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
发表于 2008-4-7 13:39:03
exp
你那个没有争议了,参见我引用的规则修改。03年后你的疑问解答了。
那可不一定……
你还是可以看看瑞士对韩国那个入球的视频。那个可就是脚触球的。也得利了。整个过程是A1传球给在位的A2,却被防守方韩国某B一脚捅走,落到越位位置上的A3,A3进球。
按照规则,A1传球的瞬间,A3越位,A3获得球是通过了某B的 rebound,因而“越位位置获益”,请问为什么他的进球有效……
任何法律法规都是有漏洞的……
丝绸之路
发表于 2008-4-7 14:05:59
韩国那个进球,是破坏球,不能算是打腿球,算是有控制权。
昨天那个属于射门弹在腿上,所以符合最近规则的解释。
exp
发表于 2008-4-7 14:09:43
原帖由 丝绸之路 于 2008-4-7 14:05 发表 http://bbs.inter.net.cn/images/common/back.gif
韩国那个进球,是破坏球,不能算是打腿球,算是有控制权。
昨天那个属于射门弹在腿上,所以符合最近规则的解释。
我没看昨天的球,也没打算说昨天的球,我只是说越位的规则。韩国那个球可以算破坏,那么守门员扑出来的球,就为什么不能说是破坏了?
克鲁伊莫奇红
发表于 2008-4-7 14:20:05
赢球,就是好开心.
hmgogolove
发表于 2008-4-7 14:24:16
守门员那个叫rebound肯定没问题 规则上写了 韩国那个 考虑控权?主动被动?
有可能 有没有英语达人解释一下rebound在足球领域的定义啊?
查了半天没查到。太阳!
exp
发表于 2008-4-7 14:33:12
守门员那个叫rebound肯定没问题 规则上写了
给个地址,我看看。要原文的。
丝绸之路
发表于 2008-4-7 14:43:00
原帖由 exp 于 2008-4-7 14:09 发表 http://bbs.inter.net.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没看昨天的球,也没打算说昨天的球,我只是说越位的规则。韩国那个球可以算破坏,那么守门员扑出来的球,就为什么不能说是破坏了?
这个你没理解,守门员扑球和防守踢球,涉及的是两个范围,守门员那个,多年来都算是攻击过程内的功方射门,守门员此刻不涉及控制权,但是如果守门员接到了射门,主动传给后卫的时候,就没有越位了。后卫破坏球以前总是算有控制权,所以不算攻方传球或者射门,最新规则解释,攻方射门的时候,弹了后卫的腿,也不算后卫的控制权,明确概念了。
不用争执了,如果没有明确这个规则,昨天的球就是有争议的判罚,明确了这个规则,昨天就是标准越位。
hmgogolove
发表于 2008-4-7 14:43:41
http://www.thefa.com/NR/rdonlyres/095F9568-466D-4D71-ABF5-C1253A1C28FD/97756/LOTG2006_e.pdf
64页 图10
The shot by a team-mate (A) rebounds from the goalkeeper to player (B) who is
penalised for playing the ball having been previously in an offside position.
http://photo1.bababian.com/upload9/20080407/8F655C597C2FBE38BB3D657F75820E90.jpg
[ 本帖最后由 hmgogolove 于 2008-4-7 15:12 编辑 ]
hmgogolove
发表于 2008-4-7 14:46:56
我觉得丝绸解释控权这个有道理,不过在规则里缺乏明确阐述
丝绸之路
发表于 2008-4-7 15:21:21
原帖由 hmgogolove 于 2008-4-7 14:46 发表 http://bbs.inter.net.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丝绸解释控权这个有道理,不过在规则里缺乏明确阐述
2003年国际足联试用了新的解释,弥补了我说的那个漏洞:
国际足球理事会新决议2
“卷入”现实比赛解释如下:
1、干扰比赛是指参与传递或触到队友传来或触到的球。
2、干扰对方是指通过明显的阻挡对方视线或移动或做出裁判员认为有可能欺骗或干扰对方队员的姿势或移动,以达到阻止对方争抢球或可能争抢球。
3、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是指在越位位置接到从球门横梁或立柱反弹回来的球或在越位位置接到从对方队员身上反弹回来的球。
第三条说的就是今天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