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米兰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973|回复: 2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假帐事件的冷思考与正义论再解读 [复制链接]

Primavera

蕴希帝国唯一合法元首

Rank: 9Rank: 9Rank: 9

帖子
145
精华
38
CNB
0
注册时间
2006-7-2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1-20 08:47: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分享到:
                       假帐事件的冷思考与正义论再解读
启发我写这篇文章的是协会一位兄弟的一篇文章——《因为正义爱上国米》,看到这篇文章,我更多的是百感交集。
正义这个被我们憧憬甚至神化的字眼,让无数在黑暗中踟蹰的人保留着一份希望,一点真诚,一种信仰。正义真的是人类众多美德中最高尚,最理想,最可以雕镂人心的东西。然而,我们却常常陷入正义自身的悖论或者陷阱中不能自拔,以致于被正义伤害。这篇文字的目的,就是对通过正义的讨论解读假帐事件,希望能够让大家对正义再思考。

正义是什么?
第一,正义首先是一种规范,一种对主体精神和行为都予以调整的规范。正义是美好的,但不是不可捉摸的。人们谈论正义,通常容易把它视为自己认同或希望达致的理想状态,却未能注意正义不仅是一种状态,而且更主要是一种规范,它像法和道德(当然,有人认为它就是高尚道德的一种)一样,为我们的生活提供标准和指明方向,是要求人们如何为人和如何做事的规范。不仅如此,正义还是一种对社会主体和的行为和精神都予以规制的规范。当我们说应当做一个正义的人时,所指的应该是在精神和行为两方面。正义的人之为正义,首先需要的是体现在精神上的正义感,然后才是正义的举动。
第二,正义是一种伦理规范。它不取文本形式,而是以一种观念化的形式存在,它体现的是规范的应然性,是理想的规范。
第三,正义是一种高层次伦理规范,一种以诸多美德或善为主要内容的规格和境界最高的规范。各类社会规范都是有等级的,如果说法是道德的底线的话,那么正义则是道德的山峰,是美德。
第四,正义是一种理性伦理规范,一种以理性为基础并以理性保障其实现的规范。人如果具有正义的美德,理性之光就会照耀他去表达自己的正义感,就回以正义的标准去评判事物,按正义的标准去作出不同的行为。正义的这个特点还意味着,正义的行为仅仅依靠人的理性,或者说个人或者人群的理性,而不需要特定的程序。
正义的这些特征,决定了正义的刚强与脆弱。正义的刚强在于他的呼唤能够激发多数人至少精神理性上的支持,他永远占领的是精神的制高点;
而他的强硬也决定了他的脆弱,正义的基础是人的理性,而又不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问题就在这里,人的理性不总是绝对的。一方面,在理性的内容上,由于利益、经历、情感遭遇的不同,不同的人对理性有不同的认同,我们难以总是达成一个统一的认识,甚至会出现完全对立甚至相反的状况;另一方面,正义的履行不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因而推翻某种正义也不需要特定程序;而恰恰是在我们无法达成统一认识的时候,以理性为基础的正义会在另一群抱有不同理性观的“理性人”面前被摧毁。
问题似乎又回到了起点,正义到底是什么。其实,上述正义的四个特点都把指向对准了——结果,也就是正义所要达到的目标。无论是对行为和精神的双重规范,以观念的形式存在于人心,用诸多美德和善来装载,还是用理性来维持,其最终目标都是要实现利益的正当分配,通俗的说,正义就是,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东西。

正义与法律正义辨误
在了解了什么是正义的基础上,引发我思索的就是正义往往体现出脆弱一面的原因。我以为,在观念上,对正义与法律正义的误读是正义沦丧的根源。那么,我们不妨结合“电话门”来对正义和法律正义进行辨析。
首先,法律正义是最基本的正义,它所调整的是正义中最基本的问题,是“基本正义”;电话门事件不是一蹴而就的,“神圣同盟”一次又一次不断触及检察官的神经,足球道德的底线,才使得检察官和法院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也必须动手。他们可以容忍莫吉让尤文图斯一手遮天,操纵球员和转会市场,贝卢斯科尼干预赞助商和电视转播,却在最后也最直接的裁判防线和意大利足球乃至民族的未来勉强,选择了动手出击莫吉和加利亚尼,这不能不说是因为法律正义调节的基本正义,当基本正义无法维持时,那么法律正义的挺身而出实际上是自然而然的;
其次,法律正义是以成形的制度形式出现,转化为法律规范的正义,是容易人们理解和获得实效的正义,是“有形正义”。试想,如果没有法律规范和条文规定,意大利足协凭什么把意甲冠军颁发给国际米兰而让米兰,尤文接受罚分乃至降级的处罚,在法律正义中,我们获得了在十几年维护和正义的过程中无法获得的实效,正是正义以法律制度形态的出现让我们与久违的冠军重逢;
最后,法律正义是经过政权认可的,是正义中的“强者正义”。当正义与国家政权和强制机关结合时,它的效力就获得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正义一旦获得了这种保障,就带上了政权色彩,属于公法调整的领域,政府就获得了干涉的权利。在十多年对冠军的寻寻觅觅和与神圣同盟的对抗中,正义一再在与利益的对抗中失败,在繁华的罅隙中呼喊却没有人听见;而在法律规定的正义受到侵犯时,法的出现索了米兰和尤文的命,就顺理成章了。
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里为说明方便而举例的电话门不是正义光辉的体现,也不是对法律正义的颂歌,反而是对我们数年觅正义无果的嘲讽,正是我们对正义和法律正义的误读,在很大程度上,酿成了我们的悲剧。

看得见的正义——假帐事件的冷思考
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呼吁,在声讨,在求诉,希望用这样的方式实现我们理想的正义,而这样的努力一次次地失望,一次次地化为灰烬,我们在等待中错过了一个又一个冠军,却成就了别人的辉煌篇章,为什么?
我们等待的,求诉的,呼唤的是一个浩大的正义,而法律机构所能够满足我们的仅仅是法律正义,是所有正义的底线,尽管它最有实效,也最强大,但是毕竟,它来的太迟了,太迟了。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这话太对了,对于在等待中麻木的人说,突然的喜悦可能让他们暴毙在蜜汁环绕的坟墓里;而对于还坚守的人来说,这无异于抹杀他们之前的等待,因为结束冠军等待的方式是如此简单,如此滑稽,以致于我们自己都不认为是一个正常的冠军,以致于很多人准备在今年夺冠后把十几年没有冠军的兴奋全部灌注其中,而似乎又没有足够的动力和兴奋点。
可是法律机构没有错,除了神圣同盟,错的是我们这些无知的内拉祖里,我们没有自为,没有懂得自我救赎,因为正义是可以不需要经过特定程序的。窃听门?好!如果真的有窃听,我们不用等到今天,如果早一点把窃听的矛头指向米兰和尤文,不说用和他们相同相似的方式,但至少我们可以用手中的证据自为、自卫。那些在等待中破碎的,幻灭的,麻木的正义是必须用我们自己的手来争取的,单纯的善良的等待我们理想的正义,就这样被另一群“理性人”的利益摧毁。
反驳我的人也许会引述我上面的话,“正义的履行不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因而推翻某种正义也不需要特定程序;而恰恰是在我们无法达成统一认识的时候,以理性为基础的正义会在另一群抱有不同理性观的‘理性人’面前被摧毁。”,他们会说我们为实现自己心中的正义与米兰蒂尼,尤文耶罗们心中的正义相抵触,那么我们各自争取,会在斗争中破坏秩序,破灭未来。
一切理论上的反驳都是空洞的,那么就让我们在假帐事件中找寻答案。
正如之前冒出来的贝尔加莫一样,这次事件仍然是以冠冕堂皇的理由登场,以要求剥夺国际米兰的冠军进行,最后以莫吉的出现收场。看过之前我的《贝尔加莫是谁》一文的朋友们可能有些许印象,我把矛头再次指向莫吉,贝卢斯科尼的联盟和对媒体的利用。在我看来,这次事件的导演和编剧都没有换,戏剧的内核还是一样,只不过用另一种方式演绎,向我们诉说了别的东西。
米兰和尤文所指向的根本就是利益的最大划分,即使在苟延中,他们仍然要求死得最体面。而正义的本质是合理划分利益,我在之前说过,正义不总是绝对的,但它仍然有绝对的一面,正义是绝对存在的,正义的一些基本特征是在可预见的时空范围内永恒绝对的,因此,在与神圣同盟及其延续的对抗中,对于他们的立场和理性问题,我们可以不用考虑。如果说对抗要产生对旧秩序的颠覆的话,那么就到了法律正义必须来解决的地步,我们只需要一个公正的裁决。
假帐事件给我们的启示相当明显,如果我们不自己去争取,那么哪怕是法律给我们送来的冠军也会在利益分配面前动摇,觊觎已久的敌人会用我们不可能预料的方式瞅准我们的软肋,放大我们的不足,把攻击的中心指向我们,而他们却可以安然从法律和道德审判庭中洋洋得意的走出,满脸遗憾和无辜的说:“看,我们不是唯一的小偷!”
如果正义不可以用来攻击的话,我想至少它应该允许去自卫,去积极自卫,我们过去谈论太多的实际上甚至不是正义,也不是法律正义,而是简单的道德价值,而当米兰蒂尼,尤文耶罗们看到这样的新闻时,他们一定会用他们自己的道德价值来评价我们,用他们的道德审判所来对我们作出裁决,这不荒唐,也不可笑,因为掌握主动权的是他们,导演和编剧是他们,演员的本色出演让不辨真伪的观众自以为是地进行了审判。而我们呢?任凭种种侵略却依然在等待,我不知道是否在多年等待以后获得一个公正的结果会继续支持我们的等待,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我们无疑成为了法律正义的奴隶。
正义要是看得见的,我们必须用可视的方式去证明我们自己的正义,如果我们自己真的清白的话。否则,正义就只能躺在某些蓝黑人的记忆里或者某个论坛里沉睡,然后慢慢死去。
正义用什么方式显现?好问题!但我不用回答,因为如果你努力去做了,是可以看见的。打个也许不恰当的比喻,就像阿德回归那样,需要我们一起的努力,执着的坚持,在困难目前的惯性和继续下去的勇气。
我懒得下笔分析假帐事件的动因,主谋,过程,就像看戏无须把演员的本色看清一样,只是他向我们说明:来吧,我们就是要挑衅内拉祖里,看得见的挑衅激起的涟漪远大于看不见的正义,我不怕你们内拉祖里用任何方法来肢解我们,因为我们可以被了解,而你们只能在你们的小悲欢的世界里自我宽慰,那根本没用。
看到这样的结局,我只能用这样的话收尾:内拉祖里,要么不要再谈什么正义,要么就用行动证明给别人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0 9:11:51编辑过]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当蜘蛛网无情地查封了我的炉台,当灰烬的余烟叹息着贫困的悲哀,我依旧固执地铺平失望的灰烬,用美丽的雪花写下:相信未来

帖子
5
精华
0
CNB
0
注册时间
2006-9-26
沙发
发表于 2007-1-20 09:01:21 |只看该作者
<P>沙发。。太多字了,看不下去!不过顶一下!</P>

使用道具 举报

(U11)Pulcini

唯有饮者留其名

Rank: 2Rank: 2

帖子
314
精华
0
CNB
401
注册时间
2006-12-31
地板
发表于 2007-1-20 09:20:42 |只看该作者
占了再说,回头编辑
大概其的看完了,说不出什么感觉;
对于莫吉之流时不时的跳出来鼓噪一下;东捅一下,西戳一把的伎俩
试图来混淆试听,转移公众,试图以小的莫须有的、模棱两可的小问题
来掩盖其曾犯下的弥天大罪,欺天罪行;
作为俱乐部一是表明事实到底几何到何种程度,
另外就是置之不理好啦;
冷漠是对待疯狗最好的方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0 9:33:26编辑过]


我的光芒是挡不住的……

使用道具 举报

(U17)Allievi

一天又一天

Rank: 8Rank: 8

帖子
3726
精华
1
CNB
4421
注册时间
2006-3-3
4#
发表于 2007-1-20 09:23:32 |只看该作者
<P>LZ是不是学法律的啊!     逻辑不错啊</P>
你们如此可爱

使用道具 举报

(U11)Pulcini

唯有饮者留其名

Rank: 2Rank: 2

帖子
314
精华
0
CNB
401
注册时间
2006-12-31
5#
发表于 2007-1-20 09:35:12 |只看该作者
lz的确是学法律的:)楼上准见
我的光芒是挡不住的……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帖子
67
精华
0
CNB
374
注册时间
2006-7-22
6#
发表于 2007-1-20 09:37:39 |只看该作者
<P>莫空谈正义!!!</P><P>我们不是法律!!!</P><P>我们也不是正义!!!</P><P>我们只是我们,内拉祖里!!!只要一切够诚心,就好了</P>
论坛专业DJ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U17)Allievi

一天又一天

Rank: 8Rank: 8

帖子
3726
精华
1
CNB
4421
注册时间
2006-3-3
7#
发表于 2007-1-20 09:45:53 |只看该作者
LS的说好   我只要付出爱,那管其他小人
你们如此可爱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帖子
271
精华
0
CNB
51
注册时间
2005-1-26
8#
发表于 2007-1-20 09:51:11 |只看该作者
言词结构,逻辑条理都很严谨合理。
我们这里果然多强人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帖子
4205
精华
0
CNB
3499
注册时间
2006-2-6
9#
发表于 2007-1-20 10:00:37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raul2285</I>在2007-1-20 9:23:32的发言:</B>

<P>LZ是不是学法律的啊!     逻辑不错啊</P></DIV>

同,中间有些偶看的有点些绕口令了,不过文是好文,逻辑也行

偶一看到是莫吉说的新闻也懒的看了
如果您看的是新浪类评论,那么请您也只在新浪留言。通常来说,我只看CN的首页新闻,并且诧异为何同一新闻来源在翻译后可以出现巨大差别…

使用道具 举报

(U17)Allievi

内拉祖里

Rank: 8Rank: 8

帖子
5876
精华
2
CNB
2911
注册时间
2004-7-27
10#
发表于 2007-1-20 10:42:05 |只看该作者
<P>其实我一直都觉得国米也不是什么都没没做,只是没被揭发出来而已!</P><P>但是做是大家都有做</P><P>这个其实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P><P>至少我这么认为!</P>
〓〓天蝎深红刺,剧毒摧敌心,赤焰焚我志,纵横天际间〓〓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手机版|Archiver|国际米兰 ( 粤ICP备05005441号 )

GMT+8, 2024-9-21 16:32 , Processed in 0.044356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Eaccelerator On.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