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song 发表于 2008-6-26 14:58:15

原帖由 忽然成佛 于 2008-6-26 14:56 发表 http://bbs1.inter.net.cn/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想想有几个教练是和国米和平分手的???
一个两个是偶然  这么多例子摆在这儿
大家还是一味埋怨教练  抛开曼乔的事不说
还是想想莫大的做事方式地不地道吧
出现曼奇尼这种情况的在莫拉蒂任内只有一桩,这个又怎么解释?

黑lee 发表于 2008-6-26 14:58:26

忽悠的馒头 发表于 2008-6-26 15:01:35

原帖由 黑lee 于 2008-6-26 14:50 发表 http://bbs.inter.net.cn/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有這個機會的話,無任歡迎。我還希望他能早點上崗,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呢。

你还别说,馒头只不过没能在欧冠上取得好成绩而已,带球队在联赛内搞搞还是可以的,只要他愿意,不愁没有俱乐部请,只不过薪水可能不会有这么高而已

黑lee 发表于 2008-6-26 15:03:31

忽然成佛 发表于 2008-6-26 15:04:11

原帖由 zisong 于 2008-6-26 14:58 发表 http://bbs.inter.net.cn/images/common/back.gif

出现曼奇尼这种情况的在莫拉蒂任内只有一桩,这个又怎么解释?
库珀的钱他全给了
扎切罗尼的全给了
当然没这种事情了
这次钱多了  不想给了
当然有事情了  
还是那句话  做事情要承担责任和后果

zisong 发表于 2008-6-26 15:09:31

原帖由 忽然成佛 于 2008-6-26 15:04 发表 http://bbs1.inter.net.cn/images/common/back.gif

库珀的钱他全给了
扎切罗尼的全给了
当然没这种事情了
这次钱多了  不想给了
当然有事情了  
还是那句话  做事情要承担责任和后果
库珀和扎切罗尼的的情况和曼奇尼的本质不同,二者没有要求一次性得到赔付后然后继续上岗,而曼奇尼的要求就是拿着全部薪水价值的违约金然后在国际米兰下岗后马上可以再就业。前一种如库珀、扎克那样,就是什么什么找到工作了什么时候中止合同,而曼奇尼的属于双方立即终止合同,那么一般是俱乐部支付2年以内的税后工资作为赔偿,国际米兰在种情况下赔付过里皮。

如果是我站在莫拉蒂这个位置上,我唯一的选择就是逐年给曼奇尼工资然后让他四年没有工作。注意了,只要在合同期内,教练想再就业必须得到原俱乐部同意。

忽然成佛 发表于 2008-6-26 15:09:33

原帖由 黑lee 于 2008-6-26 14:58 发表 http://bbs.inter.net.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倒認爲就算有些做法是合法的。但是一定要窮追猛打,不留餘地,那就合法卻未必合理了。
按法律來説,黃世仁逼死楊白勞在那個時代也是合法的。你手裏一時困難,你的房東就在數九寒天把]你趕出去也是合法的。但是做人 ...
我想你有些混淆主题和客体了
把黄世仁比作曼乔  把杨白劳比作莫大
这样的比喻不光是不贴切  简直就是搞笑

忽然成佛 发表于 2008-6-26 15:12:16

原帖由 zisong 于 2008-6-26 15:09 发表 http://bbs.inter.net.cn/images/common/back.gif

库珀和扎切罗尼的的情况和曼奇尼的本质不同,二者没有要求一次性得到赔付后然后继续上岗,而曼奇尼的要求就是拿着全部薪水价值的违约金然后在国际米兰下岗后马上可以再就业。前一种如库珀、扎克那样,就是什么什么 ...
这就是选择方式不同
曼乔的选择方式是合理合法合情的  这是他的自由

黑lee 发表于 2008-6-26 15:13:32

忽悠的馒头 发表于 2008-6-26 15:15:42

原帖由 黑lee 于 2008-6-26 14:58 发表 http://bbs.inter.net.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倒認爲就算有些做法是合法的。但是一定要窮追猛打,不留餘地,那就合法卻未必合理了。
按法律來説,黃世仁逼死楊白勞在那個時代也是合法的。你手裏一時困難,你的房東就在數九寒天把]你趕出去也是合法的。但是做人 ...

馒头不是黄世仁,这件事情说白了也就是一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罢了,全世界每天都会发生,还上升不到阶级仇恨那种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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