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on崭露头角的那几年,我在迷恋阿哲的声音。他站在舞台上低垂眼睑深情地唱“不要对他说,一样的话语……”当时喜欢那般优雅洁净没有任何花边绯闻的男子。Eason风光无限的那几年,我在膜拜阿菲的天籁。如同某资深音乐人所说:华语乐坛前后二十年也不会再有第二个王菲。而我庆幸,我听见了她的声音。
说这些与题无关的话,只是想说,其实我错过了他很多年。所以我不能理直气壮的如那些铁杆eason fans一样得意的宣称“我听了eason多少多少年”。我听eason的时间不长,也分不清每首歌都属于哪年的哪张专辑。但是,他真正的打动了我。
或低吟浅唱,或嘻皮搞怪,或声声摄人心魄。就着歌声想象他,他是华丽雕花吊灯下带面具的夜侠,他是街角对着女孩吹口哨的少年,他是徘徊在城市大橱窗和斑马线之间的浪子,他是对你痞痞的笑对酒当歌的故人。他很远,又似很近,如同他的声音一样。三分狂放不羁,三分用情良苦,三分疲倦无奈,与一分不易觉察的骄傲。
狮子座的eason,足够的霸气反而令歌演绎得随性妥帖,有一种懒洋洋的舒服。可这种舒服又不是会让你关闭耳朵昏昏入睡的不注意。
听eason的歌就不能不提林夕和黄伟文这两位我最喜欢的词人。
这些年,民间粤语歌迷们争论的“张黄王陈杨”中,最好的林夕词给了谁一直不得定论。在我看来,张国荣太贵气,黄耀明太妖孽,王菲太游离,杨千桦太生活,他们适合某一面的林夕词。而eason最好的诠释了林夕词中最精粹也最根本的凡俗市井与深刻禅意的融合交汇。不妨听听这首《不如不见》。
不如不见
头沾湿无可避免
伦敦总依恋雨点
乘早机忍耐着呵欠
完全为见你一面
寻得到尘封小店
回不到相恋那天
灵气大概早被污染
谁为了生活不变
越渴望见面然后发现
中间隔着那十年
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
不懂怎去再聊天
像我在往日还未抽烟
不知你怎么变迁
似等了一百年忽已明白
即使再见面
成熟地表演
不如不见
大概是二十一岁的那年,她随父母举家迁往英伦。仓促之间甚至来不及与那个少年告别。而她往国内寄的信亦因为不知他地址变迁而没了下落。却就这样断断续续的写了三四年。再往后,她有了爱人,开始学着为他洗手做羹汤。在异国的超级市场遇见同乡人才想起问少年的消息。写给同乡人的通讯方式和地址谁说不是为着让他转告呢。可是,生活一直很静,并未出现任何涟漪。
又过了一些年,少年已经长成独挡一面的成熟男人,事业稳定家庭美满,寻着秋日携妻带子出国旅游。在酒店安置好后,无意看见窗外巨大广告牌才想起她同在这个城市。妻子因长时间的飞行劳顿在午后便睡下休息。他皱皱眉在便签纸依稀写下一串数字,然后撰着它出门了。出门前不忘为妻子掖好被角。
那条大道并不难寻。人不多,三两洋妇出入超市,蓝眼睛的洋童奶声奶气的同妈妈们撒娇。他走进一家咖啡馆,点了一杯黑咖啡,坐在角落里点燃烟。能记起的只有女孩那年的蓝衫布裙。同她说过山盟海誓么。即使说过,不也忘记了,忘记了又有什么关系,他对妻子说了新的山盟,海誓。
烟熄灭了,他留下放凉的咖啡和那张纸条走出咖啡馆,走上回酒店的巴士。妻子醒后不见他是要担心的。
他来过。而同她在街头拥抱相泣的只是不食人间烟火的艺术电影里才会被设计的场景。
她也许在后来的某一日也会走进同一家咖啡馆,也许那么巧还会坐在他坐过的位置上要一碟杏仁薄饼,并非感觉生活不幸福。
既然现世安好,各自冷暖自知,那么不如不见。他们共同活在对方分离那年的记忆里。永生,不死。
黄伟文的鬼才风范与eason的古灵精怪更是相得益彰。伟文词中的精辟隐喻最是我的心头好。感触最深的是这首以亦舒同名小说为名的《葡萄成熟时》。
葡萄成熟时
差不多冬至一早一晚
还是有雨当初的坚持
现已令你很怀疑很怀疑
你最尾等到只有这枯枝
苦恋几多次悉心栽种全力灌注
所得竟不如别个后辈收成时
这一次你真的很介意
但见旁人谈情何引诱
问到何时葡萄先熟透
你要静候再静候
就算失收始终要守
日后尽量别教今天的泪白流
留低击伤你的石头
从错误里吸收也许丰收
月份尚未到你也得接受
或者要到你将爱酿成醇酒
时机先至熟透
应该怎麽爱
可惜书里从没记载
终於摸出来但岁月却不回来
不回来错过了春天
可会再花开一千种恋爱
一些需要情泪灌溉
枯毁的温柔
在最后会长回来错的爱
乃必经的配菜
想想天的一边亦有个某某
在等候一心只等葡萄熟透
尝杯酒
别让寂寞害你伤得一夜白头
仍得不需要的自由
和最耀眼伤口我知日后
路上或没有更美的邂逅
但当你智慧都蕴酿成红酒
仍可一醉自救
谁都心酸过那个没有
师太说:最幸福的女人是直接从父家走入夫家的,当中一点风险都没有。要那么多生活经验作甚。可惜不是每个女子都有这样的幸运。
爱情是个什么东西?
第一次碰,电闪雷鸣。恨不得就此终老,一同骑鹤西归,却年少不懂爱情。痴缠不清。一痛再痛。再碰心存余悸,旧爱新颜叠成重影。怕投入,投入太累人,不投入则不厚道。终分。
后来不知第几次,就结了婚。日子平淡如水,懂得为他洗手做羹汤。也许爱,也许不爱,总之风调雨顺。
这大概是许多女人一生的爱情轨迹。
这个轨迹还算顺畅的。但常有人停在中间某个点,神神道道的转不过弯来。
也许她就溃不成军。灵魂仿似生生被抽离出窍。眼前一事一物,尽化作旧时影像,坐立不安,哪里都是卿卿我我你侬我侬,随处都是刺激。整个城市成了她的悲忆背景。一个空人,一座空城。寻开心开心不见,怎一凄凄惨惨戚戚。
那时她还不明白,在对的时间,碰见对的人,是比什么都重要的事情。
直至她遇见了他。她庆幸自己没有在13岁遇见他,这世界上并没有什么青梅竹马的故事;她也庆幸没有在17岁遇见他,叛逆会打败一切有温度的感情;她也庆幸没有在22岁遇见他,那个时候,她的确很迷茫,真的没有能力应付这个社会。
最对的时间遇见最对的人,于是,就可以有更大的力气用来爱,而不是伤害。
上帝就是那么安排,陪你一直走下去的是,是正确的那个。这就是奇妙的人生.所以何必在乎过去的那些人,虽然真的曾经被伤害过,被戳到无力站起来,但是他们毕竟不是对的人,只是应该感激的人。
对,也是他让她学会感激,学会向过去的他们说谢谢。
某种程度上说,相爱的人“在一起”比任何都重要,每走出一步,就是为了未来更好的“在一起”。
情路坎坷,她却倔强没有将就一份没有温度的爱情。她终得意中人,两人相爱并有足够勇气结婚,那一年,她29岁。
葡萄成熟时,才是采摘的好时节。爱情,真的不是有爱就足够。
天时地利人和。对的爱情就具备了这些。不过是你的早他的晚。之前的挫折失败别问为什么,爱情不是竞跑,不是考试,不是尽了力就有用。eason他唱“谁都心酸过哪个没有”。
我很喜欢的一位女性撰稿人曾说,喜欢eason的人,大多数是想法多多,但内心有一个很重很重的东西,随时都会往下沉的,属于质感和灵感型,一旦被这种人爱或者伤害,只能说,你倒霉了,你一辈子都栽他们身上了——他们可能在重复走路,但却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笑了。不过想继续听eason在生命里歌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7 19:20:4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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