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翼LI 发表于 2007-11-4 02:05:42

愛後餘生 发表于 2007-11-4 02:50:14

<P>我也觉得应该加精 这篇文章和54那篇一起加精</P><P>观点不同没关系 只要文章精彩 思想没有问题 那都应该加精 特别是这种议论性的好文章 同时出两篇 更加难得</P>

hmgogolove 发表于 2007-11-4 08:45:26

<B>以下是引用<I>阿海</I>在2007-11-3 19:40:03的发言:</B>


偷偷地告诉你  54是姐姐  而且是个美女

一叶萧寒 发表于 2007-11-4 09:51:10

占楼,赢了球再来编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4 9:55:46编辑过]

▄︻┻┳═ 发表于 2007-11-4 10:04:48

此文有点裹脚啊.....

邢育森 发表于 2007-11-4 11:52:35

<P>再说一次</P><P>现在的我们很好。。。。。</P><P>就像很多姚黑</P><P>易黑的存在一样</P><P>心里有问题他们。。。。。。</P>

9号监狱 发表于 2007-11-4 15:56:30

<P>天涯的大市民啊,呵呵</P>

杨威利 发表于 2007-11-4 17:33:42

<B>以下是引用<I>老夫少狂</I>在2007-11-3 23:04:28的发言:</B>

<P>               虽然和54关系不错,但我还是认为这篇该加精,论坛应该是个百花齐放的领地,一个好的论坛应该给大家这种自由交流的氛围,论坛有54和楼主这种帖子应该是CN之福。何况楼主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就事论事,我是受教颇深,所以有些人的个人攻击就显得不可思议。</P>
<P>               我希望看到版主给个公道,不要让大家失望。</P>



本来就是,对于帖子的评判标准要一视同仁,
那些一口一个"准确概念"的朋友,请不要谈得太较真.
如果我们可以把"契约论"的原文翻出来,一个字儿一个字儿的咀嚼.
估计LZ是讨不了好,你自己的发言同样也是废话一篇.

丝绸之路 发表于 2007-11-4 19:01:28

<P>他把不是契约的东西,说成是契约,这样偷换概念,也许能得到某些人的认可。</P><P>不过,如果他自己不能够准确的使用这些基本定义,这样写帖子,就有玩弄概念之嫌,我不明白这种明显的硬伤,怎么能在各位眼中无视?</P><P>比如说,李闯王抵挡住了清兵,最后统一了中国,这种东西写成yy小说无人有意见,如果按照历史来写,能行么?</P><P>别拿言论自由来说话,我说不能加精,并不表示不允许帝国大市民发言,言论自由是保证发言的合理权力,但是对于论坛来说,对于明显的错误,是不应该加精给于鼓励的,传播观点,不能传播明显的错误。</P><P>那样很丢人。</P>

freezhuyn 发表于 2007-11-4 19:38:09

<B>以下是引用<I>丝绸之路</I>在2007-11-4 19:01:28的发言:</B>
<P>他把不是契约的东西,说成是契约,这样偷换概念,也许能得到某些人的认可。</P>
<P>不过,如果他自己不能够准确的使用这些基本定义,这样写帖子,就有玩弄概念之嫌,我不明白这种明显的硬伤,怎么能在各位眼中无视?</P>
<P>比如说,李闯王抵挡住了清兵,最后统一了中国,这种东西写成yy小说无人有意见,如果按照历史来写,能行么?</P>
<P>别拿言论自由来说话,我说不能加精,并不表示不允许帝国大市民发言,言论自由是保证发言的合理权力,但是对于论坛来说,对于明显的错误,是不应该加精给于鼓励的,传播观点,不能传播明显的错误。</P>
<P>那样很丢人。</P>



晕!何必呢?
这和什么"言论自由"没关系,我只是觉的,不管什么观点,平等的摆在桌面上,大家一起讨论,这
就是论坛,帝国的文章我看了,虽然很长,但还是耐心的看了,观点都错了么?也许吧,有些
观点我也不同意,但是有看问题的视角还是独特的,我虽然没看过54的那篇文章,可我觉的帝
国的文章文笔和思路都不错的,一样是一道视觉大餐
难道观点错的文章就不能和所谓"和谐"的文章一样"精华"的吗?什么是"精华",我原本不知道,
但看见某某的&lt;闭嘴&gt;都"精华"了,那这篇文章,我想不出什么理由不"精华"

PS:我本来不反感"卫道士",但我反感"卫道士"总是跳出来,那样就变成了"伪道士"
      那样其实更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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