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布拉希莫维奇
发表于 2008-5-22 01:10:32
又见垃圾
这社会垃圾真多,才见一垃圾纠缠我女朋友
又见一垃圾纠缠楼主女友
不过正是有了这些垃圾的丑,才衬托出我们的美
虽然给咱配了把戏,但对待垃圾,就是要一脚踢开,抛弃到社会熔炉里遭报应去
楼主,努力吧,让你女朋友知道你是个值得托付的、可以依靠的人
别浪费了垃圾们的蹩脚演出,好好秀一秀你男人的气魄与才能吧!
郑楠
发表于 2008-5-22 09:18:17
请LZ把那小子的姓名、部队番号、作战单位,级别说出来。如果可能的话,也可以公布他的手机电话和家庭地址。我始终坚信“以暴制暴”是解决事情的最好办法,其他一切都是扯淡!
卡萨诺
发表于 2008-5-22 09:27:07
以前在老家工作时,有人跟我联系业务,说是两万一条胳膊或者腿,其他部位也都有标价,当时因为我没什么仇人就没怎么搭理他,现在看来应该留个联系方式了,烂人狗杂碎太多了!
风飘扬
发表于 2008-5-22 12:51:14
再次感谢大家。
我现在是这样打算的:
这个月27号毕业答辩完之后,去咨询律师,该上法院上法院,该报警报警。
绝不让他勒索成功,我的命也不会超过5万元。
绝不低头。这次被勒索,还有下次,下下次。。。
柳随风舞
发表于 2008-5-22 23:03:23
晕,还有这种事情?
这是当然的勒索
法律的事情2楼的说的很清楚了
刚才看到说是退役的,那就是地痞了,不能算痞子兵。这种人如果能找派出所之类的关系下重手管教管教一般就没事了。我看他好像不是专门为了要钱,多少还是因为不想放过你女朋友。
如果真是个不要脸的在敲诈,索性宁愿出钱废了他。不然后患无穷。
PS:LZ你女朋友好可怜,遇到这样的人,你一定要好好安慰你女朋友,她比你还害怕
[ 本帖最后由 柳随风舞 于 2008-5-22 23:10 编辑 ]
蓝与黑的悲哀
发表于 2008-5-23 06:34:23
可以告,有效期没过.
8过好象没有证据显示勒索哦.
借据........受保护滴
flrain
发表于 2008-5-23 11:53:18
先整正规渠道。
不过对这种鸟就该来硬的,这是个欺软怕硬的SB,当然,要讲究点策略
toldointer
发表于 2008-5-24 00:53:03
玩白的就报警,证据要收集好,他的行踪最好能把握下
玩黑的就找人把他废了
xiaoyaogusha
发表于 2008-5-24 00:53:30
直接带上律师找他的直属上级和部队
如果他没有什么背景的话,他应该会死得很惨,同时,你要注意很他的领导打好交道。。。
龙追日
发表于 2008-5-24 08:17:30
日 ,还有这种垃圾……
你女朋友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