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落花 发表于 2009-7-2 10:03:37

没图没真相~~~~~

蓝天黑地 发表于 2009-7-2 10:17:12

不枪毙难平民愤啊

蓝非虹 发表于 2009-7-2 10:21:24

刚才又看了一遍,觉得光没收财产便宜他了,还要枪毙枪毙!!

不变的信仰 发表于 2009-7-2 10:29:22

相当无语.......

到时候再改 发表于 2009-7-2 10:38:50

这货应该枪毙五分钟的。不行,得十分钟

砂之船 发表于 2009-7-2 10:47:34

图片还是不要放了,尊重死者。

流水落花 发表于 2009-7-2 11:26:00

没图片我觉得是捏造的新闻

我心蓝黑1989 发表于 2009-7-2 12:05:14

枪毙!!!!

纯洁的小六 发表于 2009-7-2 12:07:04

在天朝做人真危险。。。。。。。。。

hhui_1986 发表于 2009-7-2 13:00:13

此人该死.e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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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南京发生恶性酒后驾驶伤亡事件--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