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与黑0502
发表于 2007-12-7 16:08:28
我观点也是女商人自己设下的陷阱,有几个原因
第一:“罪有应得”,第二任丈夫是个有头脑的人,不可能这么傻杀了人还贴上这纸条。
第二:大家想想,在背后认错还情有可原,但在胸口连续刺了几刀,肯定看清楚脸了,这样不合理吧,毕竟都是亲人,相貌不可能分不清
雨哥哥
发表于 2007-12-7 16:19:16
一般看上去最不可能的人就是凶手,我觉得是第一任丈夫,我打电话问放柯南和波罗了~~没联系到副饵摸死~
蓝与黑0502
发表于 2007-12-7 16:19:57
这个栏目好 ,版主以后多弄些啦,呵呵,让大家多动动脑子
流水落花
发表于 2007-12-7 16:23:19
不知道,生死有命,何必强求
raul2285
发表于 2007-12-7 16:43:13
楼上的纯属灌水吧..
极有可能是她女 买凶杀人....第一可以解释,为何错杀..
第二, 可以继承遗产
蓝黑我的生命
发表于 2007-12-7 16:44:46
楼上的,竟然想到她女儿
raul2285
发表于 2007-12-7 16:55:31
完全有理由的,, 单亲孩子的教育,况且她爸就染病卧床,,, 谁知道她受了什么影响...
蓝与黑的悲哀
发表于 2007-12-7 17:06:35
我觉得是女儿
理由嘛,直觉
如果非要一个理由的话,这个女人的第三任男人是她女儿的前男友
蓝黑我的生命
发表于 2007-12-7 17:10:43
老贝说的,难道那 第三个 是母女通吃
纯洁的小六
发表于 2007-12-7 17:14:05
小贝的想象力很牛啊~~~~~~~~
按照小贝的想法,那事情就比较清楚了
首先确立关系
1,第三任男人是女商人女儿的前男友
2,第二任丈夫其实喜欢的是女商人的女儿
3,第一任丈夫的前妻就是那个无辜的清洁员
4,第一任丈夫爱的其实还是那个无辜的清洁员
通过以上的关系可以发现,女儿觉的自己家庭的破裂其实最关键的人是那个清洁员(也就是她父亲的前妻),于是她以自己的肉体为代价,让第二任丈夫买凶杀死了那个清洁员!
妈的,我太畜生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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