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与黑0502 发表于 2007-12-7 16:08:28

我观点也是女商人自己设下的陷阱,有几个原因
第一:“罪有应得”,第二任丈夫是个有头脑的人,不可能这么傻杀了人还贴上这纸条。
第二:大家想想,在背后认错还情有可原,但在胸口连续刺了几刀,肯定看清楚脸了,这样不合理吧,毕竟都是亲人,相貌不可能分不清

雨哥哥 发表于 2007-12-7 16:19:16

一般看上去最不可能的人就是凶手,我觉得是第一任丈夫,我打电话问放柯南和波罗了~~没联系到副饵摸死~

蓝与黑0502 发表于 2007-12-7 16:19:57

这个栏目好 ,版主以后多弄些啦,呵呵,让大家多动动脑子

流水落花 发表于 2007-12-7 16:23:19

不知道,生死有命,何必强求

raul2285 发表于 2007-12-7 16:43:13

楼上的纯属灌水吧..

极有可能是她女 买凶杀人....第一可以解释,为何错杀..
         第二, 可以继承遗产

蓝黑我的生命 发表于 2007-12-7 16:44:46

楼上的,竟然想到她女儿

raul2285 发表于 2007-12-7 16:55:31

完全有理由的,,    单亲孩子的教育,况且她爸就染病卧床,,,  谁知道她受了什么影响...

蓝与黑的悲哀 发表于 2007-12-7 17:06:35

我觉得是女儿


理由嘛,直觉

如果非要一个理由的话,这个女人的第三任男人是她女儿的前男友

蓝黑我的生命 发表于 2007-12-7 17:10:43

  老贝说的,难道那 第三个 是母女通吃

纯洁的小六 发表于 2007-12-7 17:14:05

小贝的想象力很牛啊~~~~~~~~

按照小贝的想法,那事情就比较清楚了

首先确立关系

1,第三任男人是女商人女儿的前男友

2,第二任丈夫其实喜欢的是女商人的女儿

3,第一任丈夫的前妻就是那个无辜的清洁员

4,第一任丈夫爱的其实还是那个无辜的清洁员

通过以上的关系可以发现,女儿觉的自己家庭的破裂其实最关键的人是那个清洁员(也就是她父亲的前妻),于是她以自己的肉体为代价,让第二任丈夫买凶杀死了那个清洁员!

妈的,我太畜生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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