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的调整,只不过为四川和四川人得名制造了依据,毕竟还不是命名本身。这正像宋真宗作出分益、梓、利、夔四州的决定后,并未立即产生四川的命名一样,只是在过了大约110年,即到了[北宋]末年执政的宋徽宗时,他才在一份诏书里,把这四州简称作“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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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0 v+ V) F, Z6 H" H" M, ^ “四川人”作为一个他称、一个与外省人相区别的独立的概念,只有到了四川与外省人民的交道频繁,因而有了明确划分的需要的时候,它的出现和使用才会水到渠成。这个时候,只有到清初移民出现高潮,形成所谓“湖广填四川”运动的时候才有可能出现。由于来自各省移民,在四川境内屯垦,免不了发生各种矛盾和冲突。为了区分他们的原籍,便会在使用陕西人、湖广人等的同时,不可避免地要产生“四川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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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7 h) T2 D) P9 V6 s" Y( ~ 在这一背景下,[清代]的[fly]<B>康熙皇帝最先在一道诏书中,正式使用了“四川人”的概念</B>[/fly]。他在1712年的一道圣谕中说:“湖广、陕西人多地少,故百姓皆往四川开垦……湖广入川之人,每每与四川人争讼,所以,四川人深怨湖广人。”在这里,四川人是与湖广人相对应的独立和清晰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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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此前,明末清初就在四川传教的法国天主教传教士古洛东(Gourdon),在其所撰的《圣教入川记》一书中,一直是使用“成都人士”、“成都百姓”、“四川人民”、“川人”、“川民”这样一些词汇来称呼当地的居民。唯一例外的是,他使用了“非四川人”来区分一个叫利司铎的传教士,请求张献忠部刀下留人,准予赦免。在外国人的目光中,也仅此而已,不过把与四川当地居民相区别的外国人,称之为“非四川人”,而并非专指“四川人”。可见,“四川人”这个名称,还真是从康熙大帝的诏书中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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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6 5:21: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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