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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帝国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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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天才"与"集体"---驳inter54"保曼与团结"一文 [复制链接]

(U15)Giovanissimi

王者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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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7:10:4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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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以下是引用<I>▄︻┻┳═</I>在2007-11-8 13:06:34的发言:</B>
对与错的问题,被说成了倾向性问题...可怜的丝绸...


哦,因为我毕竟没看过《社会契约论》,如果我看过,并且见解与丝绸一样,我一定说“丝绸,你说的真对!”;我没看过,只能“倾向于”认为丝绸说的是正解啦,仅此而已[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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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7:32:07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f4greg</i>在2007-11-8 15:14:51的发言:</B>
]
<P>用得着么,隐去AV那两个字也就是普通探讨一下论坛精华的问题麽</P><P>即然54这么提出来了,那我也就跟风质疑一下本贴被加精的事情</P><P>难道说有规定发言不许出现“米兰,AC”等字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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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09:42:14 |只看该作者
<P>继续原来的话题,关于契约的平等精神。</P><P>在契约社会,不论是人与社会的天然契约,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契约,所谓契约的平等精神,是立足于契约本身的,也就是说,与契约而言,契约的双方没有什么不同,他们同样有契约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关注契约的平等,只需要关注契约内个体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得到了尊重。</P><P>属于契约内权利和义务的成分,就是平等的内容,个体大可以自行其是,谈不上失去了平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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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23:21:29 |只看该作者
<P>加精说明:或许帝国把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套用在球队管理上,运用的不够贴切或者说对社会契约论理解的也深刻的不够到位,..........................</P><P>======================================================</P><P>这句正式的批语让我很疑惑,我不知道贵坛的版主是根据什么来下这样的结论的,希望能够得到较为合理的解释.虽然也犯错误,我相信我总是尽力在尊重每一个人,所以希望也能得到同等的待遇.而且个人也觉得普通板油的回复和版主的正式批注是有性质上的差别的,所以我希望我的帖子能够得到谨慎的对待.非常感谢.</P><P>另外对楼上的各位板油说一句抱歉,因为本人时间实在有限,不能一一回复大家了.今天晚上刚应酬完就借了台电脑来这里看看,人家就在我边上站着支等着呢.大家的回帖我都看过了,非常感谢,希望过了这段时间能再回来和大家一起讨论有意义的问题.抱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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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23:30:40 |只看该作者
于是继续呼吁取消本文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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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23:34:55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hmgogolove</I>在2007-11-8 9:39:24的发言:</B>

<P>呵呵,不抬杠啦,看来我是指责别人容易一些,反省一下。</P>
<P>我想说的就是一个球员能否获得成功主教练也很关键(因为从丝绸的发言里似乎得出的是相反的结论),举巴乔的例子仅仅是为了说明这个(特指在inter时期),并非想把巴乔和阿德并列。</P>
<P>丝绸说的这些我都能接受,只想说一点,所谓“伟大的领袖”和“伟大的特权”的区别也许不那么清晰,往往一不小心就突破了所谓“集体行为准则”的“界限”,这也是被历史不止一次证明了的。以“集体利益”、“领袖权威”为名肆意践踏人权的“伟大领袖”,古今皆有例证。特别指出一下,这里不是暗讽曼奇尼践踏阿德人权,如果要联系阿德和曼奇尼这件事的话,就是丝绸所说的“虽然曼奇尼不见得就是为了握手一事而冷藏阿德,即使如此,也无可厚非”,这个“即便如此,无可厚非”不说超越,恐怕也逼近了某些界限。</P>
<P>也许我这是“弱者逻辑”,但这个逻辑下的结果不见得就是去“抱大腿”那么没骨气,相反嘛,遇到恃强凌弱的,我们可以唾弃他,鄙视他,联合起来操翻他!补充一句,在现在的情况下,我十分同意阿德离开,似乎也只能离开。</P>
<P>关于萧寒指出的那些问题,我也同意,对于把自己不知道不熟悉的东西拿出来,“引用”也好“卖弄”也罢,都是一件让人反感的事,何况还是“错误的”引用。同样,对于“你读过什么什么没?”,“研究过什么什么没?”的逼问我同样反感,别说什么《社会契约论》《人权宣言》,就连足球也有人这么逼问嘛,比如马德兴拷问其他足球记者的经典语录:“你懂足球么?傻逼懂么?”。我都没读过,都没研究过,都不懂,我闭嘴,只是我希望那些逼问“你读过什么什么没?”“研究过什么什么没?”“你懂什么什么没?”的人真的读过,真的研究过,真的懂,否则就是半斤对八两。</P>
<P>希望楼主能听到并认真思考这些反对的声音,也希望楼主对萧寒的拍砖心理承受能力够强,继续发文,繁荣CN,撒沙一篇精华拍退老爷子的事情我希望不再发生。仅此而已。</P>



谢谢您的鼓励.不过我确实是没有时间,今天一上来就奔这儿来,官网都顾不上去看看了.
我相信我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任何争议,同时也有这样的能力.
不过有些争议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如果您感兴趣的话,可以认真观察一下,仔细思索一下,相信会有不同的收获,嘿嘿.
人家催了,下线了,多一些您这样的人在,论坛会越来越繁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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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19:52:37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f4greg</I>在2007-11-8 15:14:51的发言:</B>
]

<P>用得着么,隐去AV那两个字也就是普通探讨一下论坛精华的问题麽</P>
<P>即然54这么提出来了,那我也就跟风质疑一下本贴被加精的事情</P>
<P>难道说有规定发言不许出现“米兰,AC”等字样?</P>


规定应该是没有滴!不过没规定不代表不能讨论撒!至于有没有必要!呵呵!愿意讨论就有!不愿意就没!
ps:我觉得把理说清楚就行了!自己懂的表达出来了就行了!加不加精华是人家斑竹的事!实在不行你去申请斑竹,然后利用权限取消掉就是了!
有那时间在这..,不如去整俩精华出来,你好我好论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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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20:08:52 |只看该作者
<P>楼上的意思,我充分理解了。</P><P>加不加精确实是版主的事,不过质疑不质疑,也是我们的事,这就叫言论自由。</P><P>论坛版主那点权限,没有人羡慕,请不要对别人的行为做价值判断,我为什么要整俩精华来?不整精华是不是就是。。了?(我不知道骆驼刺所指,就原样复制)。</P><P>我就不想好,你有意见么?</P><P>此刻你才露出你浅薄轻狂的嘴脸,那些天给你的面子是白给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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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20:44:44 |只看该作者
<P>刚去茶馆了整了个帖子!回来发现更新了!</P><P>恩言论自由!</P><P>不过个人认为丝绸做为一个常委!说出的一些话不太合适!不管丝绸兄自己怎么认为!作为我是把丝绸当作再4号任职,为24号服务的人来看待的!所以我才说了一些话!如果不妥!我收回!</P><P>茶馆那还有版务要做!加不加精也不是我管的事!我又没那权限!这事于我这到此为止!各位有什么言论继续!</P><P>ps:希望明年的明天之前!偶能找到一个让我在家天天都想浅薄轻狂的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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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21:26:56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骆驼刺</I>在2007-11-10 19:52:37的发言:</B>
&gt;

规定应该是没有滴!不过没规定不代表不能讨论撒!至于有没有必要!呵呵!愿意讨论就有!不愿意就没!
ps:我觉得把理说清楚就行了!自己懂的表达出来了就行了!加不加精华是人家斑竹的事!实在不行你去申请斑竹,然后利用权限取消掉就是了!
有那时间在这..,不如去整俩精华出来,你好我好论坛好!



<P>我真的不得不再次佩服CN的和谐...</P>
<P>斑竹们都感觉就现在这样挺好</P>
<P>之前提了两次都被无视,现在丝绸想提了于是我也跟风下,没想到还是这样</P>
<P>还是沉默好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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