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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寰宇关注】周继红于芬分赃不均事件(终于准备诉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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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8 21:11:5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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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质疑体育总局结论 称奖金发放清单涉嫌造假

资深跳水教练于芬28日对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关于“检举门”的表态提出疑问,并且指出涉及自己的奖金发放清单涉嫌造假。

  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相关负责人27日表示,2008年1月30日,我们收到于芬反映跳水队领队周继红贪污其奖金问题的举报信。经监察局协调,游泳中心组织人员就于芬举报信中提及的7名运动员18笔奖金发放情况逐一进行了核查。期间翻阅了有关财务资料,除于芬自己领取的奖金外,其他奖金由5人代为领取。核查结果表明,奖金发放手续清楚、完备,不存在周继红个人侵占奖金问题。

  但是,于芬28日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时称,她并未委托其他人为自己代领奖金。在上文提到的“5人”中,有些人她根本不认识,而有人已经向自己证实从未为她代领过奖金。因此,于芬认为奖金发放清单上的签名存在造假的情况。

  于芬表示,这件事也反映出游泳中心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在问题。这么多的钱,由这么多不同的人代领,而且没有当事人的委托,很容易造成混乱。于芬称,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跳水部的某位领导曾经告诉她,跳水队的奖金就是由周继红分配的。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今年1月28日,于芬将一封检举信交给国家体育总局纪委。于芬在检举信中写道,自己指导过的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周吕鑫、林跃、王鑫等多名中国跳水队队员,在奥运会、世界杯等国际大赛上多次获得冠军、亚军。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作为教练的于芬应当获得高达数百万元的奖金,但于芬只得到十几万元。于芬因此怀疑中国跳水队负责人周继红私吞自己的奖金,并请求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对此作出深入调查。

  今年3月,于芬第一次通过媒体公开检举周继红,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及相关人士只是以“账目没有问题”予以回应。上周四晚,这封针对周继红的检举信在网上曝光,随后几天,于芬检举周继红私吞奖金一事再度成为热点。面对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态度仍旧是“账目没有问题”。于芬多次公开表示,如果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账目确实没有问题,游泳中心就应当公示自己签收奖金的明细表以正视听。游泳中心对此则未予答复。

  游泳中心为什么不能公示自己签收奖金的明细表,是于芬一直想要弄清楚的问题。她还表示,更为困惑的是,自己的检举信递交到国家体育总局纪检部门已经9个月,但总局纪检部门直到27日才通过媒体发布了一个表态声明,却始终没有给自己作为检举人一个明确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我国著名行政诉讼法专家、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在举报人举报3个月内给予举报人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的答复;如果被举报人的案情轻微,纪检监察部门可内部处理,如果案情严重,纪检监察部门应请求检察机关介入处理。”

  于芬则向记者表示,总局监察局和纪检部门从未就她举报周继红一事给过明确的调查结果。仅在今年4月,总局纪检部门约见过她一次。当时,有关人员给她宣读了奖金签收清单,请她确认哪些奖金她领取过,哪些没有领取过。在发现有5人“代她领取奖金后”,于芬当即指出,她没有委托过这5人代她领取奖金,也没有从这5人手中拿到过任何奖金,这5人中有的人她甚至都不认识。于芬曾请求纪检部门对这5人为何代我领取奖金作出调查,纪检部门却把调查情况的责任推给了游泳中心。

  《中国青年报》说,于芬还进一步向国家体育总局纪检部门反映,在自己找到5名代领者中的一人后,发现这名代领者的签名是被人复制到奖金领取单上的。这名代领者已经为于芬的律师写下书面证明,证明自己从未为于芬领取过任何奖金,他的签名完全是被人冒用。

  于芬说,她还发现,在国家体育总局纪检部门向自己宣读奖金签收清单时,有一笔奖金数额是16·8万元,但自己实际收到的金额只有13万元,而中国跳水队留存的单据上却注明为19万元。

  据于芬的法律顾问介绍,现在需要弄清的一个基本事实是,这么多的奖金现在到底在哪?是被别人领走了,或是仍在跳水队,还是被其他人侵吞了?如果还在跳水队,可以采取内部行政手段解决;如果有人冒领,可以采取民事途径解决;如果是虚构身份,则涉及到欺诈和诈骗;如果其他人利用职务之便占有,便是贪污的问题了。

[ 本帖最后由 interyangs 于 2008-10-28 21: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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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17)Allievi

国际米兰助理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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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9 01:55:14 |只看该作者
不知为啥,我到更愿意相信于芬说的是真的,怪了[w007] ~~~
斯坦,欢迎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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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9 12:22:02 |只看该作者
从黄玉斌到李永波再到现在的周继红,我越来越相信体育总局其实比中国足协还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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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9 12:23:34 |只看该作者

周继红身在国外继续沉默 于芬已做好被诉诽谤准备

前天,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部门就于芬举报国家队领队周继红侵吞其百余万奖金一事作出公开答复,认定举报内容和周继红没有关系,于芬应获得的那部分奖金早已经由其他5人代领完成分配。对于这样的答复于芬并不同意,她已经协助法律顾问准备相关诉讼材料,接着将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于芬怀疑奖金代领一说

  前天,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负责人证实,“翻阅了有关财务资料,除于芬自己领取的奖金外,其他奖金由5人代为领取。核查结果表明,奖金发放手续清楚、完备,不存在周继红个人侵占奖金问题。”

  “那5个人是哪5个人?即使真的有代领,是否经过我的授权或是他们电话提前核实的。我的法律顾问已经在准备相关起诉材料,然后会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的。”昨晚于芬在电话中向记者介绍说,这样的答复有些经不起推敲。

  事情的确有些蹊跷,因为代领的5人从未因为奖金交割和于芬发生关系。“我自己可以领一部分,那为什么不可以领其他数额更大的。而且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北京,我有什么不便会让人代领。上百万的钱,不是小数额,跳水队为什么不给我打一个电话证实一下,就把钱给别人了。”于芬认为这是一个无法成立的说法。

  “我现在仅和其中一个代领者取得了联系,但是他说自己不知道怎么卷了进来,因为他没有代领过我的奖金。”于芬也有些纳闷,如果所谓的代领者真的有签字代领行为,那么这么多年都没有给自己就已经涉嫌犯罪。“我希望跳水队公布代领者的名单,这是对大家都负责的结果。”于芬目前正在准备诉讼材料,她希望检察机关给出一个更为准确的结果和结论。

  周继红继续沉默

  作为中国跳水军团横扫世界的掌舵者,最近几年有关周继红的争论和非主流声音一次次萦绕在公众耳畔。面对一些外界质疑,包括最近再次被热炒的侵吞于芬奖金话题,周继红像往常一样选择了立身众人视野之外。

  昨天记者再次拨打周继红的手机,但是一直无法接通。作为同时来自湖北武汉的国家队跳水重要人士,于芬进入跳水领域更早一些。“北京奥运会之前的国家跳水队集思广益大会时,我们还见面了,在那次会上我还作了演讲。准确地说,我们之间没有什么私人恩怨在里面,大家都是在为中国跳水而努力着。”于芬在电话中介绍说,自己也是很尊重中国跳水队这些年取得的优异成绩,并认为周继红在行政管理上做了许多工作。

  “但是我们现在说的是两码事,毕竟这涉及到奖金,是一个容易导致人犯错的事情。”于芬甚至做好了别人起诉自己诽谤的准备,“前提是你有证据,在法律上是讲究证据的,是我的错我就承担。”

  昨天记者试图通过别的途径联系到周继红,毕竟别人的一些指责和公开的举报已经令这位中国跳水队掌门人名誉受损,但记者一直没有联系到周继红本人,只是跳水队一位没有透露名字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周领队目前在国外,参加国际泳联的一个会议”。随后记者登录了国际泳联官方网站,却没有找到最近有什么会议安排。

  下月初,国家跳水集训队就将在北京集中,而于芬的诉讼也将进入司法程序。或许到那时,真相就将慢慢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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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9 12:25:46 |只看该作者

奖金去向成于芬诉讼关键 道出死追不放真正目的

昨天,清华大学跳水教练于芬针对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周继红没有侵占奖金”的表态表示愤怒,她说自己已聘请律师,正在搜集相关法律证据,如果得不到公正的解决,她将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于芬:奖金发放单签名是假的

  前天总局监察局通过新华社作出回应,称游泳中心组织人员就于芬举报信中提及的7名运动员18笔奖金发放情况逐一进行了核查。其间翻阅了有关财务资料,除于芬自己领取的奖金外,其他奖金由5人代为领取。核查结果表明,奖金发放手续清楚、完备,不存在周继红个人侵占奖金问题。

  但是于芬昨天再次回应,她表示自己手上有一些证据,可以证明奖金分配确实存在问题。于芬说,在自己递交检举信后,随后9个月里,相关部门今年4月约见了她一次,给她看了一份奖金清单,让她确认领取过哪些奖金。

  “在纪检部门给我的奖金清单中,有5个人给我代领过奖金,但我自己根本不知道,更没有拿到这些钱。况且没有我的委托书,这些我甚至都不认识的人怎能代领我的钱呢,这件事本身就有很大的问题。”

  据了解,于芬已经找到了一名代领者,代领者告诉于芬,自己确实没有领取过奖金,就连领取单上的签名,也是被人顶替,是假的。于芬称,国家跳水队有人告诉她,跳水队的奖金一直是周继红来分配。

 律师:首先需要弄清钱的去向

  于芬说:“我的法律顾问告诉我,从现在手头上的证据来看,如果走法律程序,有可能追回这些奖金。”

  一位打过类似官司的律师分析,于芬的奖金现在石沉大海,首先需要弄清这些钱的去向。如果于芬说的情况确实存在,那么这涉及民事侵权,构成了侵占他人财产;如果有人冒名领走,且数额非常巨大,则构成诈骗;如果被内部侵吞,就会涉及贪污。

  于芬强调,自己对奖金问题死追不放,要钱并不是主要目的。首先这些钱是自己应得的,再者说,游泳中心账目不清楚,对于自己奖金被拖欠一事,至今也没能给出明确说法。

  于芬希望通过自己的反映,公开并解决其中的问题。“在说这件事的时候,我一直是摆事实,讲证据。其实我没有和任何人斗,也不是想攻击谁,我只想解决问题。既然游泳中心说奖金发放没有问题,为什么不能把账目明细都公布出来?到底是谁在中间操纵,多年来一直控制跳水队的奖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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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9 12:26:22 |只看该作者

于芬:我希望得到3个解释 奖金账目明细何时公布?

  在国家体育总局就某些媒体热炒的“中国跳水队奖金分配问题”进行回应后,当事人之一的于芬昨天接受了本报采访,于芬表示,奖金一事与她无法重返国家队执教以及与周继红的私人恩怨无关,她的目的是想搞清楚,数百万的奖金被侵吞背后是谁在操控?

   “未找人代领奖金”

  记者:你已聘请律师,并将“侵吞奖金”的相关证据递交给了检察机关,可以说是做好了“对簿公堂”的准备。

  于芬:游泳中心一直没有把账目的问题解释清楚,目前关于我奖金代领问题还有三个疑点:第一,监察局的账目显示每笔奖金都有代领人,但事实上我根本没有委托过任何人代领奖金;第二,代领奖金者需要有委托证明,这样才能把奖金给他,但这笔钱却被随便发给了“任何人”;第三,游泳中心公布了账目条款,但没有公布谁来代领,这个钱具体发给谁,请公布出签收证明,用白纸黑字说话。此外,我找到了一位曾在代领人签名栏中出现过名字的人,这个人也能作证,他并未领过这笔钱,那这是不是说有人在做假账,做假签名?

 “幕后操纵者是谁”

  记者:你曾说“打官司”并不是为了拿回这笔钱,而是想知道操作奖金事件的“幕后人”是谁。

  于芬:的确是。现在这笔钱到底谁拿了已不重要,给谁也无所谓了。我希望得到三个解释,第一,请游泳中心公布奖金分配原则,现在我不清楚中国跳水队的奖金多年来到底是怎么分配的,游泳中心说是财务分配,但跳水部的一位官员告诉我是跳水队领队在进行计算和发放,这中间有矛盾,需要交代和解释。如果按照监察局说是跳水队、跳水部提出方案,由办公室和财务复核,那进行这些程序的依据是什么?第二,公布奖金发放的具体清单;第三,这些不明账目的背后,总有个人在操作,到底是谁有问题?

  “希望司法介入”

  记者:“奖金事件”在奥运会后再次掀起风波,而这些纷扰还包括你与中国队领队周继红之间的私人恩怨,以及你多年来无法重返国家队执教等问题。

  于芬:现在只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奖金问题”,这和我能不能重返国家队执教,清华跳水队的队员能不能进国家队没有关系。

  记者:你希望通过司法介入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于芬:也不是我期望一个什么结局,而是要一步一步地看状况,现在这个问题已经越来越清晰了。实际上在去年我就希望组织上能给我一个解释,这笔奖金到底有没有问题,但组织上不能给出回答,现在才考虑司法介入。实际组织上能把问题解决了,当然是最高兴和圆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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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avera

感怀伟大的亡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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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9 16:30:03 |只看该作者
都这样,王军霞离开马俊仁,马俊仁也强行侵占所有奖金,前些年的火车头长袍的两个女的上京打官司也是这事,相信周继红绝对不干净。狗咬狗,一嘴毛
Mancio sei la nostra luce, indicaci la via....
曼乔是我们的指路明灯,引领我们走向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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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idente

邪恶的小正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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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9 20:35:09 |只看该作者
快点打起来我们好看热闹的
一期荣华一盃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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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21:15:39 |只看该作者

周继红继续对检举门保持沉默 “参加会议”疑似推脱

  作为中国跳水军团的掌舵者,最近几年有关周继红的争论一次次萦绕在公众耳畔。面对一些外界质疑,包括最近再次被热炒的侵吞于芬奖金话题,周继红像往常一样选择了立身众人视野之外。

  记者再次拨打周继红的手机,但是一直无法接通。作为同来自湖北武汉的重要人士,于芬进入跳水领域更早一些。“北京奥运会之前的国家跳水队集思广益大会时,我们还见面了,在那次会上我还作了演讲。准确地说,我们之间没有什么私人恩怨在里面,大家都是在为中国跳水而努力着。”于芬在电话中介绍说,自己也很尊重中国跳水队这些年取得的优异成绩,并认为周继红在行政管理上做了许多工作。

  “但是毕竟涉及到奖金,是一个容易导致人犯错的事情。”于芬甚至做好了别人起诉自己诽谤的准备,“前提是你有证据,在法律上是讲究证据的,是我的错我就承担。”

  记者试图通过别的途径联系周继红,跳水队一位没有透露名字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周领队目前在国外参加国际泳联的一个会议”。随后记者登录了国际泳联官方网站,却没有找到最近有什么会议安排。

  下月初,国家跳水集训队就将在北京集中,而于芬的诉讼也将进入司法程序。或许到那时,真相就将被慢慢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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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21:16:10 |只看该作者

游泳中心:有必要公布账目吗? 暂不考虑澄清细节

针对“于芬举报周继红侵占巨额奖金”一事,此前游泳中心一直保持缄默。昨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游泳中心主任李桦认为,中心与总局监察局分别回应过此事,因为事实清楚,暂时也没有考虑召开发布会澄清细节。

  日前,接受采访时,于芬反复强调,如果游泳中心账目没问题的话,为什么不公示自己签收奖金的明细表。对此,李桦显得无可奈何,谈话过程中还苦笑了一声。“你觉得我们有必要向媒体公布账目吗?(游泳)中心此前回应过一次,监察局也回应了,账目清楚,没有问题。她要这么弄,你觉得我们应该怎么办?”李桦反问道。

  对于此事是否进入司法程序,以及进入司法程序后游泳中心如何应对,李桦表示暂时尚未研究。“我刚从国外回来,还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现在也没有商议要不要再解释一下这个事情。”李桦说。

 队员表态: 启蒙教练所得由中心确定

  昨晚,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跳水队员证实,确实存在于芬提到的奖金发放规定(教练员带一名队员满4年,在该队员离开后的两年内应享受同等奖励,两年以上的按比例发放奖金),但最终核发比例及数额由游泳中心确定。

  该队员透露,她们获得的奖金30%为个人所有,30%归教练员所有,另外40%归国家所有(实际为中心提留),而启蒙教练的奖金就是从最后一部分中提取。

  不过,根据《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第三章第15条规定,教练员奖励具体金额由单项协会评发,第16条指出,启蒙教练的奖金由单项协会审批发放。该运动员表示,据他了解,启蒙教练所得最终由游泳中心确定。

 律师解析:于芬诉讼主体非周继红

  本报讯 前日,总局监察局表态“不存在周继红侵占奖金问题”,而于芬正在寻求司法介入。律师许子栋在剖析事件时指出,从目前的情况看,于芬的诉讼主体应该是代领奖金的5个人,而非周继红。

  许子栋曾帮艾冬梅等人打过状告教练王德显的官司。他指出,如果于芬真的没有拿到奖金,那么5个代领的人就可能涉嫌侵占他人财产。“知道谁把钱领走了,就可以直接起诉他。”许子栋表示。

  不过,于芬指出5个代理人中有人可以证明并未代领过奖金,其签名是别人写的。许子栋表示伪造签名也属违法,“从目前的情况看,伪造签名还属于民事范畴,不过情节严重的话,也会构成刑事诈骗。”

  许子栋同时认为,一旦于芬揭发“周继红私吞奖金”不实,她也构成侵权。“她在博客和接受采访时都说到这个事,如果不属实,那就构成侵犯名誉权,严重的话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

[ 本帖最后由 interyangs 于 2008-10-30 21: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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