是赚钱的工具,也明白如何保持自己的灵魂对自己的忠诚,即使如那位豪富的美国名人,也一样有诸多不能遂心的遗憾。撒沙君大概也是如此,否则承受了每月14篇而且报酬还很可怜的约稿后,就不会把帖子贴在同道的论坛上了。不过也许撒沙君身上的理想主义色彩太过浓厚,就难以分清何为出卖,何为自我,为了出卖即使抄袭也本无所谓,既然社会给予文人的价格远远低于他们所具备的价值,那么出卖给他们的文字上也大可不必用心诚信,但是如果想把匠人之作也作为灵魂的书写,恐难以自处。
结果说明了一切,没有人是万能的,对于今后的撒沙君我有一个小小的建议,千万别再把卖文和写文等量齐观,出卖自己的商业价值,留存自己的人文精神,才是正路。
所谓再苦再累就当自己是二百五,再难再险就当自己是二皮脸,撒沙君,此话当与君共勉。
作者: nicholas_lyb 时间: 2006-5-23 12:54:46
<P>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2110051&Key=0&idArticle=51986&strItem=fans&flag=1&#Bottom</P><P>撒沙同人你真够可以的,在这里装小白兔博取同情,在天涯又注册马甲替自己开脱,算你狠。</P><P>lz真作孽,还花心血写文章给这等文贼。。。</P>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23 12:56:04
<P>撒沙君,定会从这次事件中吸取很多经验教训,也定会为有楼主这样的朋友而感到欣慰。</P><P>我们大家都多些宽容,撒沙君也就好多些实在的作品。</P>
作者: INTERkeke 时间: 2006-5-23 12:56:27
他是男的女的,女的就我来做思想工作,男的你来!
作者: 飞翔的足球 时间: 2006-5-23 13:02:29
看了 的确 天使应该来解释下啊
作者: 裸亨 时间: 2006-5-23 13:03:18
<P>不知道2楼的兄弟是不是和撒沙有深仇大恨?</P><P>同样的内容发一个帖子就可以了吧,不用到处跟灌的。。。</P><P>如果你是国米球迷,就应该像楼主一样勉励他,而不是置别人于死地。</P><P>如果不是,这个地方还是少来为好。</P>
作者: 蓝黑逍遥刀 时间: 2006-5-23 13:06:58
<B>以下是引用<I>裸亨</I>在2006-5-23 13:03:18的发言:</B>
<P>不知道2楼的兄弟是不是和撒沙有深仇大恨?</P>
<P>同样的内容发一个帖子就可以了吧,不用到处跟灌的。。。</P>
<P>如果你是国米球迷,就应该像楼主一样勉励他,而不是置别人于死地。</P>
<P>如果不是,这个地方还是少来为好。</P>
他可不是国米球迷,就是天涯跟来踩撒沙的
其实事情发生了,重要的是了解真相,但穷追猛打也未免太不厚道了
毕竟撒沙也道歉了,现在我们只需要看看他今后会怎么做
作者: 蓝米 时间: 2006-5-23 13:08:01
<P>支持同人兄呀,干的好呀,虽然有抄袭的成分在里面.但是我还是从你的文章中看出了你的思想呀.</P><P>不要道歉呀.墨迹没有道歉,你更没有必要道歉了呀.</P>
作者: nicholas_lyb 时间: 2006-5-23 13:26:23
<P>居然说我不是国米球迷。。。</P><P>我只是在这里没id而已。。。</P><P>我在天涯的id是nicholas_lyb</P><P>自己去查吧。。。</P><P>我到底是不是国米球迷。</P><P>acn我也有一个id,nicholaslu</P><P>你们也可以去看看,我的回复是不是都是站在inter一边的。</P><P>男子汉大丈夫行得正坐得直,没什么不能让人知道的,你们去查查就是了。</P><P>我要揭露此人,只是纯粹出于看不惯他的虚伪。</P><P>至于什么应该支持鼓励而不是至于死地之类的话我想其实挺可笑。。。</P><P>我也没想过要怎么他,于我也没有任何好处。</P><P>我只是觉得我有义务把这些事情告诉不知情的inter球迷而已,所以我说了。</P><P>倒是这里的人真让我失望。</P><P>我以为追随着inter的,都是正义感强烈的愿意明辩是非的球迷,谁知道原来也都是些只认id不认道理的人。</P><P>也罢也罢,以后不来这里也罢,道不同不相为谋,我继续做我的不扎堆的光杆inter球迷去吧!</P>
作者: 丝绸之路 时间: 2006-5-23 13:35:03
<P>楼上的兄弟,我觉得撒沙如果笨到用马甲去开脱自己,而且笨到用那种狗屁言论来为自己开脱,你就有些太过低估他的智商了。</P><P>他自己选择了卖文的道路,却不能坚持自己的独立,这是他的错,但是确实也不至于喊打喊杀。他自己丢了的信誉,是永远也弥补不了的,不需要揭露。</P><P>至于某些糊涂人还在为他辩护,那就是他们自己的事了,你也不必生气,球迷堆里难免瓜田李下,你也要看到INTERCN里面大量批评的声音。给人机会也就事给自己机会,不用赶尽杀绝</P>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23 13:42:35
<P>丝绸之路同志说的,“某些糊涂人还在为他辩护”, 这一点不敢苟同我宁愿相信这些辩护的同志,说这些辩护的话,只是他们为了保护撒沙而说的,是抱着一种更为宽容的心而说的。也许这种用词会有包庇之嫌,可我相信这只是表达方式的不同,也绝对不至于用“糊涂人”字眼来形容</P><P>但话说回来,我很欣赏楼主在这件事上的态度,特别是这篇给撒沙的书。赞一个,且要送上小花一朵</P>
作者: 蓝米 时间: 2006-5-23 13:43:14
我从来就没有看到同人的文章里面有什么不真诚的东西在里面呀,卖文是他自己的事情,但是我从他的文章里面看到了他自己要表达的东西就可以了,如果一位作者写了一本很优秀的书,让大家拜读,然后有一天另一个人把前面的哪个作者的书里面的文章少许文章修改一下,发表了还是得到别人的肯定,这样也是可以也是成功呀.我并不觉得有什么虚伪和要妥协的地方呀,而且原来的那个作者也没有出来表态什么呀不是吗.
作者: 一洗尘心 时间: 2006-5-23 13:43:23
<P>不会关心以前,只关注以后……</P><P>nic朋友也消消气~</P>
作者: 蓝黑逍遥刀 时间: 2006-5-23 13:43:52
<B>以下是引用<I>nicholas_lyb</I>在2006-5-23 13:26:23的发言:</B>
<P>居然说我不是国米球迷。。。</P>
<P>我只是在这里没id而已。。。</P>
<P>我在天涯的id是nicholas_lyb</P>
<P>自己去查吧。。。</P>
<P>我到底是不是国米球迷。</P>
<P>acn我也有一个id,nicholaslu</P>
<P>你们也可以去看看,我的回复是不是都是站在inter一边的。</P>
<P>男子汉大丈夫行得正坐得直,没什么不能让人知道的,你们去查查就是了。</P>
<P>我要揭露此人,只是纯粹出于看不惯他的虚伪。</P>
<P>至于什么应该支持鼓励而不是至于死地之类的话我想其实挺可笑。。。</P>
<P>我也没想过要怎么他,于我也没有任何好处。</P>
<P>我只是觉得我有义务把这些事情告诉不知情的inter球迷而已,所以我说了。</P>
<P>倒是这里的人真让我失望。</P>
<P>我以为追随着inter的,都是正义感强烈的愿意明辩是非的球迷,谁知道原来也都是些只认id不认道理的人。</P>
<P>也罢也罢,以后不来这里也罢,道不同不相为谋,我继续做我的不扎堆的光杆inter球迷去吧!</P>
这位兄弟,既然说是国米球迷,我自然十分欢迎,不过发帖子也看看版规
不要在天涯诋毁CN的名声,我删你的两个帖子是因为不符合24号的版规,但看看你在天涯是如何说的,就凭这点,我就觉得你不够客观!
关于撒沙,我说了,错在过去,现在我们都明白了真相
所以,要看他今后怎么做,而不是非要用历史去打死他
如果他依然故我,相信最终毁灭的是他自己
而一点机会都不能给,则是我们的不厚道,仅此而已
作者: nicholas_lyb 时间: 2006-5-23 14:04:46
<P>蓝黑逍遥刀,你扪心自问,到底是为什么删的帖子。</P><P>我论坛也不是第一天混,当然也知道规矩,所以我也没有铺天盖地得在所有的帖子后面跟贴,只是在撒沙同人发的两个帖子之后跟了贴,我做得很错么?你要说是版规,那随便你。只是你随便翻几个贴,水贴也到处都是,我只不过区区2个回复,难道占用了很大的地方么?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了么?到底是为什么原因,你应该心里清楚。</P><P>其实我早该料到。出现论坛“名人”剽窃文章这样的大事,不放在站务内讨论,不放在主板块内讨论,却放在水区讨论,这事情还真是新鲜。到底是为了什么?还不就是为了让这事情得过且过,就象水区的水一样流过算了?论坛混了不少,对于剽窃文章这样处理的,我还真是第一天看到。anyway,那也随便你们。</P><P>如果我误会你什么了,那请你原谅。也许你并不是袒护他,但是你的行为确实让我产生了误解。</P><P>我也不是对谁不宽容,我只是觉得不是什么事情都是可以宽容的。你看看他所谓的道歉,有半点诚意么?</P><P>算了,我也不想多说了,就当我狗拿耗子吧。</P>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23 14:13:28
<B>以下是引用<I>nicholas_lyb</I>在2006-5-23 14:04:46的发言:</B>
<P>蓝黑逍遥刀,你扪心自问,到底是为什么删的帖子。</P>
<P>我论坛也不是第一天混,当然也知道规矩,所以我也没有铺天盖地得在所有的帖子后面跟贴,只是在撒沙同人发的两个帖子之后跟了贴,我做得很错么?你要说是版规,那随便你。只是你随便翻几个贴,水贴也到处都是,我只不过区区2个回复,难道占用了很大的地方么?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了么?到底是为什么原因,你应该心里清楚。</P>
<P>其实我早该料到。出现论坛“名人”剽窃文章这样的大事,不放在站务内讨论,不放在主板块内讨论,却放在水区讨论,这事情还真是新鲜。到底是为了什么?还不就是为了让这事情得过且过,就象水区的水一样流过算了?论坛混了不少,对于剽窃文章这样处理的,我还真是第一天看到。anyway,那也随便你们。</P>
<P>如果我误会你什么了,那请你原谅。也许你并不是袒护他,但是你的行为确实让我产生了误解。</P>
<P>我也不是对谁不宽容,我只是觉得不是什么事情都是可以宽容的。你看看他所谓的道歉,有半点诚意么?</P>
<P>算了,我也不想多说了,就当我狗拿耗子吧。</P>
<P>要说的一些话,我前面也已经对尼古兄说过了。只是看了你这个回复,又有些话要说……</P>
<P>打这件事发生起,CN从来都没有要把它“得过且过,象水一样流过”的意思!!!这点希望你明白!知道你初次来CN,你可能还不熟悉这边论坛的风格。这种莫须有的判断,还是少臆测为妙,毕竟在论坛上混的,还有很多年少不知事的孩子。你的这一妄自评断,很可能直接就强加到这些孩子脑子里了,而这对CN是不公平的。</P>
<P>我只是简单地指出你这判断的错误之处吧:首先,CN论坛有自己的版块分类,每个版都有自己的定位。可以说,论坛有两个主版,第一主版当然是24号,但那是讨论和国米有关话题的版块;第二主版是这里,茶馆,是讨论一切与会员相关话题的版块。很显然,撒沙事件,完全与国米无关,是属于会员的问题。难道把这样的事情讨论放到茶馆讨论,有过错???而且,我要申明的是,茶馆与水区,有本质区别。如果你不熟悉CN论坛,那就请不要如此妄加个人判断!</P>
<P>我们尊重你的思想,请也尊重我们CN论坛!</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23 14:15:04编辑过]
作者: 撒沙同人 时间: 2006-5-23 14:14:31
<B>以下是引用<I>nicholas_lyb</I>在2006-5-23 14:04:46的发言:</B>
<P>蓝黑逍遥刀,你扪心自问,到底是为什么删的帖子。</P>
<P>我论坛也不是第一天混,当然也知道规矩,所以我也没有铺天盖地得在所有的帖子后面跟贴,只是在撒沙同人发的两个帖子之后跟了贴,我做得很错么?你要说是版规,那随便你。只是你随便翻几个贴,水贴也到处都是,我只不过区区2个回复,难道占用了很大的地方么?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了么?到底是为什么原因,你应该心里清楚。</P>
<P>其实我早该料到。出现论坛“名人”剽窃文章这样的大事,不放在站务内讨论,不放在主板块内讨论,却放在水区讨论,这事情还真是新鲜。到底是为了什么?还不就是为了让这事情得过且过,就象水区的水一样流过算了?论坛混了不少,对于剽窃文章这样处理的,我还真是第一天看到。anyway,那也随便你们。</P>
<P>如果我误会你什么了,那请你原谅。也许你并不是袒护他,但是你的行为确实让我产生了误解。</P>
<P>我也不是对谁不宽容,我只是觉得不是什么事情都是可以宽容的。你看看他所谓的道歉,有半点诚意么?</P>
<P>算了,我也不想多说了,就当我狗拿耗子吧。</P>
我知道你是好意,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无论大家是支持我还是批评我,都是为我好,我感谢大家,我也知道,道歉会让人觉得我很虚伪,但我只能这样了,我不想为自己开脱,我只是在说,认识到抄袭我的确经历了个过程,我觉得看到别人批评就马上承认自己的错误,那才叫虚伪,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在天涯我给你留言了,在这里,我继续解释,我不知道有没有效果。记得很多人说,越解释越会让人鄙视你,但我只是出于对大家关心的一种负责。
作者: 丝绸之路 时间: 2006-5-23 14:15:07
<B>以下是引用<I>木头桩子</I>在2006-5-23 13:42:35的发言:</B>
<P>丝绸之路同志说的,“某些糊涂人还在为他辩护”, 这一点不敢苟同我宁愿相信这些辩护的同志,说这些辩护的话,只是他们为了保护撒沙而说的,是抱着一种更为宽容的心而说的。也许这种用词会有包庇之嫌,可我相信这只是表达方式的不同,也绝对不至于用“糊涂人”字眼来形容</P>
<P>但话说回来,我很欣赏楼主在这件事上的态度,特别是这篇给撒沙的书。赞一个,且要送上小花一朵</P>
在这个事情上,你宽容也好,你惩戒也好,你鄙视也好,最要不得的就是辩护,文抄公是多么无耻的行为,在古代如果抄错了地方,是有牢狱之灾的,看看最近达芬奇密码的官司,人家不会和你讨论,人家去告你了。
在信用这种头等大事上,辩护不是糊涂是什么?说难听点,如果我是CN的头儿,我就要考虑还要不要他这个ID存在,这几天天涯揪住撒沙不放的不少都是国际的球迷,就是因为他的行为对国际球迷的名声是个破坏。
我可以宽容他,但是我看不得文抄公居然也抄出理来了!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23 14:19:14
<P>好,听君一席言,我个人想到一个很绝妙的主意</P><P>撒沙同学,重新做人,注册新ID,封掉撒沙同人。</P>佩服自己的金点子
作者: 撒沙同人 时间: 2006-5-23 14:19:58
<B>以下是引用<I>丝绸之路</I>在2006-5-23 12:51:08的发言:</B>
几日前,因为对撒沙文风的不认同,与撒沙小有摩擦。不想撒沙抄袭帖子的事突然冒出来,我性格最为刻薄尖酸,落井下石乃是我一贯的拿手绝活,但是今天我却不想要报吵架之仇,只有些话要说给撒沙听。
我与撒沙有过寥寥数次交往,处于讨厌多,了解少的状况,更遑论他的生活状态了。撒沙栽了跟头,我却因此知道他果然是文青,而且选择的是卖文谋生的路子。
我以前在一本金融投资著作中看到美国一名人曰:“能干自己喜欢的事,就是最大的成功。”似乎撒沙的生活符合这个标准,但是经验却在旁边对我说:“兄弟,那不一样!”
是的,那不一样,从事自己喜欢的事并以此谋生,确实不错,但是发此感慨的美国佬富可敌国,旧上海格子楼里的书生却只能靠写些花边文字而不至于饿死,这能叫干自己喜欢干的事么?
我从小写作文就不合格,从来不曾被人看作有文才,我自以为文字能力并不与人有什么差别,只是我天然抓不住命题作文的脉络。文章为抒发胸臆阐述道理所作才是正道,解说如果是被强加的,如何能够有文章的灵魂呢?所以每当作文题目发下来,我就茫然无措,之后彷佛如便秘初愈,文思泉涌不绝。若干年后,我在论坛上使用了这样一个签名——灵魂独立乃是灵感之源。
正因为如此,我曾有机会为报纸或网站撰稿,也曾偶为他人作文案宣传,但是我总是不能安然从之。且不论一个普通文人最高千字二百的低廉报酬,就说出卖文字之中出卖多少灵魂,笔下有多少违心之论,已经不易承受。鲁迅曾经承认为了谋生,曾经说过很多违心的话,作过很多应景的文章。文人的命运,都是相近的,只有最坚强者才能战胜自我。没有做好饿饭的准备,成不了莱辛。
有准备的文人明白自己什么时候是文字匠是赚钱的工具,也明白如何保持自己的灵魂对自己的忠诚,即使如那位豪富的美国名人,也一样有诸多不能遂心的遗憾。撒沙君大概也是如此,否则承受了每月14篇而且报酬还很可怜的约稿后,就不会把帖子贴在同道的论坛上了。不过也许撒沙君身上的理想主义色彩太过浓厚,就难以分清何为出卖,何为自我,为了出卖即使抄袭也本无所谓,既然社会给予文人的价格远远低于他们所具备的价值,那么出卖给他们的文字上也大可不必用心诚信,但是如果想把匠人之作也作为灵魂的书写,恐难以自处。
结果说明了一切,没有人是万能的,对于今后的撒沙君我有一个小小的建议,千万别再把卖文和写文等量齐观,出卖自己的商业价值,留存自己的人文精神,才是正路。
所谓再苦再累就当自己是二百五,再难再险就当自己是二皮脸,撒沙君,此话当与君共勉。
谢谢你的关心,我现在也不知道说什么好,说多了,到让人觉得阴险和伪善。
作者: 蓝黑逍遥刀 时间: 2006-5-23 14:28:02
<B>以下是引用<I>nicholas_lyb</I>在2006-5-23 14:04:46的发言:</B>
<P>蓝黑逍遥刀,你扪心自问,到底是为什么删的帖子。</P>
<P>我论坛也不是第一天混,当然也知道规矩,所以我也没有铺天盖地得在所有的帖子后面跟贴,只是在撒沙同人发的两个帖子之后跟了贴,我做得很错么?你要说是版规,那随便你。只是你随便翻几个贴,水贴也到处都是,我只不过区区2个回复,难道占用了很大的地方么?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了么?到底是为什么原因,你应该心里清楚。</P>
<P>其实我早该料到。出现论坛“名人”剽窃文章这样的大事,不放在站务内讨论,不放在主板块内讨论,却放在水区讨论,这事情还真是新鲜。到底是为了什么?还不就是为了让这事情得过且过,就象水区的水一样流过算了?论坛混了不少,对于剽窃文章这样处理的,我还真是第一天看到。anyway,那也随便你们。</P>
<P>如果我误会你什么了,那请你原谅。也许你并不是袒护他,但是你的行为确实让我产生了误解。</P>
<P>我也不是对谁不宽容,我只是觉得不是什么事情都是可以宽容的。你看看他所谓的道歉,有半点诚意么?</P>
<P>算了,我也不想多说了,就当我狗拿耗子吧。</P>
无语!
我在这个论坛是什么品格,你多问问吧
对于你那两个帖子的处理,你自己看符合版规的哪条,我至少可以说出删的原因:
1、与主题内容不符合
2、与国际米兰不相干
3、已经有专帖讨论,应该集中在专帖
4、关于版务等问题,应该在站务,24号是做什么的?请仔细阅读版规
5、你连续发同样内容的帖子,本身就是违规,至少在24号是这样,我删的是你多余的
解释了删帖理由后,我再来扯撒沙,你不熟悉我,但幸好有不少人熟悉我,对撒沙的文章我从来没看完过,因为风格不喜欢,我也曾多次在他的帖子里说过这点,在群里,我也是喜欢抨击他的人之一,当然你完全有不相信的自由
至于说应该在哪儿讨论,我得说,撒沙不是CN管理层的人,在站务应该轮不到他,24号只讨论国米,个人事务也要去24号么?所以也轮不到讨论他的文章问题
这个事件本身就是他个人的事,当然要去合适个人的地方,我觉得在CN,茶馆自然最合适,或许你觉得茶馆档次不够,那我只能说,你小瞧了我们CN茶馆的影响力!估计至少我们的木头同志要不高兴了,呵呵
我只是依据原则做事,不会因为某个人的ID是“撒沙同人”而心存什么其他,这点你愿意的话,多到CN24号走走,你自然会明白的,我空口解释,也毫无意义,让事实说话吧
最后仍然欢迎你多去考察下我的工作,多提意见,谢谢!
作者: nicholas_lyb 时间: 2006-5-23 14:32:23
<P>TO 木头桩子:</P><P>你的话合理,我也相信你的解释,因为你的说话诚恳。不过我试问你一句,你也许为人正直,你确实是这么认为的,但其他的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吗?其他的权力在你上层的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吗?</P><P>茶馆不是水区,处理会员的相关问题是在这里,这个解释确实可以。可是我还是先前那句话,我就回了区区两个帖子,如果斑竹也是有心让大家都了解到这个情况,是抱着追究到底的态度的,那让那两个帖子留着不就完事了?为什么连区区2个回贴也不放过?给得出一个好的解释吗?说得出的也无非是“版规”二字。法律不外人情,更何况是区区的版规而已。如果蓝黑逍遥刀也是有心如你所说的不打算放过这件事情的话,又为什么要删掉这2个并不显眼的,并不占用多少空间的回复呢?除非主板块没有一个和主题不相关的回复存在,那我可以同意是蓝黑逍遥刀“工作认真负责”,否则你让我这两个little,tiny回复存在,又有什么问题呢?</P><P>我当然尊重这个论坛,就象我尊重Inter一样。但一些人的做法实在让我失望,包括蓝黑逍遥刀,包括撒沙同人。</P><P>TO 撒沙同人:</P><P>什么叫你没有责怪我的意思?我难道有什么可被你责怪的吗?我难道还要感谢你的“宽容”吗?</P><P>我不跟你客套,我的“好意”是有,但是是对别的国米球迷负责的好意;至于对你,我没有任何“好意”,因为我不喜欢你这样的作派。</P>
作者: nicholas_lyb 时间: 2006-5-23 14:39:45
<P>TO 蓝黑逍遥刀:</P><P>anyway,我的帖子确实与版规违反也是事实。既然是违反了,删掉的话对也对,也没什么说不过去。我也不愿意多质疑你的动机了,我还是愿意相信你的解释的,因为你刚才的回贴够诚恳。我为先前对你的刚愎自用的判断道歉,你说的对,说你跟天使蛇鼠一窝之类的话,确实是我不够客观了。当然。。。你未做调查,就说我不是国米球迷,是天涯跟踪过来捣乱的。。。是不是也不太客观啊?哈哈,算了算了,大家都有说错话,算扯个平好了吧?</P>
作者: 一笑 时间: 2006-5-23 14:42: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23 14:44:34
<P>尼古兄弟,如果信得过我木头,那就听我一句:逍遥刀同志的那两帖处理,我也看到了,是没有问题的...他在21楼的回复,也真的是阐述了事实和缘由,还望你能理解。</P><P>另外,回到你说的“但其他的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吗?其他的权力在你上层的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吗?”。我还得卖老一下... 在这论坛,管理层的一些看法和意见,我都能比较清楚地知道。而且,从这么几年来看论坛的发展,这次撒沙事件,论坛管理层在处理意见和看法上,绝对不会存在你说的那些情况,我以我的人格来保证!很简单,如果想让这事不了了之,随便流走,那么我也不会荒废了工作不做,在这里花这么多口水来一一回复你的帖子,跟你长谈。这个帖子里我的回帖字数,绝对是近期我的最高,呵呵。</P>
作者: nicholas_lyb 时间: 2006-5-23 14:52:20
<P>我先前怀疑ICN是不是真的有要追究撒沙同人抄袭的事情的决心,因为我觉得即便我的那两个回复确实有违规,但如果斑竹是有心追究这件事情的话,那就不妨让更多的人看到好了。我自问也算是比较守规矩的,所以也没铺天盖地得跟贴,只是在撒沙同人的帖子后面跟了两贴而已。我认为斑竹即便是应该按版规处理版务的,但如果是有心追究的话,那对我的两个回复睁一眼闭一眼也就算了。除非是不想追究,而且有故意放过他之嫌,所以才会连那两个小小的回复都不放过。所以我觉得有可能是在这件事情上,斑竹是得到了暗示或者说授意,要让这件事情波澜不惊得过去,所以才要把我那一丁点的声音都掩盖掉。我就是这个意思,没别的什么意思。</P><P>不过那都是先前的事情了,后来我一想,这样怀着恶意揣测别人,也未免太不心胸开阔了,而且看了蓝黑逍遥刀后面的颇有诚意的回复,我也愿意相信那只是误会,也许ICN还是有追究的意愿的。</P>
作者: nicholas_lyb 时间: 2006-5-23 15:00:17
<P>TO 木头兄:</P><P>我说了,看了你和蓝黑逍遥刀的回复,我也愿意相信你们和其他的管理人员的诚意了。</P><P>我一直以为蓝黑的球迷,是最疾恶如仇容不得弄虚作假的。撒沙同人的抄袭,简直象是动摇了我的信仰一样。然后再看到相关的帖子,居然只是放在水区,(先前误会这里只是水区而已。。。)而我在主版的2个回复又被删除,所以我不免又有点失望,所以有了先前的揣测。不过看了你和蓝黑逍遥刀的回复之后,我想我的顾虑或许可以打消了,有些事情有可能确实是因为我不了解情况所导致。我愿意再次向你,向蓝黑逍遥刀和其他的管理人员致歉,我先前对你们的揣测,确实是不客观并且不公平的。你和蓝黑逍遥刀的诚意,我完全已经看到了。</P>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23 15:08:07
<P>没有枉费我和逍遥刀同志费得这翻口舌。。。</P><P>我们所说的一切,只是站在一个论坛斑竹角度,涉及到会员对论坛理解部分的,我们会坚持我们的态度,会耐心解答。所以尼古兄弟也不要客气,道歉更不需要了,这是份内该解释的。</P><P>而至于撒沙事件的看法,我前面也说了,各人有各人的看法。就如这篇帖子一样(丝绸之路同志,对不起,在你帖子里与尼古同志就论坛态度探讨了那么多帖),会员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这些看法,斑竹是不会以斑竹身份做任何处理的,论坛就是言论自由的地方。这个事情到现在,绝对不算一件小事了,讨论的人也这么多。我只能说,无论我是否是斑竹,我都是抱着宽容的心去看待这个事情的,这种态度,不涉及到论坛管理,不涉及到个人感情,只是简单的人生态度。我个人就是这样,更多的宽容心。</P>
作者: nicholas_lyb 时间: 2006-5-23 15:11:13
忘记了。。。再跟lz倒个歉。。。一不小心占了你的帖子,说了这么多不相关的事情。。。sorry啦。。。
作者: 一叶萧寒 时间: 2006-5-23 15:13:37
<P>几天没来,就读到丝绸之路这里的帖子。老实说撒沙的文风我很不赞同,一贯认为写出来存心就是让人看不明白的。对他这种抄袭的做法是更不赞同。</P><P>如果说不是楼主点明了他是卖文为生,也许我会非常的鄙视他。不过既然是生活来源,那就不同了。没有谁会说自己在生存之路中没有使过坏吧。</P><P>至于nicholas_lyb 兄:第一段话就当与你共勉,我支持你的做法。对于文抄公不必客气,这个诚然。但所谓无君子不养艺人,提到这一层上,那也就得过且过了。你大肆宣传此事,岂非要砸人家饭碗?</P><P>更何况论坛之上,你不喜欢他,不看他的帖也就是了,与你也并无损失。对他却大有裨益。岂非大积阴功,何乐而不为呢?</P>
作者: 一叶萧寒 时间: 2006-5-23 15:18:39
<P>晕,你们都在道歉,言外之意是不是抨击我当日在冷雪飘帖子后面大肆谈论RP问题啊?</P><P>靠,拍砖就这样拍到我头上来拉?</P><P>要谈就谈啊,别影射我啊~~~~~</P>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23 15:19:22
<P>论坛之上,你不喜欢他,不看他的帖也就是了,与你也并无损失。
</P><P>一语点破梦中人...妙~</P>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23 15:20:20
<B>以下是引用<I>一叶萧寒</I>在2006-5-23 15:18:39的发言:</B>
<P>晕,你们都在道歉,言外之意是不是抨击我当日在冷雪飘帖子后面大肆谈论RP问题啊?</P>
<P>靠,拍砖就这样拍到我头上来拉?</P>
<P>要谈就谈啊,别影射我啊~~~~~</P>
有这回事???
对不起啊,一不小心就拍你了,挖哈哈~~~
作者: kyo20003698 时间: 2006-5-23 15:25:52
<P>人难免会犯点错误 不能因为这些小事否定一个人的呀 </P>
作者: nicholas_lyb 时间: 2006-5-23 15:27:48
<P>呵呵,一叶萧寒老兄所言甚是。</P><P>其实如果撒沙同人索性开门见山,说出自己的苦衷,那我也不会为难于他,混口饭吃都不容易。只是看见了他的所谓的“道歉”就来火。你抄了就抄了吧?还要说什么自己传承了,升华了,好像人家的文章被你抄人家应该感到荣幸一样。再后来看见他的马甲的文章,又是说撒沙同人不过是个孩子,用心险恶得到哪里去,又是说什么文章虽然是抄的,但文才是公认的。。。直觉得象是吞了个苍蝇一般恶心。偏生小弟我又是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人,尤其是大家都是国米球迷阵营里的人,怎能容他如此欺瞒大众?所以才要注册这里的id,想要告知各位。不过你说的也是,不喜其人,不看其文便是,要是砸了人家的饭碗的话,那他也太过可怜了点。我只希望“卖文为生”这回事情不要再是捏造出来博取同情的了,那就好了。</P>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23 15:31:11
<P>我只希望“卖文为生”这回事情不要再是捏造出来博取同情的了,那就好了。
</P><P>兄弟,你的想象力也太强了!!至于这个,还是有事实依据的,实在不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P>
作者: nicholas_lyb 时间: 2006-5-23 15:33:42
呵呵,此人到如此田地,已毫无诚信可言,不由得不起疑。既然是有事实依据的,如此最好了。
作者: 叶含慧 时间: 2006-5-23 15:43:43
<P>错误是难免的</P><P>谁没有犯过错</P><P>人非圣贤孰能无过.</P><P>没必要这么折腾吧, 我相信撒沙心里已经非常不好受了</P><P>错了该才是硬道理</P><P>没必要落井下石,那样只会让我们BS你的人品</P>
作者: 一笑 时间: 2006-5-23 15: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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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lefein 时间: 2006-5-23 15:58:25
<P>大致看过他的道歉书</P><P>算不上写的情真意切</P><P>但我觉的要一个心高气傲的孩子低下头来说对不起</P><P>已经很难为他了.</P><P>请NICCOLO给人留点后路</P><P>也请撒沙以后多多注意</P><P>不知者无罪(与卖不卖文无关)</P><P>但知过是错误了还要犯就不能博得大家的原谅和同情了</P><P>应该说楼主算不上他的好朋友吧</P><P>说话也的确刻薄</P><P>但不失为一真君子</P>
作者: pelefein 时间: 2006-5-23 16:00:12
<B>以下是引用<I>一叶萧寒</I>在2006-5-23 15:18:39的发言:</B>
<P>晕,你们都在道歉,言外之意是不是抨击我当日在冷雪飘帖子后面大肆谈论RP问题啊?</P>
<P>靠,拍砖就这样拍到我头上来拉?</P>
<P>要谈就谈啊,别影射我啊~~~~~</P>
改天到茶馆开一专贴专门讨论人品问题
看过了
站在你的立场
汉奸
人都不是
谈个屁品
作者: 蓝黑逍遥刀 时间: 2006-5-23 16:02:06
<B>以下是引用<I>一叶萧寒</I>在2006-5-23 15:18:39的发言:</B>
<P>晕,你们都在道歉,言外之意是不是抨击我当日在冷雪飘帖子后面大肆谈论RP问题啊?</P>
<P>靠,拍砖就这样拍到我头上来拉?</P>
<P>要谈就谈啊,别影射我啊~~~~~</P>
这个言外之意揣测得够强
你怎么看出来的啊
作者: nicholas_lyb 时间: 2006-5-23 16:21:08
<P>貌似这位“一笑”很有来头么?刚到这里,不清楚这里的人事结构,如有得罪还请海涵。</P><P>为什么断定那是撒沙同人的马甲,在天涯的那个帖子里我已经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了。不再赘述了。一个马甲,注册了才2天,发了2贴,2贴全是为撒沙同人辩护的。那即便不是他本人,那也和他难逃干系了。那个帖子的lz在那里回贴的时候有好几次都没用任何标点符号,而是用空格代替,而我在其他地方发现撒沙同人回复起来都有一样的习惯,加上说话的语气也很象,因此基本可以断定是他本人。你要说确切的证据吧,我既不是天涯的管理员,也不是这里的管理员,不可能既在天涯查他ip,又在这里查他ip,况且代理服务器完全可以避免使用真实ip,所以确切的证据是不可能有的。但那也都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了,你自己去看一下就知道了。</P><P>至于认错态度。。。你觉得真的很不错么?我先前说了,抄了别人的文章了,还什么“传承了,升华了”,搞得人家的文章被你抄人家应该觉得荣幸一样。。。你觉得这算是狡辩还算是道歉?我认为这是狡辩而不是道歉。不过这里你说了算,你觉得他态度很好了,认可了,那也就是了,毕竟这也没有一个可以量化的标准。我不质疑一笑的公正性,只是我觉得我们的标准太不一样了而已。</P><P>至于什么“错了改才是硬道理”,“犯点小错没什么”之类的观点我更不敢苟同。说他以卖文为生的话,那写文章就是他的职业,如果他卖的文章是抄袭的,那跟卖假酒假烟制假贩假的又有什么区别?事实上他也等于是在亵渎自己的职业,对不起自己挣的钱,也等于是在骗支付他稿酬的人的钱。我可不认为这属于小错。至于“改了才是硬道理”什么的,问题是他真的改了吗?一笑说认可他的态度了,说他态度很好,但我觉得那个所谓的道歉纯粹是狡辩而已,根本不能说是什么道歉。完全看不到这个人有任何诚实的地方,也完全看不到他的任何诚意。他心里不好受?他还觉得自己无辜呢,还觉得自己有文才,抄人家文章是给人家面子呢,哪有什么不好受?</P><P>对于此事,先前口气软了下来,是看见木头桩子和蓝黑逍遥刀语气诚恳,所以也多少有点不了了之的想法,再看见一叶萧寒的话,想想也颇有道理,何必非要一点不留余地呢?但后来再看了几位的回复,貌似撒沙同人小白兔的形象深入人心,还人人觉得他的行为可以理解,应该原谅呢,这倒很让我觉得意外。我觉得有必要重新表达一下立场,因为好像确实有很多人被他蒙在鼓里了。</P>
作者: nicholas_lyb 时间: 2006-5-23 16:28:38
<P>我越来越发觉撒沙同人象酵母了。。。他到底多大?还“孩子”“孩子”的。如果是成年人,就有必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年轻不是犯错的理由。不过如果他18岁都未到的话,那我想我倒确实不必追究了。</P><P>至于“不知”。。。抄别人的文章,这显然就是不对的,没人会不知道。“不知”这个理由不成立。</P><P>这里是怎么回事情?是他的“天使”形象太深入人心了,还是这里太低龄化了?一个个怎么都把抄文章然后再一而再再而三的骗人当做过家家一样,好像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似的,真是让我感到几分惊诧几分失望。</P>
作者: pelefein 时间: 2006-5-23 16:33:53
<B>以下是引用<I>nicholas_lyb</I>在2006-5-23 16:21:08的发言:</B>
<P>貌似这位“一笑”很有来头么?刚到这里,不清楚这里的人事结构,如有得罪还请海涵。</P>
<P>为什么断定那是撒沙同人的马甲,在天涯的那个帖子里我已经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了。不再赘述了。一个马甲,注册了才2天,发了2贴,2贴全是为撒沙同人辩护的。那即便不是他本人,那也和他难逃干系了。那个帖子的lz在那里回贴的时候有好几次都没用任何标点符号,而是用空格代替,而我在其他地方发现撒沙同人回复起来都有一样的习惯,加上说话的语气也很象,因此基本可以断定是他本人。你要说确切的证据吧,我既不是天涯的管理员,也不是这里的管理员,不可能既在天涯查他ip,又在这里查他ip,况且代理服务器完全可以避免使用真实ip,所以确切的证据是不可能有的。但那也都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了,你自己去看一下就知道了。</P>
<P>至于认错态度。。。你觉得真的很不错么?我先前说了,抄了别人的文章了,还什么“传承了,升华了”,搞得人家的文章被你抄人家应该觉得荣幸一样。。。你觉得这算是狡辩还算是道歉?我认为这是狡辩而不是道歉。不过这里你说了算,你觉得他态度很好了,认可了,那也就是了,毕竟这也没有一个可以量化的标准。我不质疑一笑的公正性,只是我觉得我们的标准太不一样了而已。</P>
<P>至于什么“错了改才是硬道理”,“犯点小错没什么”之类的观点我更不敢苟同。说他以卖文为生的话,那写文章就是他的职业,如果他卖的文章是抄袭的,那跟卖假酒假烟制假贩假的又有什么区别?事实上他也等于是在亵渎自己的职业,对不起自己挣的钱,也等于是在骗支付他稿酬的人的钱。我可不认为这属于小错。至于“改了才是硬道理”什么的,问题是他真的改了吗?一笑说认可他的态度了,说他态度很好,但我觉得那个所谓的道歉纯粹是狡辩而已,根本不能说是什么道歉。完全看不到这个人有任何诚实的地方,也完全看不到他的任何诚意。他心里不好受?他还觉得自己无辜呢,还觉得自己有文才,抄人家文章是给人家面子呢,哪有什么不好受?</P>
<P>对于此事,先前口气软了下来,是看见木头桩子和蓝黑逍遥刀语气诚恳,所以也多少有点不了了之的想法,再看见一叶萧寒的话,想想也颇有道理,何必非要一点不留余地呢?但后来再看了几位的回复,貌似撒沙同人小白兔的形象深入人心,还人人觉得他的行为可以理解,应该原谅呢,这倒很让我觉得意外。我觉得有必要重新表达一下立场,因为好像确实有很多人被他蒙在鼓里了。</P>
兄台也是很较真的人
我喜欢
不过你多少说话的带点先入为主的意思
其实对于这件事情
我一点都不知道
所以我对事件本身不想发表意见
但我想说的是
一个人或多或少的有着这样那样的缺点,
但我们应该原谅他们
因为很多时候他们就是我们
可能大家对自己的兄弟姐妹有着更多的溺爱和放纵
也就表现出更多的宽容
但一个人
犯了错
低下头
来道歉
大家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机会
让他用行动来证明呢
PS:在这里没有什么人事结构和来头之说
只有版规和班主自己的度
当然也会有人情
除非是老大他说他不要这茶馆了
作者: 蓝黑逍遥刀 时间: 2006-5-23 16:34:33
<B>以下是引用<I>nicholas_lyb</I>在2006-5-23 16:21:08的发言:</B>
<P>貌似这位“一笑”很有来头么?刚到这里,不清楚这里的人事结构,如有得罪还请海涵。</P>
<P>为什么断定那是撒沙同人的马甲,在天涯的那个帖子里我已经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了。不再赘述了。一个马甲,注册了才2天,发了2贴,2贴全是为撒沙同人辩护的。那即便不是他本人,那也和他难逃干系了。那个帖子的lz在那里回贴的时候有好几次都没用任何标点符号,而是用空格代替,而我在其他地方发现撒沙同人回复起来都有一样的习惯,加上说话的语气也很象,因此基本可以断定是他本人。你要说确切的证据吧,我既不是天涯的管理员,也不是这里的管理员,不可能既在天涯查他ip,又在这里查他ip,况且代理服务器完全可以避免使用真实ip,所以确切的证据是不可能有的。但那也都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了,你自己去看一下就知道了。</P>
<P>至于认错态度。。。你觉得真的很不错么?我先前说了,抄了别人的文章了,还什么“传承了,升华了”,搞得人家的文章被你抄人家应该觉得荣幸一样。。。你觉得这算是狡辩还算是道歉?我认为这是狡辩而不是道歉。不过这里你说了算,你觉得他态度很好了,认可了,那也就是了,毕竟这也没有一个可以量化的标准。我不质疑一笑的公正性,只是我觉得我们的标准太不一样了而已。</P>
<P>至于什么“错了改才是硬道理”,“犯点小错没什么”之类的观点我更不敢苟同。说他以卖文为生的话,那写文章就是他的职业,如果他卖的文章是抄袭的,那跟卖假酒假烟制假贩假的又有什么区别?事实上他也等于是在亵渎自己的职业,对不起自己挣的钱,也等于是在骗支付他稿酬的人的钱。我可不认为这属于小错。至于“改了才是硬道理”什么的,问题是他真的改了吗?一笑说认可他的态度了,说他态度很好,但我觉得那个所谓的道歉纯粹是狡辩而已,根本不能说是什么道歉。完全看不到这个人有任何诚实的地方,也完全看不到他的任何诚意。他心里不好受?他还觉得自己无辜呢,还觉得自己有文才,抄人家文章是给人家面子呢,哪有什么不好受?</P>
<P>对于此事,先前口气软了下来,是看见木头桩子和蓝黑逍遥刀语气诚恳,所以也多少有点不了了之的想法,再看见一叶萧寒的话,想想也颇有道理,何必非要一点不留余地呢?但后来再看了几位的回复,貌似撒沙同人小白兔的形象深入人心,还人人觉得他的行为可以理解,应该原谅呢,这倒很让我觉得意外。我觉得有必要重新表达一下立场,因为好像确实有很多人被他蒙在鼓里了。</P>
这位兄弟的正气让我佩服
这个一笑是这儿有名的SL之一,名声很是鼎沸哦,呵呵
阁下对撒沙这个事件的态度是正确的,假就是假,当然要驳斥
不过我个人觉得这个事是否可以先看看再说,毕竟我们现在是需要时间来检验一些东西的
我相信国米球迷都比较善良,所以往往更富有同情心,因此说出理解之类的话也在情理之中,应该没有什么其它意思,也不存在什么被蒙蔽,反正人民的眼光是雪亮的,如果有人有错,自然逃不了的,相信撒沙本人也应该明白,否则至少在这儿,他就没得混了,你说呢?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23 16:36:16
<B>以下是引用<I>蓝黑逍遥刀</I>在2006-5-23 16:34:33的发言:</B>
>
这位兄弟的正气让我佩服
这个一笑是这儿有名的SL之一,名声很是鼎沸哦,呵呵
阁下对撒沙这个事件的态度是正确的,假就是假,当然要驳斥
不过我个人觉得这个事是否可以先看看再说,毕竟我们现在是需要时间来检验一些东西的
我相信国米球迷都比较善良,所以往往更富有同情心,因此说出理解之类的话也在情理之中,应该没有什么其它意思,也不存在什么被蒙蔽,反正人民的眼光是雪亮的,如果有人有错,自然逃不了的,相信撒沙本人也应该明白,否则至少在这儿,他就没得混了,你说呢?
完全同意逍遥刀同志这里的全部发言,一字一句我都完全赞同,尤其是那句“一笑是这儿有名的SL之一”
作者: pelefein 时间: 2006-5-23 16:39:00
<B>以下是引用<I>nicholas_lyb</I>在2006-5-23 16:28:38的发言:</B>
<P>我越来越发觉撒沙同人象酵母了。。。他到底多大?还“孩子”“孩子”的。如果是成年人,就有必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年轻不是犯错的理由。不过如果他18岁都未到的话,那我想我倒确实不必追究了。</P>
<P>至于“不知”。。。抄别人的文章,这显然就是不对的,没人会不知道。“不知”这个理由不成立。</P>
<P>这里是怎么回事情?是他的“天使”形象太深入人心了,还是这里太低龄化了?一个个怎么都把抄文章然后再一而再再而三的骗人当做过家家一样,好像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似的,真是让我感到几分惊诧几分失望。</P>
感觉你说这话多少是冲着我
一来我不太了解他那人,和那事
二来我年纪也不算小,有点倚老卖老
不过请您相信,即使其它人犯错我基本也是同一态度
不信你可以问问我们茶馆的人
更何况他写了那篇道歉书
我说过了不算是情深意切,认识深刻
但主要的是我们还得看看他以后的表现
作者: flame0083 时间: 2006-5-23 16:57:31
<P>丝绸兄弟的文很中肯。</P><P>至于撒沙的问题,不如我们看他以后的实际行动好了,纠缠在一个书面道歉上,意义不大。</P>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5-23 16:57:59
<P>nicholas_lyb 兄弟!可以看出你是一个老水民了!比刺还老!应该在网络里的经历也比刺丰富!你觉得cn应该怎么处理呢?或者说,cn怎样处理才能让众多国米球迷满意呢?</P>
作者: 一笑 时间: 2006-5-23 16: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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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cholas_lyb 时间: 2006-5-23 16:58:34
<P>其实我倒不是真要拽着撒沙同人不放,我再指责他,除了让他更不喜欢我以外,完全对我没有任何好处。</P><P>我之所以要在这里发这么多贴,主要是因为两点:</P><P>1,撒沙同人打着国际米兰的旗号。人人都当他是国米球迷里的名人,是面旗帜。谁知道旗帜的文章居然是抄的?你说这叫国米球迷的脸往哪里放。你不沾国米的边,比如你写你的圣斗士同人文去,你抄一百篇一千篇我都不会管。</P><P>2,为人狂妄,虚荣得让人看不过眼。抄了文章了,证据确凿了,你不为自己有没有抄袭辩解,首先想到的是要保留自己的“才华”,力争说“才华”是真的,虽然文章部分是假的。于你而言,得到别人称赞你有“才华”,远比文章本身更重要咯?这也太那个什么了吧。。。</P><P>基于这两点原因我才和他死磕到如今。不过我反正目的已经达到,责任已经尽到了。消息我也传到了,观点我也表达了,能说的我也都说了,别的inter球迷们怎么想,如何取舍,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即使观点不同,我也不再多做辩驳了。对我自己而言,他撒沙同人好也好坏也罢,反正都与我无关,我永远也不会成为他的读者,这就可以了。别的球迷愿意宽容他,那是别人的事情了。</P><P>我本身对这里的任何一位,除了撒沙同人以外都没有任何意见,如果言语不周有任何得罪,那还请担待。</P><P>PS:SL是。。。色狼? = =</P>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5-23 17:00:23
<B>以下是引用<I>nicholas_lyb</I>在2006-5-23 16:58:34的发言:</B>
<P>其实我倒不是真要拽着撒沙同人不放,我再指责他,除了让他更不喜欢我以外,完全对我没有任何好处。</P>
<P>我之所以要在这里发这么多贴,主要是因为两点:</P>
<P>1,撒沙同人打着国际米兰的旗号。人人都当他是国米球迷里的名人,是面旗帜。谁知道旗帜的文章居然是抄的?你说这叫国米球迷的脸往哪里放。你不沾国米的边,比如你写你的圣斗士同人文去,你抄一百篇一千篇我都不会管。</P>
<P>2,为人狂妄,虚荣得让人看不过眼。抄了文章了,证据确凿了,你不为自己有没有抄袭辩解,首先想到的是要保留自己的“才华”,力争说“才华”是真的,虽然文章部分是假的。于你而言,得到别人称赞你有“才华”,远比文章本身更重要咯?这也太那个什么了吧。。。</P>
<P>基于这两点原因我才和他死磕到如今。不过我反正目的已经达到,责任已经尽到了。消息我也传到了,观点我也表达了,能说的我也都说了,别的inter球迷们怎么想,如何取舍,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即使观点不同,我也不再多做辩驳了。对我自己而言,他撒沙同人好也好坏也罢,反正都与我无关,我永远也不会成为他的读者,这就可以了。别的球迷愿意宽容他,那是别人的事情了。</P>
<P>我本身对这里的任何一位,除了撒沙同人以外都没有任何意见,如果言语不周有任何得罪,那还请担待。</P>
<P>PS:SL是。。。色狼? = =</P>
1,他滴文章次有许多字不认识!一般不看!
2你的最后一句话!问号请改成句号!
作者: pelefein 时间: 2006-5-23 17:05:03
<B>以下是引用<I>nicholas_lyb</I>在2006-5-23 16:58:34的发言:</B>
<P>其实我倒不是真要拽着撒沙同人不放,我再指责他,除了让他更不喜欢我以外,完全对我没有任何好处。</P>
<P>我之所以要在这里发这么多贴,主要是因为两点:</P>
<P>1,撒沙同人打着国际米兰的旗号。人人都当他是国米球迷里的名人,是面旗帜。谁知道旗帜的文章居然是抄的?你说这叫国米球迷的脸往哪里放。你不沾国米的边,比如你写你的圣斗士同人文去,你抄一百篇一千篇我都不会管。</P>
<P>2,为人狂妄,虚荣得让人看不过眼。抄了文章了,证据确凿了,你不为自己有没有抄袭辩解,首先想到的是要保留自己的“才华”,力争说“才华”是真的,虽然文章部分是假的。于你而言,得到别人称赞你有“才华”,远比文章本身更重要咯?这也太那个什么了吧。。。</P>
<P>基于这两点原因我才和他死磕到如今。不过我反正目的已经达到,责任已经尽到了。消息我也传到了,观点我也表达了,能说的我也都说了,别的inter球迷们怎么想,如何取舍,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即使观点不同,我也不再多做辩驳了。对我自己而言,他撒沙同人好也好坏也罢,反正都与我无关,我永远也不会成为他的读者,这就可以了。别的球迷愿意宽容他,那是别人的事情了。</P>
<P>我本身对这里的任何一位,除了撒沙同人以外都没有任何意见,如果言语不周有任何得罪,那还请担待。</P>
<P>PS:SL是。。。色狼? = =</P>
理解你的意思
但其实大家(很多人吧)并没有反驳你的意思
更不是在此替同人庇护
只是咱们看待问题角度不同而已
呵
就此吧
有空来茶馆灌灌
说真的
我还挺喜欢你(我不是玻璃,)
[em39][em34][em45][em42]
作者: 一笑 时间: 2006-5-23 17:08: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nicholas_lyb 时间: 2006-5-23 17:09:36
<P>呵呵,好,其实这里接触的几位为人都相当不错,都是值得交的朋友,以后会经常来看看的。</P><P>还有lz。。。作孽啊,我又jjyy说了一大通离题的话了。。。我欠lz一个人情。。。以后看到lz发贴的话我一定努力帮顶。。。</P>
作者: pelefein 时间: 2006-5-23 17:09:52
<P>不顶一下</P><P>对不起一笑SL</P>
作者: 一笑 时间: 2006-5-23 17: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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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5-23 17:11:45
<B>以下是引用<I>一笑</I>在2006-5-23 16:58:02的发言:</B>
<P>SL = 僧侣,法号一笑,跟一休不是一个庙里的,阿迷托佛,哈里卤鸭,谢谢</P>
一笑为了狡辩自己不是sl!竟然愿意去做和尚了!靠!你就是和尚!也是个花和尚!
作者: 裸亨 时间: 2006-5-23 17:15:34
<P>打击一帮胡乱灌水的SL们。。。</P><P>每人罚款1W,立即转我帐户上来,否则</P>
作者: 丝绸之路 时间: 2006-5-23 18:03:05
<P>nicholas_lyb 不必客气,再早上5年,我也会说和你几乎完全一致的话。</P><P>当年在腾讯,我不知道揭穿了多少文抄公,在这个问题上我历来不讲面子,不讲人情,就是朋友也不行。</P><P>我和撒沙绝对说不上是朋友,但是也不能说没有交情,前几日和他吵架吵得很生气,他为了爱惜羽毛而和我吵架,我其实并没有真正原谅他,说实话,换过去,我一定落井下石好好报复一番,但是回头一想,人之过绝非完全罪在彼身。</P><P>中国社会缺乏信用制度才是文抄公盛行的根源,而且在中国言论和思想根本不值钱,以前朋友千字二百请我做新闻稿我都不愿意做,就是觉得他们给的钱对不起我的价值,要知道卖文就和作鸡没有什么区别,要你什么姿势你就什么姿势,更何况撒沙这种名不见经传的小撰稿,我相信他的文章千字五十就已经不错了,似乎他和新浪是每月十四篇的合同,差不多是文豪级别的数量,在单一话题内如此高产,还要保证质量真是难度不小,我知道时下一本言情小说10万字不过2000人民币的稿酬,所以对体育评论和卖字的从来不抱太大的期望。这是一个极度践踏文人尊严的社会,信用和rp更是狗屁不值。所以撒沙抄袭,虽然有错,但是也是社会上的潜规则,也没有什么太多可指责的。</P><P>我对撒沙的意见在于,他把这些匠人工作当成了艺术创作,当成了心灵的碰撞,试图让我们欣赏,在这个没有经济利益,完全是精神世界的领域,这么做就太过分了。这也是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如果我谴责他,他大概会觉得丝绸之路你不过是借题发挥以报私仇,咱们别在一个已经因为失去信誉而在众人心中鞭挞着的人的身上再推一把了,这就是我的想法。</P><P>我只是希望撒沙通过这个事情,明白所谓纯洁,都是相对的概念,对人对己,都不该用绝对的概念来衡量,不过失去的信誉,是不大可能挽回了,只是不要再进一步的毁自己就好。</P>
作者: 卡纳瓦罗117 时间: 2006-5-23 18:03:27
支持原创,支持撒沙
作者: hcj198147 时间: 2006-5-23 18:24:31
<P>讨论的结果不错。散会!!!</P><P>MM们留下,我有事找你们。</P>
作者: 冷雪飘 时间: 2006-5-23 18:30:05
<B>以下是引用<I>nicholas_lyb</I>在2006-5-23 14:04:46的发言:</B>
<P>蓝黑逍遥刀,你扪心自问,到底是为什么删的帖子。</P>
<P>我论坛也不是第一天混,当然也知道规矩,所以我也没有铺天盖地得在所有的帖子后面跟贴,只是在撒沙同人发的两个帖子之后跟了贴,我做得很错么?你要说是版规,那随便你。只是你随便翻几个贴,水贴也到处都是,我只不过区区2个回复,难道占用了很大的地方么?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了么?到底是为什么原因,你应该心里清楚。</P>
<P>其实我早该料到。出现论坛“名人”剽窃文章这样的大事,不放在站务内讨论,不放在主板块内讨论,却放在水区讨论,这事情还真是新鲜。到底是为了什么?还不就是为了让这事情得过且过,就象水区的水一样流过算了?论坛混了不少,对于剽窃文章这样处理的,我还真是第一天看到。anyway,那也随便你们。</P>
<P>如果我误会你什么了,那请你原谅。也许你并不是袒护他,但是你的行为确实让我产生了误解。</P>
<P>我也不是对谁不宽容,我只是觉得不是什么事情都是可以宽容的。你看看他所谓的道歉,有半点诚意么?</P>
<P>算了,我也不想多说了,就当我狗拿耗子吧。</P>
兄弟,在这里又见面了,也算朋友了,打个招呼先
首先拉一下皮条,欢迎兄弟多来24号参加讨论,兄弟的水平我是见识到了,独战几个米兰蒂尼是面不改色,佩服佩服!偶先对哥们们介绍一下,这位ni兄是谁?那是咱们国际米兰的抗日英雄啊!
咱们这里到底是国际米兰球迷的家,比起ACN那种反动派占大头的地方还是温馨的多,欢迎兄弟多来玩,hoho
至于撒沙的事情,我还是不好下评论……怎么说呢,抄袭的事情总是该鄙视的,不过国际米兰球迷好象大多感情比较丰富,怎么也对一个蓝黑的兄弟鄙视不起来……
理解第一吧,说到底,撒沙还是个学生,而且出来混的,都不容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23 18:39:29编辑过]
作者: hcj198147 时间: 2006-5-23 18:33:24
<B>以下是引用<I>冷雪飘</I>在2006-5-23 18:30:05的发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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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在这里又见面了,也算朋友了,打个招呼先
我首先替蓝黑逍遥刀解释一下吧,在我们ICN论坛里,由于在线人数和注册会员总数都比ACN要多,所以对主版的管理比较严格,否则就要跟天涯一样到第二版去找当天发的贴了……刀不是删了你的贴,只是他会把除了论述国际米兰球队、球星之外的贴移动到别的版面去
关于撒沙同人的事情,我由于出差在外,在线时间不宽裕,只是简单的看了下。首先呢,那个发文替他辩护的马甲不一定是他本人注册的,关于这点如果可以的话我建议你查一下IP就解决了,在没有确切的证据前先不要下结论——毕竟,虽然我和他本人私交不是很深,但多少也有耳闻,撒沙同人的fans还是满多的,而且有的还很疯狂的样子
再者呢,说到底,撒沙还是个学生,而且又是国际米兰球迷。多体谅体谅吧,出来混的,都不容易啊……
我发现飘飘抄袭:
“出来混的,都不容易啊……”这句是抄袭玛西莫的头衔“大家出来混,都不容易”,哼,大家开始BS飘飘吧!!!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5-23 18:51:31
<B>以下是引用<I>冷雪飘</I>在2006-5-23 18:30:05的发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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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在这里又见面了,也算朋友了,打个招呼先
首先拉一下皮条,欢迎兄弟多来24号参加讨论,兄弟的水平我是见识到了,独战几个米兰蒂尼是面不改色,佩服佩服!偶先对哥们们介绍一下,这位ni兄是谁?那是咱们国际米兰的抗日英雄啊!
咱们这里到底是国际米兰球迷的家,比起ACN那种反动派占大头的地方还是温馨的多,欢迎兄弟多来玩,hoho
至于撒沙的事情,我还是不好下评论……怎么说呢,抄袭的事情总是该鄙视的,不过国际米兰球迷好象大多感情比较丰富,怎么也对一个蓝黑的兄弟鄙视不起来……
理解第一吧,说到底,撒沙还是个学生,而且出来混的,都不容易……
现在才知道ni兄弟也是把好刀子!没事来茶馆喝茶哈!只是不让灌水这里!
作者: tsy1984 时间: 2006-5-23 19:01:54
<P>呵呵</P><P>撒沙都道歉了,偶们也原谅他了,希望他以后更加努力写出更好的文章!</P>
作者: nicholas_lyb 时间: 2006-5-24 01:50:29
<P>TO 丝绸之路:</P><P>我知道你所言非虚,我同意你的说法。</P><P>前段日子韩寒和白烨干架的时候,有一位朋友揭露了不少国内出版业的内幕。原来现在不少作家们出书,也都是找枪手代写的,而且是有很多枪手专业干这事情的。出书就象流水线上生产出产品一样了。很多读文的学生,自己虽然没有原创的能力,但是在有题材的情况下,模仿某个人的风格来写一本书的能力还是有的。有时候枪手的风格没模仿好,读者们还直呼。。。作者在尝试转型了= = 想想也是,在国内你好好写东西也换不了几块钱,所谓的作家们整天这里出席个公众场合那里出席个仪式的,也哪还有心思静下心来搞创作?整天忙着跟出版商跟书评人打交道,还能写得出什么好东西?所以写书这件事情从艺术创作变成流水线式的产品,也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P><P>这确实跟国内的体制和环境也有关。当然,体制和环境不是犯错的理由。就象莫吉,他都可以说自己只是体制中的一环,是体制的产物,只是为了对抗拥有电视台和众多媒体的Milan,但是这依然不是他可以犯罪的理由。</P>
作者: nicholas_lyb 时间: 2006-5-24 01:57:43
<P>飘飘兄和骆驼刺都过奖了。</P><P>其实在ACN呆了几天,也不过是因为一位好朋友拉我过去的而已。只是我有个臭脾气,看不过眼的东西要说到底,而且和那边的人身处不同球迷阵营观点差异太大,所以争执起来而已。也没什么抗日不抗日的。。。更谈不上英雄,只是嘴巴老,脾气臭而已。</P><P>不过确实倒发现这边比较活跃,环境也还是相当宽容的,有点觉得自己注册id注册得晚了的感觉,呵呵。</P>
作者: 蓝黑逍遥刀 时间: 2006-5-24 09:43:10
<B>以下是引用<I>nicholas_lyb</I>在2006-5-24 1:57:43的发言:</B>
<P>飘飘兄和骆驼刺都过奖了。</P>
<P>其实在ACN呆了几天,也不过是因为一位好朋友拉我过去的而已。只是我有个臭脾气,看不过眼的东西要说到底,而且和那边的人身处不同球迷阵营观点差异太大,所以争执起来而已。也没什么抗日不抗日的。。。更谈不上英雄,只是嘴巴老,脾气臭而已。</P>
<P>不过确实倒发现这边比较活跃,环境也还是相当宽容的,有点觉得自己注册id注册得晚了的感觉,呵呵。</P>
看过你在ACN与AC人的论争,很佩服
兄弟多在这边走,就会明白CN的人气这么高不是虚的
欢迎到我那边去参与更多关于国际米兰的讨论,希望看到你的真知灼见
另,可以加我的群,大家探讨探讨,谈什么都行的
见我下面的签名,嘿嘿
作者: 一笑 时间: 2006-5-24 10:22: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歌哭于斯 时间: 2006-5-24 16:06:17
<P>本想好好欣赏一下丝绸之路文章的。只是看回贴看得变了味。既然如此,我这好事之徒也掺和两句。</P><P>说老实话,前些年我也曾干过一段时间撰稿,只是属于最底层那种,没人约稿,自己搞一大堆东西然后投稿,每天梦想的是如何能上更高一级的报刊杂志,梦想着上头版,上头条。所以搞得自己总是紧张兮兮的,想到一个构思,甚至一句话半夜就得爬起来记在纸上,生怕一觉醒来忘了。</P><P>所以能理解撒沙,但却不赞同他的做法。仅此而已。</P><P>CN写手中,两个人的贴子我看一次看不明白。一是撒沙,二是楼主。撒沙的是因为文风不对胃口,总看不完,所以也不明白他到底写了些什么。丝绸之路的东西是因为自己理解能力差,总得连续看个三五次才能慢慢体会文中“三味”。</P>
作者: nicholas_lyb 时间: 2006-5-25 04:30:21
<B>以下是引用<I>一笑</I>在2006-5-24 10:22:30的发言:</B>
<P>看了一下飘飘的发言,我有一个想法,所谓撒沙的马甲会不会是个陷阱,否则这个破绽也太大了一点,撒沙混论坛的年头也不短了,这样的手段未免也太拙劣了一点,当然,一切都是猜测,网络上真真假假,实在让人难辨是非,</P>
<P>PS:看了诸位斑竹的皮条宣言,在这里我特别要表扬两个同志,飘飘和破刀,你们不仅超越了自己,也超越了前辈,</P>
也有可能确实如此。。。不过想来也没人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的,应该也没人要去饶那么大个圈子陷害他吧?有谁和他利益关系有那么大,要这么干?那难道还真有人替他真心辩护,只不过一个小心弄巧成拙?但那样的话,说话的方式,语气之类的“巧合”又怎么解释?
anyway,这些都不管他。后来天涯上有位朋友又就那个“浮云A浮云”的马甲的另一个帖子发表了一下观点。。。在“浮云A浮云”的先前一个帖子里,他把圣帝离死不远比做太阳,把撒沙同人比做月亮。众所周知。。。月亮本身不发射光,只是反射太阳的光。。。这很符合撒沙gjm了大帝的文章啊。。。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隐喻?无比Orz。。。当然,那纯粹属于搞笑。
作者: 一叶萧寒 时间: 2006-5-25 10:07:02
<B>以下是引用<I>nicholas_lyb</I>在2006-5-25 4:30:21的发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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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月亮本身不发射光,只是反射太阳的光。。。。
。。。。。。狂晕。~~~~~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25 10:45:58
<P>众所周知。。。月亮本身不发射光,只是反射太阳的光。。。。
</P><P>把撒沙说得这么惨……唉!好象撒沙是全盘照抄,没有一点自己东西似的。撒沙这回栽大了</P>
作者: 一叶萧寒 时间: 2006-5-25 10:51:47
<P>晕,楼上的没必要想的这么复杂啊?</P><P>我引出这句话,只是觉得这句话实在太幽默了,哈哈。。。。。。</P>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25 10:54:45
<P>只是单纯为太阳与月亮的区别而觉得幽默?
</P>
作者: 一叶萧寒 时间: 2006-5-25 10:59:04
<P>那倒不是,只是觉得他这联想能力超群,直接把含义引申到反方向了。</P><P>感觉象抖了一个很大的包袱。没觉得?</P><P>看来楼上需要加强你的幽默细胞。。。。</P>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6-5-25 11:12:09
<P></P><P>就跟牛魔王那样,一抖,,整个世界都</P>
作者: Darkwood 时间: 2006-5-25 11:44:33
<B>以下是引用<I>丝绸之路</I>在2006-5-23 14:15:07的发言:</B>
>
在这个事情上,你宽容也好,你惩戒也好,你鄙视也好,最要不得的就是辩护,文抄公是多么无耻的行为,在古代如果抄错了地方,是有牢狱之灾的,看看最近达芬奇密码的官司,人家不会和你讨论,人家去告你了。
在信用这种头等大事上,辩护不是糊涂是什么?说难听点,如果我是CN的头儿,我就要考虑还要不要他这个ID存在,这几天天涯揪住撒沙不放的不少都是国际的球迷,就是因为他的行为对国际球迷的名声是个破坏。
我可以宽容他,但是我看不得文抄公居然也抄出理来了!
这个是要强烈赞一个的。
作者: 骆驼刺 时间: 2006-5-25 12:40:52
<B>以下是引用<I>nicholas_lyb</I>在2006-5-25 4:30:21的发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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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可能确实如此。。。不过想来也没人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的,应该也没人要去饶那么大个圈子陷害他吧?有谁和他利益关系有那么大,要这么干?那难道还真有人替他真心辩护,只不过一个小心弄巧成拙?但那样的话,说话的方式,语气之类的“巧合”又怎么解释?
anyway,这些都不管他。后来天涯上有位朋友又就那个“浮云A浮云”的马甲的另一个帖子发表了一下观点。。。在“浮云A浮云”的先前一个帖子里,他把圣帝离死不远比做太阳,把撒沙同人比做月亮。众所周知。。。月亮本身不发射光,只是反射太阳的光。。。这很符合撒沙gjm了大帝的文章啊。。。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隐喻?无比Orz。。。当然,那纯粹属于搞笑。
幽默!刺喜欢!希望ss去做个彗星!也不要做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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