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米兰

标题: [讨论]熊猫病毒主犯 [打印本页]

作者: 小风    时间: 2007-9-26 00:41:57     标题: [讨论]熊猫病毒主犯

<P>如果CN上有人中了这个病毒,请不要骂人..我只是想听听大家的意见...</P>


<P>代替"永远挚爱"发的..因为他还不能发投票帖子</P>
作者: 永远挚爱    时间: 2007-9-26 00:44:47

<P>我说不清..因为没贴身中这个病毒..也不知道他的危害性有多大...网上说这个病毒如何如何厉害.连什么诺顿和卡巴都阻止不了他</P>

那个孩子只判了4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26 0:56:24编辑过]



作者: vickixiong    时间: 2007-9-26 00:45:23

貌似跟我有点关系
作者: 独孤糊涂    时间: 2007-9-26 00:53:30

<B>以下是引用<I>vickixiong</I>在2007-9-26 0:45:23的发言:</B>
貌似跟我有点关系


大熊,小心杀毒软件
作者: 流水落花    时间: 2007-9-26 07:33:19

我中过1次,不过是变种的,
作者: martinez01    时间: 2007-9-26 07:35:17

想尝试?前几点电脑里还有几只灰鸽子的存在自己养的
作者: sjz风之子    时间: 2007-9-26 07:46:18

<P>无所谓了</P><P>嘿嘿</P>
作者: 风飘扬    时间: 2007-9-26 08:16:51

四年,法官不知怎么想的,应该把那个烂人剁了喂狗.
作者: 伤心小箭    时间: 2007-9-26 08:51:31

哎,有天赋应该用在正途上嘛。
作者: pighead    时间: 2007-9-26 08:53:55

<P>是个人才</P><P>PS:没中过这病毒</P>
作者: recoba167    时间: 2007-9-26 08:54:59

<P>偶RP好,宿舍4中3</P><P>  惟独ME没中</P>
作者: 水长东    时间: 2007-9-26 09:01:08

好好改造,为国所用嘛。
作者: 国米风暴    时间: 2007-9-26 12:44:08

<P>应该进中情局.</P><P>因为是一个高手.</P>
作者: 骨架结构    时间: 2007-9-26 12:49:11

<P>俺电脑没中过,就是我弟弟的电脑中了,不过是我帮他杀的,哈哈</P><P></P><P>这娃能用好也是个人才,轻判很好!</P><P>要是还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中饱私囊,迫害网民,直就接卡插得了</P>
作者: 永远挚爱    时间: 2007-9-26 15:54:27

<B>以下是引用<I>风飘扬</I>在2007-9-26 8:16:51的发言:</B>
四年,法官不知怎么想的,应该把那个烂人剁了喂狗.


<P>都说了不要骂人..你怎么还骂??</P>
作者: 蓝黑我的生命    时间: 2007-9-26 15:56:48

听说杭州某网络公司想100万年薪请他呢
作者: markshallwe    时间: 2007-9-26 19:34:56

如果他愿意为国家效力,那么应该法外开恩!
作者: 风飘扬    时间: 2007-9-27 07:36:14

<B>以下是引用<I>永远挚爱</I>在2007-9-26 15:54:27的发言:</B>
.


<P>都说了不要骂人..你怎么还骂??</P>


我没有用污言秽语已经很不错了。
实在忍不住。
作者: 流水落花    时间: 2007-9-27 07:38:38

今天就是开心,以胜利者的姿态看到鸡吧队被逆转,哈哈哈
作者: 砂之船    时间: 2007-9-27 13:27:38

想问楼主中过没?
作者: 三生醉梦    时间: 2007-9-27 15:11:01

<P>我中过一次。。。</P><P>犯错误就要去悔改嘛!</P>
作者: 北在北方    时间: 2007-9-27 17:01:59

<B>以下是引用<I>recoba167</I>在2007-9-26 8:54:59的发言:</B>

<P>偶RP好,宿舍4中3</P>
<P>  惟独ME没中</P>



<P>呵呵,这个,这个貌似可能是你RP不好</P>
<P>P.S:RP是什么东东?</P>
作者: 北在北方    时间: 2007-9-27 17:04:52

<B>以下是引用<I>蓝黑我的生命</I>在2007-9-26 15:56:48的发言:</B>
听说杭州某网络公司想100万年薪请他呢

<P>有听说,不过如果我是老板,这小子再有才,我也不敢请他,哪天给我电脑里整点啥然后要挟我我不是废了</P>
<P>不过判了4年也够了吧,反省反省看出来能不能给社会做点贡献,娃还小……</P>
作者: 小风    时间: 2007-9-28 01:36:10

<P>评判别人的时候,应该了解一下他的经历,而不是一味谩骂.</P><P>     仅仅是中专文凭的他,多次北上南下求职都被拒之门外,尊严被肆意贱踏,他也是心灰意冷之下,才会干出这种事以求证明自己.并不是只为求财.虽然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但是4年的铁窗生涯也让其付出了惨重代价.是这个社会的职场特殊制度造成了这个悲剧.不唯能力论,只唯学历论.</P><P>PS:回20楼,我跟他蛮熟,所以我的电脑中不了,嘿嘿!</P>
作者: 永远挚爱    时间: 2007-9-28 14:09:41

<P>回20楼的.</P><P>24楼是那个毒贩子的另个在逃嫌疑人.请看到速于我联系...电话:027-110</P>
作者: 雷克巴    时间: 2007-9-29 09:14:57

<P>同名同姓,他是电脑天才,我是电脑白痴;日</P>
作者: 一生国际    时间: 2007-9-29 15:32:18

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这样的人能力越大危害越大,建议直接拖出去枪毙
作者: 木头桩子    时间: 2007-9-29 15:40:09

<P>那毒,没见过</P><P>公司同事没人中,自己朋友没有中。</P>
作者: pelefein    时间: 2007-10-1 17:48:26

<P>很多东西是很多因素造成的</P><P>事实上四年都已经太多了</P><P>希望日后学有所用,报效社会,造福人类吧</P>
作者: 小风    时间: 2007-10-3 00:46:02

<P>这个社会本来很多事是介乎于邪与正之间,就看后来怎么发展了</P><P>当年贺龙元帅不也是一占山为王的土匪,如果没有加入共产党,或是投靠国民党,会是个什么样子</P>
作者: 砂之船    时间: 2007-10-3 20:38:40

<B>以下是引用<I>永远挚爱</I>在2007-9-28 14:09:41的发言:</B>

<P>回20楼的.</P>
<P>24楼是那个毒贩子的另个在逃嫌疑人.请看到速于我联系...电话:027-110</P>


偶认识你莫?
作者: 永远挚爱    时间: 2007-10-4 00:27:43

<P></P><P>恶搞一下撒。。这都不懂。。楼上的MM。。</P>
作者: scholl1401    时间: 2007-10-4 00:35:46

反正我不详中这个赌
作者: 点绛唇    时间: 2007-10-4 11:34:11

像这样的人应该要枪毙,天天没事做
作者: Cahill    时间: 2007-10-4 12:19:38

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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