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 发表于 2007-11-8 10:06:10

<P>俱乐部老板雇佣了球员,太喜爱这些球员是没错的,但是喜爱和溺爱能一样么?比如雷科巴的超级薪水,合理么?同样为球队效率,萨内蒂不够忠诚?托尔多贡献更少?无论如何,这种异乎寻常的喜爱,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P><P>所以关于对莫拉蒂的质疑,请某些人就不要强词夺理了,说实话,就是莫拉蒂卖掉国际米兰,难道就没有其它老板接手?莫拉蒂家族也不是一直经营国际米兰的,国际米兰的队徽,都可以在银行作为重要的抵押物品,其品牌价值,不是莫拉蒂赋予的,而是历史赋予的。</P><P>我尊重莫拉蒂的付出,但是我不能认同他管理球队的方式。</P><P>在其它场合,经典著作读没读过,其实并不重要,这是人家自己的事,和我无关,但是既然在文章中引用了经典的内容,至少应该懂得其含义,否则如何运用?</P><P>在这个问题上,我说说我的真实想法,一般来说,引用经典著作,如果运用准确,往往是给自己的文章提供了强大的支援,虽然说讨巧,也确实是因为经典著作的内容有足够的说服力。不过错误引用,东拉西扯胡说八道的时候,实为常见,其实不过是扯经典著作的虎皮,却蒙在了笨狗的身上,吓唬人玩儿呢,这非常的讨厌,往往是作者装点自己的门面,以为别人不明白,说实话,挺恶心人的。</P><P>我等磊落男子,最不屑这种行为,我错对是我自己的事,我是平庸是聪敏也是我自己的事,用不着搞这些玩意。</P><P>我其实很想回敬楼主的是,我实际上一直再说你是个装B贩子,你还敢说我炫耀知识,我和你的不同在于,我有知识来炫耀,你不过是装作有知识来炫耀,你差着级数呢。</P><P>你还敢引用托尔斯泰不接受诺贝尔奖的典故来装点自己,吹牛比你也不知道上税。</P>

f4greg 发表于 2007-11-8 11:29:43

<B>以下是引用<I>hmgogolove</I>在2007-11-8 9:39:24的发言:</B>
<P>关于萧寒指出的那些问题,我也同意,对于把自己不知道不熟悉的东西拿出来,“引用”也好“卖弄”也罢,都是一件让人反感的事,何况还是“错误的”引用。同样,对于“你读过什么什么没?”,“研究过什么什么没?”的逼问我同样反感,别说什么《社会契约论》《人权宣言》,就连足球也有人这么逼问嘛,比如马德兴拷问其他足球记者的经典语录:“你懂足球么?傻逼懂么?”。我都没读过,都没研究过,都不懂,我闭嘴,只是我希望那些逼问“你读过什么什么没?”“研究过什么什么没?”“你懂什么什么没?”的人真的读过,真的研究过,真的懂,否则就是半斤对八两。</P>


<P>我想你弄错了一件事</P>
<P>比如你的论文被审核的时候,教授是有权让你指出你所引用的是在哪本书哪段里的</P>
<P>同样,在法庭上,“谁提出谁举证”这条原则你想必也听过。</P>
<P>即然楼主整篇文章都在卢梭卢梭,契约契约</P>
<P>那么我作为读者质疑一下有什么不可以呢?</P>至于语气固然激烈了点,但这也是对楼主的态度而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8 11:31:25编辑过]

f4greg 发表于 2007-11-8 11:33:58

<P>我觉得这就可以上升到精华的标准了,</P>
<P>即然本文在丝绸的论证下立论的基础就不成立而作者根本无法反驳(就象论文的一项基本数据是伪造的)</P>
<P>那为什么精华还不取消呢?难道就因为楼主码字多?</P>
<P>否则这不是鼓励拉虎皮作大旗麽?</P>
<P>想起前两天,一个论坛里也有一篇扯到卢梭</P>
<P>他们的一个版主回了句:原来现在不流行叔本华尼采,改卢梭了啊</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8 15:16:14编辑过]

pan303 发表于 2007-11-8 11:35:09

看得我晕乎乎的.....想睡

谢知难 发表于 2007-11-8 12:13:39

昨天晚上做梦,老是叫54的名字,害得老婆以为我外遇了。强烈要求确认其性别,不然我跳进黄河洗不清了,万一是个哥们我还梦见他,那不是汗死??

hmgogolove 发表于 2007-11-8 12:41:40

<P>汗一个 楼上的 阿海说54是美女,54没反驳即默认啊~所以54一定是美女!但这事你知,我知,阿海知,54知,就是千万别让你老婆知道~</P><P>to f4greg:你说的我能明白,我也更倾向丝绸对契约论的阐述(毕竟只有丝绸在阐述),over。</P>

▄︻┻┳═ 发表于 2007-11-8 13:06:34

对与错的问题,被说成了倾向性问题...可怜的丝绸...

骆驼刺 发表于 2007-11-8 13:16:52

恩!下面我们开始讨论在cn适合不适合引用av论坛斑竹的话这一话题哈!反正话题已经转移了!那就彻底点吧!

反正我个人是认为不是太合适!当然只是我个人意见!

f4greg 发表于 2007-11-8 15:14:51

<B>以下是引用<I>骆驼刺</I>在2007-11-8 13:16:52的发言:</B>
恩!下面我们开始讨论在cn适合不适合引用av论坛斑竹的话这一话题哈!反正话题已经转移了!那就彻底点吧!

反正我个人是认为不是太合适!当然只是我个人意见!

<P>用得着么,隐去AV那两个字也就是普通探讨一下论坛精华的问题麽</P>
<P>即然54这么提出来了,那我也就跟风质疑一下本贴被加精的事情</P>
<P>难道说有规定发言不许出现“米兰,AC”等字样?</P>

sjz风之子 发表于 2007-11-8 16:08:41

<P>恩</P><P>又看了一遍</P><P>强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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