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阿查茶馆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7]梅刑初字第01号
公诉机关:梅阿查检察院。
被 告 人:贝冈齐,男,出生年月不详,异族,意大利热那亚人,系足球裁判。因本案于2007年3月1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梅阿查回收站。
辩 护 人:张三,李四,梅阿查糨糊律师事务所律师。
梅阿查检察院以梅检刑诉(2007)第0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贝冈齐犯受贿罪,渎职罪,于2007年3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3月1日公开审理了本案。梅阿查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木头桩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贝冈齐及其辩护人张三、李四到庭参加公诉。现以审理终结。
梅阿查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贝冈齐为图钱财,在2007年3月1日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第26轮比赛中,借执法国际米兰VS乌迪内斯的裁判工作,在国际米兰主场观众及全球数以万计的主队球迷众目睽睽下,在比赛中多次做出对国际米兰不利的执法裁判,在国际米兰先失一球的不利情况下,对乌鸡队球员暗算国际米兰21号索拉里以及在禁区内手球等一系列恶劣行为视而不见,最终致使国际米兰1:1战平乌队。被告人贝冈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渎职罪,依法应予严惩。
被告人贝冈齐对被指控事实作了供认。贝冈齐的辩护人对起诉指控贝冈齐犯受贿罪的事实及定性提出异议,对渎职罪的指控无异议,但以贝冈齐为先天性1000度近视以及并无主观故意打击国际米兰为由,建议法庭对贝冈齐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贝冈齐于2007年2月28日收到一汤姓男子2000元现金,授意其在2007年3月1日执法的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第26轮国际米兰VS乌迪内斯的比赛中做出对主队不利的判罚,以此达到其足彩竞猜牟利的目的。贝冈齐当场将2000元现金退回,声称打压国际米兰是他本赛季一项目标之一,提供免费服务。后经有关部门鉴定,2000元现金为假币,汤姓男子涉嫌商业欺诈,持有及使用假币及不正当竞争罪,另案处理。同年3月1日,在当场比赛中,贝冈齐对国际米兰实施主观上的持续打压,对乌队队员的各种犯规视而不见,见而不理,理而不判,反而对国际米兰队员矫枉过正,对主队前锋C18出示黄牌警告,直接导致该队员下场比赛停赛。最终,在贝冈齐及乌队作祟下,国际米兰主场被1:1逼平,17连胜纪录终结。同时面临C18停赛,AD肌肉拉伤,C14,坎比伤停等诸多不利因素,考虑到未来一段时间内,国际米兰的赛程吃紧,后果相当严重。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证人汤某,陈述事实,2007年2月28日曾找过贝冈齐共同密谋被其拒绝,同时表白自己正欲借执法本场比赛在意大利扬名立万。电视台主持人CHONO619提供的比赛录象中,可以清晰的看到:比赛49分钟,C18突入禁区被2名乌队队员关门夹击倒地,贝冈齐不但不判罚点球,反到对C18出示黄牌,导致C18缺席下轮联赛。第60钟,乌队26号莫塔在无球状态下肘击主队21号索拉里,贝冈齐继续装聋作哑。第82分钟,布尔迪索被对方压倒,好在没有大碍。菲戈左侧开出任意球,马特拉齐后点争顶被纳塔利拉倒,他的头球又打在对方后卫右臂上,他要求判罚点球,但主裁判置之不理。梅阿查法院根据被告人贝冈齐辩护人陈述,对贝冈齐视力鉴定。梅阿查医院医师我是水妖《鉴定报告》证实:贝冈齐视力左右眼裸视均为1.2。完全正常。
本院认为:被告人贝冈齐为达到在意大利扬名立万的目的,采取放任不理态度,纵容乌队队员恶劣行为,同时对国际米兰队员实施双项标准,已经违背身为一名裁判起码的职业操守。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负面影响极大。其辩护人以贝冈齐高度近视为由建议从轻处罚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其依据的《鉴定报告》经查系长期为斑马看病的兽医做出,不具效力。同时,对于贝冈齐受贿罪的指控证据不足。为维护联赛秩序,作到公平,公正,公开,依照《梅阿查刑法》第二百条第三项和第六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下:
一、被告人犯滥用职权罪及渎职罪,以渎职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执法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万;
二、鉴于其虽然视力正常,但是心灵视力为弱视加散光,服刑期间严禁贝冈齐睁开眼睛进行一切活动。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CN高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予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审判长:小贝
审判员:贝贝
审判员:泊泊
2007年3月1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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