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文,献给日前去世的一位学者的在天之灵
“在中国的文化界存在着一种奇怪的现象,末流的作品有着一流的名气,反之亦然。”——————————王小波
一 两幅画面之外的线索
周末回了一次武汉。
尽管从上学开始到现在在这个城市呆了7年,尽管自己的家就在这里,但这些年这座城市对我来说,更多的像是一个旅店——每次当我很艰难的在这间属于我的公司和这个看上去属于我的城市里找到家的感觉,一份新的调令就会把我派像中南五省的某个陌生的城市。
这些年武汉在我的记忆中总是浓缩成几个画面:一种是带着莫名的期待感走出武昌火车站,一群朋友簇拥而上,把我和我的行李接上车,径直开到某个酒店,一起举杯说:“祝贺你结束流浪生涯,你回家了!”——每每这种时候,家的感觉油然而生,于是感动,于是开心,于是喜笑颜开,于是酩酊大醉;然而过不了太久,当一纸调令出现在办公桌前,另一幅画面出现,列车缓缓的从武昌南站出发,驶向一个陌生的城市,列车上的我独自套着MP3听着任贤齐的《再见黄鹤楼》,沉默地看着落日的余晖在长江上闪耀着粼粼波光。
这两年,武汉对我来说的,仅仅不过是这两幅画面交替出现的轮回而已,其间的其它:比如那些喜欢和我打一下午PS输了请喝酒的米兰蒂尼或曼联格森们,比如一个又一个活泼可爱眼波流动的温情少女等等的都失去了意义。动荡的生活使我失去了很多东西,更使我的脑子记不住太多自己生活的片段——除了这两幅画面。
我曾经一度认为,这两幅画面就是我和我的25-6岁。
但在这两幅画面中,另有一条线索我总是无法忘却——我可以忘记那些因为足球认识甚至惺惺相惜的兄弟,可以忘记在武汉公寓楼下老奶奶的煮茶叶蛋,可以忘记那些如果我不再出长差就可能成为我的女友甚至妻子的不同女孩,但我总忘不了这条线索。
我想,即使将来我老到说不出话,也绝对忘不了这条线索。
在我呆在武汉的不多的时间内,必定有一个周末会如此安排:早上起来,坐公车来到卓刀泉,吃一碗街边的胖大娘做的热干面,然后缓缓的延着东湖走向武汉大学水利电力学院的某个家属楼拜访一个人,然后到宝通寺的树荫下发一会呆,然后去图书城去逛逛武汉最大的出版超市。程式化的一天是我每次回到武汉所必须要经历的,无论有着如何重要的公务缠身,无论有着怎样可人的女孩约会,我都会在每个返回武汉的不多的时间中经历着这样的一天,这样的一条线索:<B>拜访—发呆—买书</B>。
二 从买书谈起
我的一个喜欢曼联的死党曾经不止一次地问我:你为什么那么喜欢买书?
这个问题并不好回答,因为他不喜欢买书。正如你无法同一个不知道出长差是什么感觉的人去倾诉浪子的情怀一样,我无法跟他说清自己为什么喜欢买书。我和他同时从2000年开始成为网民,他一向认为,连上网络到某个在线书城下载一些电子书就已经足够了,但我不喜欢这样。
坐在电脑前看电子书,只适合于看看韩寒或者今何在之类的作品。但是我不喜欢韩寒们,我喜欢的是王小波,是王道乾,是杜拉斯,是莫迪阿诺,所以我知道,躺在床上开着柔和的台灯读这些书,远比坐在电脑前看文档要享受的多——在这个人们注定要为生存而受尽苦难的世界上,可以称之为“享受”的事情已经太少。既然是很难才有的事,我当然需要把这种“享受”设计的更为完整。
我喜欢阅读,疯狂的喜欢。从书城买回各种各样的书,然后像一个二十岁的处男见到身材魔鬼的美女一般饥渴的将书读完,然后思索,然后享受,这是我与生俱来的本能。
如果你买过书,你就知道,从书城一大堆各种各样的书中挑选自己喜欢的,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这道理并不难理解,同是体育新闻,假如你看到了雅虎宁采臣的,那你应该庆幸,假如你看到了网易乔托的,那你肯定会郁闷。同是自传,假如你看到了巴乔的《天门》,你应该感到满足;假如你看到了徐根宝的《风雨六载》,你应该感到晦气;假如你不幸的选中了田亮的《最亮的十米》,恭喜你,你终于找到了一种从窗口扔出去绝对不会心疼的东西;同是小说,如果你找到了王小波的,你看完了后会豁然开朗,假如你找到了池莉或者莫言的,你看完了后会有所思,假如你不幸选中了卫慧或者王朔的,恭喜你,你终于发现原来吃到了馊肉食物中毒并不是最让你恶心的事。
值得惭愧的是,我就从书店带回了那么几本书:卫慧的《上海宝贝》以及申思的自传《球门之间》,在那两个读完的深夜,一次我喝了近1加仑的水,仍然掩盖不住自己想要呕吐的冲动;另一次我打开窗户把书用力的抛下楼去,然后在楼下有人喊疼的时候慌张的关上窗户和灯。
一位非常资深的巴萨球迷告诉我,每周他总会随机地从各电视台中选一两场比赛来看,假如挑中了一场巴塞罗纳打比利亚雷亚尔的3比2的性感大战,他会觉得异常开心。但假如他挑中了一场门兴格拉德巴赫打杜伊斯堡的0比0的肌肉之争,他会一个星期都愤愤不平。然后他会对我说,看一场恶心的比赛,绝对是最最无法忍受的事。
但我认为,看了一本恶心的书,才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活受罪。
遗憾的是,在书城里,卫慧的《上海宝贝》总和王小波的《我的精神家园》一起摆在畅销书的架子上,而田亮的《最亮的十米》摆的位置绝对要靠前于巴乔的《天门》。我并不是总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从18岁开始,我就一直想迫切的知道:什么样的作品是好作品,什么样的书是好书。
我一直没能弄明白这个问题,所以我看过很多烂书,烂的我甚至一度决定不再看书,烂的我觉得文学已经成为了真正的叫春——但是,我到现在为止还一直保持着阅读的享受高于其它一切的生活习惯,是因为我发了一次呆。
三 发呆
现在该来谈谈那条线索中的“发呆”了。
那时候我还在上大学,那天下午,我和女友一起在学校的放映室看完电影,然后室友喊她去逛街。我不喜欢逛街,更不喜欢和唠唠叨叨的女人一起逛街——更何况是两个唠叨的女人,所以我送走了她,一个人无所事事。
我们看的电影是《勇敢的心》。在我所看过的所有的电影当中,这一部是最有震撼力的,直到现在,我仍然没有发现有比那更震撼的电影。所以,当时,当我还在想着那部电影,信步走进学校图书馆的时候,我并没有事先想到,我能看到一篇将可能会影响我一生的中篇小说。
那一次在图书馆里,我从一大堆杂志中找到了一本《青年文学》,然后随手翻开浏览,然后找到了一部小说开始细细读起来。那一读,就是三遍。
多年后,我不得不承认,那一天是幸运的一天:我看到了一部真正精彩的好电影,更读到了一部比那部电影还要精彩的小说。
于是,当我把小说读完三遍,发现自己浑然已经忘记了刚才电影的细节,只是沉浸在小说所营造的某种思绪中时,我刻意的看了一下小说作者的名字。当我发现,这部小说就是出自武汉大学文学院的某位教授之手时,我开始发呆。
发了很长时间的呆,直到图书馆的工作人员提醒我,要关门了,我才做出一个决定。
有必要说明一下:我当时是一个在华中理工大学读工科的学生。事实上,我本没有想到自己会读工科,在填写高考志愿时,我一直想填上复旦大学的文学系。但不幸的是,我爸爸有个战友。
爸爸那个战友退伍之后在郊县就职,一生并不如意,收入微薄,家徒四壁。唯一庆幸的是他家里生出了一个高考状元的儿子,他儿子考去了北大文学系。然而,当他四处举债,荡尽家产的将儿子供到大四,眼看儿子就将结束学生生涯出门闯荡时,北京闹了学潮,戒严部队进入北京,一个月后,学校通知爸爸那位可怜的战友,去收尸。
爸爸常说,他那个战友的儿子,从小就和我很像,像到极点。我们同具有一种无法用语言说出的古怪性格:比如小的时候,听到三国的故事,许多同龄孩子都会津津乐道于长板坡的赵云或者逍遥津的张辽,但我和他总会更关注的问为什么刘备要匡扶汉室;再大一点,我们总会问各自的家长,为什么中国现代史会有那么二三十年的空缺……
自从爸爸看到他战友郁郁寡欢、抱病而终之后,他就坚决否决我考取文学系的决定。在填写高考志愿时,他拿出地图,以所在的城市为圆心,以一个不大的长度为半径,用圆规画了个圆,告诉我,圈内的学校,你随便选。在圈内,只有华工和武大两所学校。我选了武大文学系,父亲坚决反对,无奈之下,我把志愿书扔到他的面前,他替我工整的写下:华中理工大学,电子系。
进入大学后,我一直试图做一个老实本分的工科学生,努力把电子反馈,震荡偕波之类当成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所致力的领域和所存在的根本——但是,在那一天,在我读到那部小说之时,在我发了几个小时的呆后,我突然明白,把自己的高考志愿交给父亲来填,是一件多么多么愚蠢的事!
所以我下了决心:我要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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