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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帝国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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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天才"与"集体"---驳inter54"保曼与团结"一文 [复制链接]

(U12)Esordien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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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1 21:12:3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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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这个帖子越回越让人感到有些趣味了,这很好,论坛是用来娱乐自身的,当然,同时也是为了娱乐大众。</P>
<P>牛顿定律因为“不过是在一个普通高中生的知识范畴之内了”,所以就不威风,不牛了(苦笑,你除了会引用卢梭的那几个单词外,脑袋里就没点别的词汇了么?)?这样的逻辑真正是让人觉得笑得浑身发冷。一个说国家社会集体就是“契约”,还大言不惭的说是卢梭定义的,一个提到“零件”便条件反射到“‘零件’不会踢广告牌,也不会有情绪”的“人”,一个前面开口闭口卢梭,在遭到质疑后便把卢梭比喻成“霉烂不堪,鼠吃虫打,没剩下几根毛的两百多年老皮”的人;说真的,面对这样的“人”,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P>
<P>当然了,现在这个人又开口了,在卢梭的问题上,他摔了个大跟头,不过还好,那不过是张“霉烂不堪,鼠吃虫打,没剩下几根毛的两百多年老皮”。他说了,接下来他还有康德,还有三大批判。也许在康德之后,他还能拉出更加晦涩的休莫。。。。。。可这又有什么用呢?即便你把全世界的哲学家全引用到你的文章里,也无法掩盖你逻辑混乱,思想浅薄的事实。如果一个人的文章里,除了靠几个死人来吓唬一下没有研究过哲学的读者,来达到自己装B的目的,我觉得很可悲,也很可怜。打肿了脸来充胖子,本身已经是很凄惨的事情了,偏偏这个时候还有个不识趣的人,来揭穿他最后一点虚荣,也许丝绸之路兄和我的确太残忍了一点。</P>
<P>从头到尾,我们在这次论战中,没有读到楼主关于卢梭和《社会契约论》的半点思想,有的只是单纯的引用那些名词以及谬误的解释。可就在这样的基础上,他还能在134楼说出“其实丝老弟诸多帖子中类似的幼稚之处还有不少,但也就不再一一回复了,我的学生看到我在做这种幼稚的工作恐怕都该笑话我了.扫盲呢这是.”这样大言不惭的话来。不要说一一回复,你倘若能说出一点回复,也能让我替你略微心快,可是呢,没有,有的只是空洞无味的大话,空话。倘若你真的有学生,我只能为你的学生一大哭,摊上了这样一个不知廉耻为何物,只识装B找快感的“老师”,才算知道什么叫误人子弟!</P>
<P>最后,我想说,我也认可丝绸之路的“磊落男子”之风,即便没有读过卢梭,没有读过康德,即便我一本名著都没有读过,浑身一丝不挂,在有学问的人面前感到羞辱惭愧。也比你这样,明明是一窍不通,真正的一丝不挂,却总爱在批件皇帝的新衣到处炫耀强一万倍。</P>
<P>至于我的帖子,逻辑是否混乱,我想别人看的清楚的很,我逻辑就算真混乱了,也是被那个把人当螺丝钉拧上机器的逻辑给吓乱了,我想大家会理解的。</P>
<P>你还又开始爱因斯坦牛顿起来了,真的为你感到可悲和可耻。在这论坛之上,还有什么比做个一个装B贩子更可耻可悲呢?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1 21:17: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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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1 21:22:25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丝绸之路</I>在2007-11-11 21:03:18的发言:</B>

<P>呵呵,版主有版主的苦衷,我是能理解的,他们希望和谐,有人打了很多bit的字来,他们不能不给面子。</P>
<P>人有这样一个弱点,感受往往影响理智,比如我,被人骂了就要还嘴,而且刻薄狠毒,很没素质的,呵呵。</P>
<P>人还有其他更可怕的弱点,就是逃避,尤其是当遇到自己不能理解的东西,他们不选择去理解,因为理解这个需要时间,他们宁肯废嘴皮子过瘾喝点小酒娱乐自己,不过因为,逃避可以麻醉自己。</P>
<P>我不能挽救谁,也不能正视听,我无能为力,但是对付这些事,我可以尽情的骂,尽情的殴打。这很爽,很过瘾。</P>
<P>帝国大市民对我所说,现实如何如何,证明了他叶公好龙,一个人要想获得平等自由,首先要解放自己对世俗无可奈何的逃避和屈服,在事实和理智面前,不轻易的原谅自己。我一个朋友说的好,严格要求自己和他人的人,推动了社会的前进。</P>
<P>无论如何,人都有一生,你认真努力的也是一生,你散漫堕落的也是一生,选择什么,是自由的。</P>
我有我的选择,很明确。我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但是如何评论,那就是我的言论自由啦。



这样很好,这次拍砖游戏,很不错。作为观众的我,从你和楼主的帖子中,都学到了不少东西。
跟你至少了解了一些契约论的知识,而看了楼主的帖子,则学到了逻辑的重要性和装B的危险性,的确是到了开展风险教育的时候了,这一课,对我来说很值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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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1 21:31:14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丝绸之路</I>在2007-11-11 20:43:38的发言:</B>




看来我写什么你也看不懂了,那只好解释一句,帝国大市民错误的引用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错误的解释了《社会契约论》和“契约”,错误的解释了“平等”精神,然后在这个框架下支持自己的言论。如果这个世界是他说的那种平等,你我都形同奴隶。

他的解释?你仔细看过了他的所谓“解释”么?那其中的傲慢和侮辱估计你也没有看出来,他不过是被我抓了痛脚,他在另外一个回帖里拿自己与托尔斯泰作比,好NB,好傲慢啊!

你理解能力差,我能理解,但是你对帝国大市民的”忠诚“,我还真低估了。

我侮辱你了么?在你侮辱我之后,你觉得受到侮辱了?那正是我要的,闭嘴吧!




<P>感觉很意思,呵呵,也许再写下去,你会以为我是帝国大市民的铁杆FANS,但很遗憾,我还不能闭嘴,</P>
<P>对.......也许帝国大市民是错误的引用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错误的解释了《社会契约论》和“契约”,是错误的解释了“平等”精神,但又如何呢?就像我刚才说的,他的帖子并不是想告诉我们什么叫&lt;社会契约论&gt;,什么叫"契约",他的文章并不是哲学的议论文,,对....哲学观点支持下的足球观点错了,那好.讨论足球好了,何必抱着哲学死活不放呢?至于什么"你我都形同奴隶",那是你的感受吧,呵呵,你可以去问问,多少人读了以后感觉自己"你我都形同奴隶"呢?拜托,这只是一篇关于足球的文章,</P>
<P>我对你的观点的理解能力是比较差,就如同你不能理解我的观点一样</P>
<P>至于"忠诚",还是留着往你自己的FANS上扣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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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1 21:35:31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帝国大市民</I>在2007-11-11 19:20:01的发言:</B>
&gt;


呵呵,本来太忙,只是来看看,不想再回帖.本来对贵坛斑竹在批注中轻率地认为我引用契约论不够贴切感到遗憾,不想再在贵坛无谓地耗费时间.但我同时也不想因为我的帖子加精的问题而让斑竹受委屈,所以今天兄弟不才,就陪这几位可爱的仁兄走两步吧.
丝绸之路  板油口诛笔伐,主要目的应该就是想证明这篇帖子不够精华,这一点我无法反驳,因为贵坛精华的标准如何我一无所知.
但丝提出的根据却让人大感困惑,简直匪夷所思.
丝的回帖很多,这点先深表谢意.但由于时间关系,呆会要陪人出去吃饭,所以就只说要点,不计其余了.
按照我的理解,最核心的一点,就是"错误地"引用了卢梭的契约论.为什么是"错误地"呢?这位仁兄异常愤慨地告诉我们:卢梭原文标题很清楚  "社会"契约论.既然是"社会"契约,引用来作为球队管理层面的论据,岂非大谬不堪?
在这里,我想告诉丝老弟一个最基本的写作常识:文章中引用论据往往有很多种用途.
其中当然也包括丝老弟,以及f4greg等仁兄明确无误地,发自内心地,情绪异常地,但惟独没有事实依据地告诉我们的:扯虎皮做大旗.
"扯虎皮"这样的事的确有人会做,我要说我不是为了"扯虎皮"才打搅人家卢先生的,能证明吗?显然不能.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什么叫"酱缸文化"??我坚定地,万分恳切地认为,这几位仁兄一定不是"酱缸"里的某一勺"酱",更不是比较劣质的那勺.
幸亏,我还有的说.不过这里又涉及到一个非常浅显的文化常识问题:无论是自然科学领域,还是社会科学领域,无论是多么权威的著作或者学说,它都一定经不起时间的考验.不要误会,这里说的"经不起",不是说历史一定会证明这部著作或者这种学说是错误的(虽然也经常会有这种情况发生),而是说,历史一定会证明它是"浅显的","简陋的","粗糙的","幼稚的".................
不是要贬低卢梭,也不可能因此而贬低"社会契约论"这本书的"历史价值",而是要澄清它的"现实价值".就好比牛顿的三大定律,当初多牛啊,多威风啊,多高深莫测啊,现在不过是在一个普通高中生的知识范畴之内了.呵呵,"扯虎皮"??   兄弟我虽然水平极其有限,但要扯的话,谅也不至于去扯这张霉烂不堪,鼠吃虫打,没剩下几根毛的两百多年老皮的哟.偷偷地告诉您几位:下次我可能会扯康德的"三大批判"的哦,这张皮还新鲜些,而且是我高中时代读过的,记得也更清楚些,赶紧的,查资料去吧.
那列位看官又要问了,不"扯虎皮"你拉人家卢梭出来干嘛呀.关于这个问题,我初中的语文老师告诉我,写文章引用名著名言,主要还是为了便于大家理解,就好比我外甥问我什么是NBA联赛,我会告诉他就是姚明打球的地方;当然了,也可以是为了将原著的思想加以引申为我所用,比如说,卢梭说"社会契约论",我们可以把它引申到球队的管理层面上来.而且后来我年纪渐长,开始明白,这后一点尤为重要,因为假如我们引用原著都要求分毫不差,不得有任何更为深刻,更为现实的发展,那这本原著所要表达的观点将何以得到发展呢? 我们现在是不是还要守着牛顿的绝对时空观不放呢?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也是在批判继承牛顿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那么是不是因为老爱同学没有严格按照三大定律的原意来解释世界,就要把现代物理学全盘推翻呢?
退一万步说,"社会契约"和商业活动中的契约之间真的就有不可逾越的天堑吗?两个有着极深渊源的概念竟要被如丝老弟这样断然地割裂开,那么顺着老弟这样的思路,我们不得不得出如下令人非常遗憾的一些结论:千万不要把女人的血输给男人,或者相反,因为"男人"和"女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尽管他们身体里有些基因完全相同;至于在冷血飘的贴子里好象看到费戈的腿里竟然要植入金属,这怎么能行呢?竟然还说手术"非常成功",弃丝老弟的高论于不顾,悲哉.
有一点非常值得注意,丝老弟的帖子里竟然说"合同只会规定你的薪水,你法定的各种权利,但是我让你不让你当经理,合同如果没写,那就和契约没有任何关系",真是奇了怪了,我宁愿相信像老弟这样的高才一定是由于疏忽大意才这么写的.
在这里给一些非法学专业的板油补充一些基本的法学常识:丝该句中的"法定的各种权利"一般是不用在合同中规定的,因为顾名思义"法定"嘛,法律规定就行了,何必脱裤子放屁,合同里再费笔墨呢?那么再照丝老弟说的,合同里规定的就只剩下薪水了,可我亲眼见过职业球员和球队签定的合同书,好厚的一大本哦,只规定薪水??  这得多少薪水啊."合同如果没写,那就和契约没有任何关系"吗?听丝老弟的口气,很像个没迈入过社会的学生啊,如果稍懂法学的话就应该明白,有些合同权利是隐含在法律规范或者合同条款中的,或者是在法律原则中体现的,这些其实在签定契约之前就已经被法律推定在契约中了.唉,我现在真不知道该劝你去补补基础理论知识,还是多去参加实践,不要坐而空论,也许两样都需要吧.
其实丝老弟诸多帖子中类似的幼稚之处还有不少,但也就不再一一回复了,我的学生看到我在做这种幼稚的工作恐怕都该笑话我了.扫盲呢这是.
至于丝老弟关于社会契约的那些大论,我也就不再一一指摘了,一个中学生略加提点在图书馆里也能找到那些基本的概念性东西,至于其中有没有纰漏,有没有缺陷,那就不是几句话能说的清了,因为要想在基础的权威著作或者国家法定的教材中挑出明显的错误,着实不易,但我看不出这些东西和我的文章有什么直接联系,似乎只是说明了丝老弟有本事找到社会契约论的相关概念,当然了,会用这些东西,说明老弟还是具备基本的理解能力的,但这就像是学电脑的刚学会了开机关机,继续努力吧,加油.
另外请允许我对丝老弟自称"磊落男子"的做法深表同感,敢将自己在知识结构与思维能力方面如此巨大的缺陷赤裸裸地暴露在众人眼前,并且还一而再,再而三,兄弟我给你加件衣服,你还非硬扯下来,这份磊落,这份执着人所难及,真叫愚兄相形见愧.
至于   一叶萧寒  老弟的帖子,虽然在概念的理解方面比前面几位更加糊涂,但总算是开始关注我的原文了,而不像丝老弟一样,只顾玩他自己也并不擅长的概念游戏.不过时间也到了,今天肯定是不成了,以后有时间再讨教吧.
以上戏言而已,如果站在对面的是隔壁或者尤文的人,我恐怕也就不会这么客气了.
大家同属蓝黑,点到为止,和气为贵,为了我一个客人让CN的各位兄弟自相争吵,实在惶恐之至.




呵呵,我只知道,如果你不赞同关于社会契约论的内容,恐怕你不能引用之,但是在你的帖子里,你所说平等精神完全和社会契约论所言是不符的,那么你引用社会契约论是何用意?

其实世界上的事,本来就存在了,经典理论是一种总结,一种概括,也并不是完全对的,但是如果你非要歪曲他的本来面目来附和你自己的观点,那么你还用他做什么?

一个球员的合同当然是复杂的,但是绝对不会因为复杂,就赋予一方足以损害对方的内容,这就是你所说的法学常识吧?比如球员合同里,是不是就肯定包括了俱乐部有权选择是否让他出场?是不是就肯定包括了他必须参加日常训练服从俱乐部制定的合法工作时间?

如你所说,俱乐部没有本着平等精神去执行契约,没有平等的对待球员,这句话本身就不附和什么是平等,而且衡量是否平等,是依靠法律对契约内容的裁定,平等不是尊重一方的利益而忽视另一方的利益,没有一个人可以肯定的说,自己在平等的对待他人,因为是否平等,不是他来断定的,而是靠法律。

这些知识,根本不用写成你那个样子,弄一大堆没有用的,糊弄谁呢?

你还扫盲?你连句人话都说不明白啦,你不过是看书上写了平等,就平等来平等去的,所谓了不起的知识,不过是把一般人都能理解的东西,写得精确明白。

法理这个东西枝节多,却不等于其本质有多复杂,学法律的更多的是一种职业技能,弄清楚更多的枝节,但是法理本身,确实如此简单清晰。

我的孩子如果交给你来教,我宁愿杀了他,因为会成为废物的。

因为所谓这个老师,就是废物。
灵魂独立乃灵感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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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12)Esordien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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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1 22:03:59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freezhuyn</I>在2007-11-11 21:31:14的发言:</B>







<P>感觉很意思,呵呵,也许再写下去,你会以为我是帝国大市民的铁杆FANS,但很遗憾,我还不能闭嘴,</P>
<P>对.......也许帝国大市民是错误的引用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错误的解释了《社会契约论》和“契约”,是错误的解释了“平等”精神,但又如何呢?就像我刚才说的,他的帖子并不是想告诉我们什么叫&lt;社会契约论&gt;,什么叫"契约",他的文章并不是哲学的议论文,,对....哲学观点支持下的足球观点错了,那好.讨论足球好了,何必抱着哲学死活不放呢?至于什么"你我都形同奴隶",那是你的感受吧,呵呵,你可以去问问,多少人读了以后感觉自己"你我都形同奴隶"呢?拜托,这只是一篇关于足球的文章,</P>
<P>我对你的观点的理解能力是比较差,就如同你不能理解我的观点一样</P>
<P>至于"忠诚",还是留着往你自己的FANS上扣吧</P>



很好,请让我们回到争论本身,正如你所说:楼主的文章不是哲学的议论文,不过是篇关于足球的文章。
我们在抱着这个观点,回到楼主的原文。请把卢梭以及那些名著,还有那些名著里的单词去掉,看看楼主的文章还剩下什么?我请问,还有什么呢?让我们来看看:
在我看来,楼主恐怕是受“以人为本论”的影响,却错误的理解了“以人为本”,于是,在的文章里,个体和集体和球队和国家都是完全平等的,但他不知道该如何证明这样的话题,只好拉出卢梭“这张霉烂不堪,鼠吃虫打,没剩下几根毛的两百多年老皮”以及一些不相干的单词,来演示他逻辑和哲学上的谬误。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全凭想象发挥出AD和俱乐部之间的关系应该如何如何。难道没问题么?
同时,请你关注丝绸之路最早的回复,他只是指出了楼主文章基础框架上的谬误,同时建议此文不要加精,仅此而已。难道这样的指出有问题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1 22:09: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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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1 22:21:46 |只看该作者
嘿嘿,这帖新浪也就算了,发到CN则坚决拍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1 22:22:1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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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1 22:31:10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f4greg</I>在2007-11-11 20:31:49的发言:</B>
高中生就看三大批判,除了牛叉我还能说什么呢我还有什么想说的呢



康德的哲学,在国内恐怕很少专门研究,听说当初康德的一个朋友声称读康德的文章,甚至想发疯,由此可见其之晦涩深奥。作为一个高中生读三大批判,汗。。。
不过这符合楼主的风格,对于他来说,毕竟是读过康德。想想吧,康德,这是最牛B的资本了,我敢说如果他一开始说的是康德而不是卢梭,那我们全TMD蔫菜了。。。。。算了,还是卢梭比较合我口味,至少句子没那么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1 22:32: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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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1:17:04 |只看该作者
我们支持啊德
总有一天他会证明自己的  他是很出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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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avera

白色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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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4 11:26:30 |只看该作者
<P>这是哪里啊</P><P>我好象迷路了。。。。</P>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得与君同舟 [B]日渐渺小的孤单(新地址)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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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7 21:48:01 |只看该作者
"当A说所有的错都在B一个人身上的时候,那么A自己就有错在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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