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以下是引用<I>丝绸之路</I>在2007-11-4 22:33:14的发言:</B>
<P>首先,社会契约论,并非去定义什么是契约,而是阐述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天然契约关系,否定特权,确定以契约来界定人和人,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所以引用这个来对比球会和球员之间的契约关系,并非什么问题,但是社会契约论并不能作为对于契约的合理解释的佐证。他实际上提到社会契约论,没有什么意义,基本上是无价值的内容,不论社会契约论本身有多么伟大,他引述也无错误,但是契约还是要具体到契约本身,而不是社会契约论的细节可以代表其他契约。简单点说,社会契约论奠定了社会以契约为基础这一重大基础。</P>
<P>说了半天契约,他却没有真正写明白什么是契约,他所言契约,是严重的误读,其实契约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实际上就是合同,他把球员能否上场比赛,当成了契约内容来阐述,否则如何得出否定史玉柱和目前国际米兰球会内部管理的结论来呢?</P>
<P>事实上史玉柱的言论在契约角度毫无问题,一个企业当然有权力选择接受职员的辞职,也可以选择不接受,至于我接受的理由,和不接受的理由,不是契约内容,没有违背一说。根本没有侵犯任何人的利益,属于合理合法甚至非常的符合情理。只要不是拖欠工资,非法雇用,非法解雇,谈得上违背契约么?按照社会契约论所说,这种行为甚至是高尚的代名词。</P>
<P>这种对契约定义本身的严重歪曲和误读,说明帝国大市民恐怕是叶公好龙了,知道社会契约论的皮毛,却不理解其本质,文章也写得毫无逻辑,前后混乱之处非常多,但是考虑到逻辑完美并非容易的事,我倒不觉得这算什么问题,他真正的问题还在于基本概念出错,我在回帖中解释得已经很清楚了。</P>
<P>实话说,枪同学回帖不能说一贯灌水,很多时候枪同学的回帖,还是很棒的,论坛就是用来灌水的,没有参与者,写的人写不写也就没有什么必要了,</P>
<P>强调一点,我并非针对帝国大市民,不过我还是非常强烈的建议他重读社会契约论,更应该对当时欧洲契约已经成为社会通行工具的历史做一下简单了解,恐怕这样才能对理解有所帮助,其实政经这个东西,没有多难,主要是因为细节太多,很多人容易迷惑吧。</P>
<P>我觉得倡议加精的诸位,倒是有些问题,你们对契约这个东西了解么?你们对文章中的逻辑清晰的理解了么?简单的说因为和54的文章对等,就该加精么?如果这样可以加精,那不是丢了论坛的面子?因为既然你谈到了政经理论,就绝对不该出这种基础性错误。</P>
<P>换到一个政经论坛,帝国的这篇帖子,会被悬挂起来做反面典型,批语是,请不要相当然尔,就在这方面出现误读,当年在青年话题,李方同学这位知名人物,不知道被鞭打了多少次。</P>
<P>仅仅从字面意思去理解社会学,哲学思想,是要不得的。</P>
呵 受教了 谢谢丝绸!
枪同学的帖子我只搜索了他的主题贴,加上我之前看到的一些回帖,所针对的也只能是那些,既然丝绸说挺棒的,那我相信一定有挺棒的我没读到的回帖。而且,的确,没有参与者的论坛不但少了色彩而且也不成立。所以,我不但以偏概全,而且打击过泛,在此道歉!当然,如果说风凉话也算是一种参与,那显然连我对枪的“裹脚布”的这两个回帖的批评都是多余的。
之所以想起提到这个,也是因为前不久看到有些兄弟抱怨24号精华少了,讽刺的是抱怨的人却是之前对着倒这派挺那派喊打喊杀的,真是让人无语。固然,动辄“倒谁”“挺谁”是件很“招风”而且也许“挺幼稚”的事,但当人人说话前都强调一下“不是倒谁,只是如何如何”时,也不能不说是论坛的一种“悲哀”。事实证明,CN精华频出的时候也正是各种“思想”激烈冲突的时候,当然我看到也有兄弟说“清净”更好,那我上面说得都是废话。
对“契约”,看了你的回帖,和帝国对你回帖的回帖,我愈发不敢说了解啦,但我同意帝国所说契约的平等精神,博斯曼法案的出台也是为了贯彻这一精神而对契约规范进行的法律修正吧。至于“逻辑结构”,在我看来本文并无太大问题,虽然也有观点我不同意,但仅就逻辑而言,楼主做的就很不错了(没有贬低某些帖子的意思——虽然那些帖子逻辑混乱的一塌糊涂但一样还是被精华了)这里就不对本文逻辑结构提炼和总结啦,也省得一错再错,只能说是“自以为是”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5 1:49: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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