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黑逍遥刀 发表于 2006-5-23 14:28:02

<B>以下是引用<I>nicholas_lyb</I>在2006-5-23 14:04:46的发言:</B>

<P>蓝黑逍遥刀,你扪心自问,到底是为什么删的帖子。</P>
<P>我论坛也不是第一天混,当然也知道规矩,所以我也没有铺天盖地得在所有的帖子后面跟贴,只是在撒沙同人发的两个帖子之后跟了贴,我做得很错么?你要说是版规,那随便你。只是你随便翻几个贴,水贴也到处都是,我只不过区区2个回复,难道占用了很大的地方么?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了么?到底是为什么原因,你应该心里清楚。</P>
<P>其实我早该料到。出现论坛“名人”剽窃文章这样的大事,不放在站务内讨论,不放在主板块内讨论,却放在水区讨论,这事情还真是新鲜。到底是为了什么?还不就是为了让这事情得过且过,就象水区的水一样流过算了?论坛混了不少,对于剽窃文章这样处理的,我还真是第一天看到。anyway,那也随便你们。</P>
<P>如果我误会你什么了,那请你原谅。也许你并不是袒护他,但是你的行为确实让我产生了误解。</P>
<P>我也不是对谁不宽容,我只是觉得不是什么事情都是可以宽容的。你看看他所谓的道歉,有半点诚意么?</P>
<P>算了,我也不想多说了,就当我狗拿耗子吧。</P>


无语!
我在这个论坛是什么品格,你多问问吧
对于你那两个帖子的处理,你自己看符合版规的哪条,我至少可以说出删的原因:
1、与主题内容不符合
2、与国际米兰不相干
3、已经有专帖讨论,应该集中在专帖
4、关于版务等问题,应该在站务,24号是做什么的?请仔细阅读版规
5、你连续发同样内容的帖子,本身就是违规,至少在24号是这样,我删的是你多余的
解释了删帖理由后,我再来扯撒沙,你不熟悉我,但幸好有不少人熟悉我,对撒沙的文章我从来没看完过,因为风格不喜欢,我也曾多次在他的帖子里说过这点,在群里,我也是喜欢抨击他的人之一,当然你完全有不相信的自由
至于说应该在哪儿讨论,我得说,撒沙不是CN管理层的人,在站务应该轮不到他,24号只讨论国米,个人事务也要去24号么?所以也轮不到讨论他的文章问题
这个事件本身就是他个人的事,当然要去合适个人的地方,我觉得在CN,茶馆自然最合适,或许你觉得茶馆档次不够,那我只能说,你小瞧了我们CN茶馆的影响力!估计至少我们的木头同志要不高兴了,呵呵
我只是依据原则做事,不会因为某个人的ID是“撒沙同人”而心存什么其他,这点你愿意的话,多到CN24号走走,你自然会明白的,我空口解释,也毫无意义,让事实说话吧
最后仍然欢迎你多去考察下我的工作,多提意见,谢谢!

nicholas_lyb 发表于 2006-5-23 14:32:23

<P>TO 木头桩子:</P><P>你的话合理,我也相信你的解释,因为你的说话诚恳。不过我试问你一句,你也许为人正直,你确实是这么认为的,但其他的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吗?其他的权力在你上层的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吗?</P><P>茶馆不是水区,处理会员的相关问题是在这里,这个解释确实可以。可是我还是先前那句话,我就回了区区两个帖子,如果斑竹也是有心让大家都了解到这个情况,是抱着追究到底的态度的,那让那两个帖子留着不就完事了?为什么连区区2个回贴也不放过?给得出一个好的解释吗?说得出的也无非是“版规”二字。法律不外人情,更何况是区区的版规而已。如果蓝黑逍遥刀也是有心如你所说的不打算放过这件事情的话,又为什么要删掉这2个并不显眼的,并不占用多少空间的回复呢?除非主板块没有一个和主题不相关的回复存在,那我可以同意是蓝黑逍遥刀“工作认真负责”,否则你让我这两个little,tiny回复存在,又有什么问题呢?</P><P>我当然尊重这个论坛,就象我尊重Inter一样。但一些人的做法实在让我失望,包括蓝黑逍遥刀,包括撒沙同人。</P><P>TO 撒沙同人:</P><P>什么叫你没有责怪我的意思?我难道有什么可被你责怪的吗?我难道还要感谢你的“宽容”吗?</P><P>我不跟你客套,我的“好意”是有,但是是对别的国米球迷负责的好意;至于对你,我没有任何“好意”,因为我不喜欢你这样的作派。</P>

nicholas_lyb 发表于 2006-5-23 14:39:45

<P>TO 蓝黑逍遥刀:</P><P>anyway,我的帖子确实与版规违反也是事实。既然是违反了,删掉的话对也对,也没什么说不过去。我也不愿意多质疑你的动机了,我还是愿意相信你的解释的,因为你刚才的回贴够诚恳。我为先前对你的刚愎自用的判断道歉,你说的对,说你跟天使蛇鼠一窝之类的话,确实是我不够客观了。当然。。。你未做调查,就说我不是国米球迷,是天涯跟踪过来捣乱的。。。是不是也不太客观啊?哈哈,算了算了,大家都有说错话,算扯个平好了吧?</P>

一笑 发表于 2006-5-23 14:42:12

木头桩子 发表于 2006-5-23 14:44:34

<P>尼古兄弟,如果信得过我木头,那就听我一句:逍遥刀同志的那两帖处理,我也看到了,是没有问题的...他在21楼的回复,也真的是阐述了事实和缘由,还望你能理解。</P><P>另外,回到你说的“但其他的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吗?其他的权力在你上层的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吗?”。我还得卖老一下... 在这论坛,管理层的一些看法和意见,我都能比较清楚地知道。而且,从这么几年来看论坛的发展,这次撒沙事件,论坛管理层在处理意见和看法上,绝对不会存在你说的那些情况,我以我的人格来保证!很简单,如果想让这事不了了之,随便流走,那么我也不会荒废了工作不做,在这里花这么多口水来一一回复你的帖子,跟你长谈。这个帖子里我的回帖字数,绝对是近期我的最高,呵呵。</P>

nicholas_lyb 发表于 2006-5-23 14:52:20

<P>我先前怀疑ICN是不是真的有要追究撒沙同人抄袭的事情的决心,因为我觉得即便我的那两个回复确实有违规,但如果斑竹是有心追究这件事情的话,那就不妨让更多的人看到好了。我自问也算是比较守规矩的,所以也没铺天盖地得跟贴,只是在撒沙同人的帖子后面跟了两贴而已。我认为斑竹即便是应该按版规处理版务的,但如果是有心追究的话,那对我的两个回复睁一眼闭一眼也就算了。除非是不想追究,而且有故意放过他之嫌,所以才会连那两个小小的回复都不放过。所以我觉得有可能是在这件事情上,斑竹是得到了暗示或者说授意,要让这件事情波澜不惊得过去,所以才要把我那一丁点的声音都掩盖掉。我就是这个意思,没别的什么意思。</P><P>不过那都是先前的事情了,后来我一想,这样怀着恶意揣测别人,也未免太不心胸开阔了,而且看了蓝黑逍遥刀后面的颇有诚意的回复,我也愿意相信那只是误会,也许ICN还是有追究的意愿的。</P>

nicholas_lyb 发表于 2006-5-23 15:00:17

<P>TO 木头兄:</P><P>我说了,看了你和蓝黑逍遥刀的回复,我也愿意相信你们和其他的管理人员的诚意了。</P><P>我一直以为蓝黑的球迷,是最疾恶如仇容不得弄虚作假的。撒沙同人的抄袭,简直象是动摇了我的信仰一样。然后再看到相关的帖子,居然只是放在水区,(先前误会这里只是水区而已。。。)而我在主版的2个回复又被删除,所以我不免又有点失望,所以有了先前的揣测。不过看了你和蓝黑逍遥刀的回复之后,我想我的顾虑或许可以打消了,有些事情有可能确实是因为我不了解情况所导致。我愿意再次向你,向蓝黑逍遥刀和其他的管理人员致歉,我先前对你们的揣测,确实是不客观并且不公平的。你和蓝黑逍遥刀的诚意,我完全已经看到了。</P>

木头桩子 发表于 2006-5-23 15:08:07

<P>没有枉费我和逍遥刀同志费得这翻口舌。。。</P><P>我们所说的一切,只是站在一个论坛斑竹角度,涉及到会员对论坛理解部分的,我们会坚持我们的态度,会耐心解答。所以尼古兄弟也不要客气,道歉更不需要了,这是份内该解释的。</P><P>而至于撒沙事件的看法,我前面也说了,各人有各人的看法。就如这篇帖子一样(丝绸之路同志,对不起,在你帖子里与尼古同志就论坛态度探讨了那么多帖),会员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这些看法,斑竹是不会以斑竹身份做任何处理的,论坛就是言论自由的地方。这个事情到现在,绝对不算一件小事了,讨论的人也这么多。我只能说,无论我是否是斑竹,我都是抱着宽容的心去看待这个事情的,这种态度,不涉及到论坛管理,不涉及到个人感情,只是简单的人生态度。我个人就是这样,更多的宽容心。</P>

nicholas_lyb 发表于 2006-5-23 15:11:13

忘记了。。。再跟lz倒个歉。。。一不小心占了你的帖子,说了这么多不相关的事情。。。sorry啦。。。

一叶萧寒 发表于 2006-5-23 15:13:37

<P>几天没来,就读到丝绸之路这里的帖子。老实说撒沙的文风我很不赞同,一贯认为写出来存心就是让人看不明白的。对他这种抄袭的做法是更不赞同。</P><P>如果说不是楼主点明了他是卖文为生,也许我会非常的鄙视他。不过既然是生活来源,那就不同了。没有谁会说自己在生存之路中没有使过坏吧。</P><P>至于nicholas_lyb 兄:第一段话就当与你共勉,我支持你的做法。对于文抄公不必客气,这个诚然。但所谓无君子不养艺人,提到这一层上,那也就得过且过了。你大肆宣传此事,岂非要砸人家饭碗?</P><P>更何况论坛之上,你不喜欢他,不看他的帖也就是了,与你也并无损失。对他却大有裨益。岂非大积阴功,何乐而不为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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